以征服為話題寫一篇作文

  頑強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本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歡迎閱讀。

  1:

  對於我而言用晚讀征服英語需要毅力……

  ——題記

  每一個清風月朗的晚上,當微風帶來絲絲涼爽時。遠遠望去,有一個發亮的點……沒錯,那個發亮的點就是我的房間。小小的房間裡,正迴盪著英語磁帶發出的微妙聲音。的確,每當我聽見一個個字正腔圓的英文字母從復讀機裡迸發出來時,我的心都會有一絲緊張。WHY?因為我很懶,我不願把磁帶倒回來倒回去,所以每句話我都會認真傾聽,模仿語音語調。有時滑稽的聲音會讓自己哈哈大笑,笑過之後是滿足……時間在讀英語中溜走了,它並沒有來無影去無蹤,它給我留下的是……

  說起讀英語,從一開始我還不是心甘情願的呢!剛上初中,英語就拖我的後腿。每天上課雖談不上聽天書,但也可以說是手足無措了。

  我們的英語老師是一箇中年婦女,她的打扮每天都會讓人覺得眼前煥然一新。最有特點的是她的教學方式,我總覺得一定是哪位魔法師教了她魔法。不然,她怎麼能將生動的故事自然地融合到課本上來;她怎麼能不要我們死記死背就能把我們的書面表達變得完美無瑕;她怎麼能在講完課本的上的知識後,又為我們不厭其煩地講解課外知識中的精華呢?

  然而更多的時候,我更想對老師說;老師,你的教學方式固然是好,我也很喜歡,但你能不能用死記死背來約束我們呢,兩種方法相比之下,我更喜歡第2種。我願意每天聽寫,因為我是差生,我不得不用聽寫,死記死背來讓我記住語法。而您面對這些都只是一笑而過。

  每一次英語測驗結束後,您都會對我說:“這次有點進步,下次一定要加油。”這樣讓我堅定了能學好英語的決心。

  當得知讀是一種很好的辦法時,我試了。每次在讀的時候我就會提醒自己注意細節,每當遇到難點時,就會想起有雙眼睛在看著我,她想讓我進步,我就會不斷為自己加油。當然在堅持的過程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我會覺得這是應付差事;有時我會想今天不讀不會怎麼樣的;有時也會自暴自棄,自己已經這麼差,還能怎樣……每一次抱怨之後我又會繼續拿起書,也許是覺得對不起自己吧!

  ……

  就這樣日復一日,我的付出有了回報,我的英語成績由倒數變為前30,前20直到現在的前12,從沒走過回頭路。現在英語老師送給我的不是那句話了,而是:“還要加油啊。”

  學好英語的路程好似一次漫長的旅途,終點是珠穆朗瑪峰,我要用晚讀征服整個山峰,用進步來為我的期中考試畫句號……

  依然是天上一輪月亮,地上一盞明燈。月如輕紗般籠罩著大地,他們陪我走過每一個夜晚……

  2:

  久久徘徊在這世上,有時候就會想,為啥我要來到這世上,為啥我要活著?是啊,為什麼我父母要把我生下來呢?

  這是一個我一直在問的問題,也許就只有我能為自己找到答案。

  無意之間,我發現許多事,這也證明了我為什麼要活著。

  在過去的幾年中,我經歷了太多太多。母親的不辭而別,令家裡承受了好多好多,每當看見母親的遺相我都會有一股心酸。我確實是有想過,母親即使不離開我們她也不會活的快樂。病魔是無情的,就連人也沒幾個霍金,何況她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患者呢。我們只能在想她的時候看幾眼照片,回想回想過去的那些事,人畢竟是健忘的,沒有體驗就不會一直記得,只能頻繁的去回憶。父親對這件事也非常痛苦。他沒想到那天早上盡然就是離別,陰陽相隔,那可是他的枕邊人,陪他走過16個春秋的人,有一天我發現父親手持母親的照片痛苦的小聲的啜泣著,我也偷偷哭著。所有人都在抱怨她的離開,很多時候我們都會一起咒罵她,當然我們更多還是想念。

  人死了,留下太多,牽掛著的人也還是多了牽掛,為了不被家人傷心。不做老天的奴隸,我們要做命運的主人。

  我為什麼活在世上,只要父母不把我生下來我就不必經歷生離死別,可是如果我沒來到這世上,我就不可能經歷愛、善、美、成功,也不會和那麼多的好人同在一片藍天下,也不會知道活著的滋味,人是有情的,每個人都在上演這屬於自己的一場戲,每個自己都是戲裡的主角,演好這場戲看的就是主角對人生的態度,每個人都有舉起奧斯卡最佳主角獎的機會。經歷是痛苦的,也是快樂的,我們要學會對生活說,我們痛苦並快樂著。不要抱怨自己不小心來到這世上,因為我們來到這世上的機率是小之又小。生是一個偶然,死卻是一個必然。何不生的巨集偉,死的開心呢,不留下整天抱怨的臉,在別人看來那是一張最醜惡的臉。我們都是堅強的,死對我們構不成威脅,構成威脅的是態度。

  努力著活下去,我們是為愛出生的強者。羅曼·羅蘭說,生活不是一部悲劇,它是一個“搏鬥”我們的出生是為了征服她!

  為了愛,我們出生,為了征服生活,我們努力活著。努力吧!!!

  3:

  這幾天,連天下了很大的雪,路上很滑,行人總會摔倒,昨天我的妹妹和我來到姥姥家,早上由於外面的積雪結成了冰,我們沒有出去,只能在家無聊的玩電腦遊戲,等待著冰雪融化。我們待了很久很久,冰依然很厚,看來今天是不可能出去了。

  快到中午了,冰依然沒有化的意思,我的心情只有無奈和無趣,原來人在大自然中是那麼的脆弱!漸漸的太陽升的越來越高,中午看我的誠懇冰象徵性的化了點,但路依然很滑。吃過午飯,到了下午,一天中最熱的時候到了,我和妹妹已經迫不及待地出去了,姥姥和舅舅準備上帽盔山,我和妹妹也想跟著去。姥姥在廣場散步,我妹妹、舅舅在想我們要去哪,妹妹想爬山,我們同意了。

  “帽盔山,哼!我都爬過無數次了,最快10分鐘就爬上山頂,雖然我穿的不是登山鞋,但這小山不是問題!”我心想。剛開始我和妹妹蹦蹦跳跳像活潑的小鹿,行動自如。當我們得意洋洋的時候,卻不知上面危機四伏。

  山已經爬了五分之一,路開始滑了,冰越來越滑,越來越厚,冰上還有雪我們登山的腳步有些不穩,速度有些減慢。我發現接下來要走的臺階上的雪和冰在臺階上構成了一個個傾斜滑坡走在上面很容易滑下去,上山的路越來越艱難,妹妹的鞋特別滑,她已經走不穩了。這時我準備大義凜然的說:“我來扶你一把”沒想到妹妹先說了:“快來扶我!”現在我們雖然可以勉強地上山,可以後的路不知道還有多少凶險等著我們挑戰。

  這是我第一次爬帶冰的山,上山的路並不陌生,但帶冰的路是對我一次全新的挑戰!我不會放棄的!我相信憑我的勇氣可以戰勝並征服它的!我和妹妹每步都會帶著堅定和勇敢,終於我們成功地登上了山

  看著遠處的的美景,心裡有一種成就感!終於,我們要下山了!都說上山容易下山難,我們的下山是否會難呢?

  下山果然比登山難,上山時臺階上的雪和冰在構成的向上傾斜滑坡,下山時方向相反,向下傾斜,這無疑給我們下山的難度增加了許多。我們竟然不敢站起來,我不甘心一次次地站起來,卻又一次次不得不蹲下,沒辦法,只好使用遁地術!危險的地方蹲著向下走,逼不得已呀!

  漸漸的,漸漸的,我們離山下越來越近了,路越來越好走了,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我們終於下去了,仰望這高高的山峰,回想上下山的情景,真刺激!不用你證明,事實證明我們的品質!

  帽盔山,成功征服!

  4:

  幽,一個古老而富有創造力的民族,一個可以被打敗卻絕不認輸得民族。

  幾千年來,這個種族的人們一直向自己的目標去拚搏,奮鬥,靠攏——征服一切。

  他們有著勃勃的野心,妄圖成為神聖而崇高的神靈,掌握自己的生老病死,控制自然界的風雨變幻,甚至企圖其他部落的人向自己俯首稱臣。幽,他們試著去做到這一切。

  由於擁有了異與其他種族的智慧,他們創造了許多極具殺傷力得武器與工具,只為了一個信念,渴望強大,繁榮。而權力,則是他們最為本質的理想。

  於是,有一個部落的首長想擴張自己的領土,以滿足自己無法填充得如洶湧大海般的慾望。他果真這樣做了。建造巨大的養殖場,大量的開採礦物。花費了令人乍舌的經費,建造價格不費的鎧甲以及火力迅猛的槍支,大炮。

  這個部落有一塊鎮國之寶,一塊石碑。沒有人知道這是什麼時候遺留下來的,甚至不知道這是何人所作。唯一知道的只是石碑上有一個類似預言的東西。

  征服即重生。

  沒有人可以讀懂它,生活有條不紊得進行著依然沒有人蔘破它,日月星辰東生西落,閃閃爍爍,明明滅滅。

  逐漸分成了兩個對立的部落……

  戰事一觸即發,各部落的營地遭受著烈日得殘酷炙晒,失去了綠水得屏障,青山得天塹,幽得荒災連連,甚至地面上一點點得草皮就可以就或幾個面臨死神的人。

  只是,地面上除了咆哮著揚起的沙子,別無它物了。

  戰爭還是無可避免的爆發了。

  越來越多的人死去,白骨累累,哀鴻遍野……

  歷經了三年的戰爭。兵力極大損耗,許多人背井離鄉,流離失所。兩個部落得國王都抱著必勝的決心,看著殷紅的鮮血染透天際,聽著一個又一個城池失陷得訊息……

  我要征服世界!兩個狂人最終相遇了,約定一戰定勝負。其實這一戰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諾大的天地之間只剩下了兩天孤單的生命,兩雙泛著血光的眼睛互相對視。

  結果理所當然,一個人的死亡換回了另一個人的苟延殘喘。

  驀得發現,這世界竟如此物是人非。他征服了世界,得到了什麼??

  託著疲憊的身軀,踏著燙腳的黃土,以前怎麼沒有覺出燙呢??血紅鋪了一地,像是無力的呻吟。

  他找到了古老的石碑,撫著上面的字跡,口吐一片殷紅,彷彿一朵開的正旺的紅蓮。他彷彿宣洩得淋漓,暢快許多。

  一片血肉模糊……

  在35世紀的時候,有人發現了這塊石碑,於是眾多的專家前來調查,一致認為:旁邊的屍體為此石碑的殉葬品,而這石碑,一定隱含著某種不為人知的神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