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十六章原文及翻譯
《道德經》是中國文化傳統的精髓,也是對世界文化產生影響的巨集篇鉅作。它以詩化的語言闡釋了深奧的道家哲學思想。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道德經·第三十六章》的原文及翻譯,希望大家喜歡。
《道德經·第三十六章》
作者:李耳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欲取之,必故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道德經·第三十六章》註釋:
1、歙:斂,合。
2、固:暫且。
3、取:一本作“奪”。
4、與:給,同“予”字。
5、微明:微妙的先兆。
6、脫:離開、脫離。
7、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國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給人看,向人炫耀。
《道德經·第三十六章》翻譯:
想要收斂它,必先擴張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強它,想要廢去它,必先抬舉它,想要奪取它,必先給予它。這就叫做雖然微妙而又顯明,柔弱戰勝剛強。魚的生存不可以脫離池淵,國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輕易用來嚇唬人。
《道德經·第三十六章》解讀:
從這一章的內容看,主要講了事物的兩重性和矛盾轉化辯證關係,同時以自然界的辯證法比喻社會現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覺注意。在事物的發展過程中,都會走到某一個極限,此時,它必然會向相反的方向變化,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對於事態發展的具體分析,貫穿了老子所謂“物極必反”的辯證法思想。
在以上所講“合”與“張”、“弱”與“強”、“廢”與“興”、“取”與“與”這四對矛盾的對立統一體中,老子寧可居於柔弱的一面。在對於人與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觀察研究之後,他認識到,柔弱的東西里面蘊含著內斂,往往富於韌性,生命力旺盛,發展的餘地極大。相反,看起來似乎強大剛強的東西,由於它的顯揚外露,往往失去發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與剛強的對立之中,老子斷言柔弱的呈現勝於剛強的外表。
《道德經》中心思想:
《道德經》的主題眾說紛紜,從不同角度解讀,《老子》呈現出不同面相。兩千多年的主流派是政體哲學或者管理哲學,如法家的韓非子就是從這個角度理解的。韓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他的理論基礎是《道德經》;三國時期王弼也是這樣,他從管理角度來解釋《老子》;還有的從軍事角度解讀《老子》,比如《孫子兵法》;還有人說這是為人處世之道、生存之道,委曲求全,以柔克剛;《老子道德經河上公章句》從養生的角度來解讀《道德經》,修煉元氣然後得道;還有從成仙的角度來講,中國的道教產生於三國,張魯寫《老子想爾注》,是後來五斗米教的經典。
《道德經》的思想解釋,《呂氏春秋·不二》用了一個字為其定義,即“柔”字。《道德經》把中華民族的民族性通過《周易》、通過昇華,以貴“柔”為核心,創造了完整的理想體系。用三個關鍵詞概括《道德經》的思想體系:第一是“自然”,也就是事情本來的那個樣子,自然之性,天生的。按照事物本來的樣子生長,就達到了生命的最佳狀態;第二是“無為”,不折騰,順應事物的自然本性。“無為”不是什麼都不做,而是順應事物的自然之性,這就是第三個詞:“道”,“道”是規律,順應自然本性就是根本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