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語文手抄報版面
語文是重要的交際工具,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 這樣的定義,更加凸顯了語文課教學的取向——應 致力於學生語文素養的形成與發展 ,讓學生喜愛語文、享受語文,進而使用語文,這才是語文的終極目標。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 ,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呼籲“語文”一分為二
我此前關於中學語文教學的思考,有一個根本的前提,即認定語文是一門課程,它雖然擔負著語言教育和文學教育的雙重任務,因而為之正名曰“語言文學課”;但沒有從教學理念、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層面加以區分,而是合二為一,混在一起。──這是一個嚴重的失誤!當然,我不是沒有掙扎過,我於1990年由廣西師大出版社出版的《語文教改的第三浪潮》一書,曾設有專章論述“語文是語言文學課”,共分兩節:第一節“人與語言──人在語言中成長”;第二節“人與文學──心在文學中美化”。我意識到語文是由語言和文學兩個部分組合而成的,但由於屈服於長期合二為一的現實情況,對於一分為二的可能性估計過於悲觀甚至絕望,就只是在強調文學教育這一方面做些文章,沒能***更準確地說是“不敢”***朝一分為二的方面去努力。我在這本小冊子裡曾有如下一段引文:“195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批准的中央語文教學問題委員會給黨中央《關於改進中小學語文教學的報告》中說:‘我國中小學語文教學,歷來都是把語言和文學混在一起教,這樣教學的效果,不論從語言方面看,還是從文學方面看,都遭到了很大的失敗。……這些事實都說明了語文混臺教學的結果是語言教育和文學教育兩敗俱傷,都不能得到應有的效果。”引文之後,我接著說:“撇開‘語’‘文’分合這一具體問題不說,這一檔案把‘語文’界定為‘語言文學’確是不言而喻、不容置疑的,也就是說,語文課是進行語言教育和文學教育的語言文學課。”***見該書第34-35頁***我不該把“語”“文”分合輕描淡寫地當作一個“具體問題”,誠然,在當時說明語文課是語言文學課有它一定的意義,而且,只有在此前提下才有所謂“語”“文”的分合問題;但“語”“文”分合決不只是一個所謂“具體問題”。我更不該把“語”“文”分合問題“撇開不說”!作為一個高師院校專門從事語文課程與教學論教學與研究的教師,這是一個難以饒恕的歷史性錯誤,愧疚、惶恐、痛悔都無濟於事。亡羊補牢,為時未晚。雖然將屆退休,我還是要本著一個語文教學工作者的良知,鄭重呼籲:語文課應當分為“漢語”“文學”兩門課程。
語文一分為二,這是一個重大的、複雜的、無論在外部或內部牽涉都極為深廣的問題,諸如國家教育政策、課程標準研製、教材編寫、教師培訓、語文高考等等等等;但我只是把它當作一個學術問題提出來和大家商量,百家爭鳴嘛;而且在這篇短文裡,也只能羅列我的一些觀點,有的略作說明而已。
1.語文即語言和文學。上引有關檔案也是以這一認識為常識背景寫出來的,因此未加任何說明,是“理所當然”“本應如此”“人人明白,個個清楚”的口氣,絕想不到它會成為一個問題。關於“語文”的定義,我也走過彎路。為了論證語文屬人文學科而非工具學科,我曾從合二為一的實際出發,根據語文教材都是言語作品、讀寫聽說都是言語活動、語文教學是師生對話等等事實與觀念,將語文課界定為言語課***雖然同時根據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文學把言語的表現力發揮到極致,文學是學習語言的最好範本等道理強調文學教育。***這於理不通。正如李海林先生最近對我說的,語言和文學並不在同一個層面上。文學可以和數學、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等並舉,但語言卻不能,因為除文學外的其他課程的內容也都是而且只能是以語言的形態出現的。如果說語文課是語言課,數學課就不是語言課了嗎?歷史、地理等等等等顯然也都是語言課。
2.一分為二後的“語言”是漢語,更準確地說是現代漢語,著重於現代漢語的基本規律及其運用的教學,完全不同於大學中文系所開的關於語言學的課程。
漢語是我們的母語,中學畢業生應當對自己的母語有相當的理性認識,而不能是一頭霧水,混油一片。為了培養一個真正有文化的中國人,為了形成和發展學生理解和運用漢語的能力,在中學開設漢語課完全必要。但合二為一以來,語言教學在語文教學中幾乎是節節敗退,一直退到現在提出“不宜刻意追求語文知識的系統和完整”。我以為中學畢業生應當具備較為系統和完整的漢語常識。當然,漢語課怎麼開、教什麼、怎樣教等都必須從長計議。雖然我對現代漢語這門學問在中學生臨床應用上當時多少有點悲觀情緒,但我始終認為學習包括語言知識在內的語文知識是十分必要的,我參與主編的浙江師大《初中語文課本***實驗本***》也有較為完整系統的語文基本知識這一部分。在《語感論》一書中,我曾標舉“語感中心說”以反對“知識中心說”,我所指的步識中心說”是這樣一種語文教學指導思想,即認為語言能力是通過語文基礎知識的傳授,經由反覆不斷的訓練轉化而來,因而主張語文教學應以知識為中心,以訓練為主體,課文只是知識的例證,訓練的材料。至今我仍然認為“知識中心說”是錯誤的有害的。語感中心說並非語感唯一說。我認為語文素質還應有語文知識的積澱等等***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82頁***。在該書中我曾一再說“‘語感中心說’決不輕視更不排斥語言知識,但也不主張培養語感以‘語言知識為主導’”;“我們千萬不能把語感與理性的語文基礎知識人為地對立起來,也不能把傳授基礎知識視為語文教學的終極目的”。***見該書第386頁***
3.重視、強調文學教育,是我的一貫主張。我曾把文學比成青少年身上不可須臾或離的通靈寶玉,鼓吹可謂不遺餘力。但在《語文教改的第三浪潮》一書中有關文學教育功能的論述還有“左”的痕跡,我不能由於此書寫於上世紀80年代末而為自己辯護。不能不承認,由於合二為一,幾乎把語言教育以及其他教育的責任全部推到文學教育身上,文學教育確實不堪重負,甚至因此而迷失了自己,變得不像、不是文學教育了。當然,文學教育諸多方面的問題同樣有待進一步深入探討。
4.“漢語”和“文學”基本上是兩股道上跑的車。“漢語”教育是從語言學的角度進行有關漢語言文字的基本知識、技能的教學,主要目的在於培養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漢語言文字的能力。文學教育是人格教育、心靈教育、情感教育、審美教育,它不能去講關於語言文字本身的系統完整的知識,也不能以培養學生的語言能力為主要責任。如果說文學是“心學”,那麼漢語就是“人體解剖學”,當然互有聯絡,但畢竟不宜合二為一,混在一起進行教學。漢語的規律是從漢言語作品中抽象概括出來的,文學作品的言語只是它的源頭之一,並非全部。學習漢語規律有助於文學教育,文學教育也有助於提高漢語水平,但畢竟都有各自獨特的規律、各自獨特的任務,不能也不應相互取代。“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兩者混教,要麼文學教育淪為語言教育的附庸──文學教育雖然牽涉到語言文字的運用,文學作品的閱讀欣賞也要從語言入手,知言而會心,但絕對不能只是一味講究有關語言運用的技術、技能、技巧,若把文學作品當作語言知識的例證,文學教育必將患上喪魂失魄症而一命嗚乎;要麼語言教育淪為文學教育的附庸──循著文學教育的路子走,語言教育勢必雞零狗碎,不可能在教學中形成自己完整的體系,不得不逐漸淡化,甚至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大體上說,幾十年來,有時西風壓倒東風,有時東風壓倒西風,語言教育和文學教育就在這種相互想要壓倒對方的折騰中走向“雙虧”“雙輸”“雙慘”。總之,“語”“文”合二為一,兩敗俱傷;一分為二,“語”“文”可以各自甩開膀子,邁開大步,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