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實踐安全責任書精選

  為了讓大學生走出校園,利用暑期時間將教育與實踐相結合,每到暑假,各大高校團委組織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數量之多,學生覆蓋面之廣,持續時間之長,學生獨立操作性之強,是高校內其它活動都無法比擬的。然而在這大規模的暑期實踐活動風風火火開展的同時,其中的安全隱患卻不受學生重視,事故頻發。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個人責任書

  本人自願參加XXX年東北大學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02年9月1日生效。在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暑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由於本人的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5、為保障參加社會實踐同學安全,學校出資為組隊參加社會實踐的同學每人提供10元的保險費,保險由團隊自行購買。對於私自不購買保險的,因為沒買保險造成的後果由團隊自己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學院:

  年級:本、碩、博

  團隊名稱:

  本人簽字:

  年月日

  篇二:暑期社會實踐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學生能夠順利完成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對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加以說明。

  本人自願參加大連醫科大學基礎醫學院校級重點隊組2011年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並保證本人心理及身體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

  在本人社會實踐活動期間,本人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學校關於社會實踐的各項要求,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的有關規定處理。

  1、出發前應辦好在實踐地活動所需的必要證件和證明,攜帶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明。

  2、在整個社會實踐中隊員應遵守團隊要求,服從帶隊負責人的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離隊或中途退隊;

  3、實踐地人員較多,務必要妥善保管個人物品。

  4、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由本人承擔。

  5、由本人過錯造成第三方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6、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7、活動中應注意安全,不在危險地區如河邊、湖邊、山崖等處逗留,如有實踐活動需要,必須確保安全並有專業人士陪同;遇到突發事件應沉著冷靜。

  8、乘車時應上下有序,不要擁擠,在統一行活期間乘坐統一安排的車輛,不許私自更乘其他車輛。

  9、閒暇時不要單獨行動,不去危險地區,晚上不要單獨外出,不得夜不歸宿,按照提前安排好的房間住宿。

  10、嚴禁隊員下江、河、湖、海游泳,違者一切後果自負。

  11、對於個人不注意安全引起的事故,一切後果由個人承擔。

  12、整個活動隊員應互相關心、互相幫助,隊長應及時瞭解每名隊員活動情況,返回時隊長應與隊員保持聯絡,確保每名隊員安全返回。

  13、外出期間要注意維護國家、學校榮譽,不作出任何有損國家、學校利益的舉動。

  14、學院統一為參加學校重點實踐團隊的師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及學院團總支各執一份。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及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團隊名稱:_____________ 指導教師: ___________

  本人簽字: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 班級: _________

  XXX年___月____日

  篇三:XXX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安全責任書

  本人自願參加湖北醫藥學院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已告知家長相關情況並取得同意。保證本人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適合參加本次社會實踐,對本次社會實踐的目的、性質、實踐地的情況以及可能的風險有清楚的瞭解。詳細閱讀並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02年9月1日生效、《湖北醫藥學院學生社會實踐安全管理辦法試行》。在社會實踐期間,本人保證將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紀律,嚴格執行學校關於學生社會實踐的各項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依據本責任書和有關規定處理:

  1.本人財物的遺失、被盜、毀壞等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2.由於本人過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導致的自身人身傷害,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2號第十二條處理;

  3.本人實施的違法行為或違反實踐當地各項規定以及民族習慣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引起的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4.由於本人過錯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由本人承擔。

  本人已經詳細閱讀並認可本責任書,對整體內容和各項規定均無異議。

  本人簽字:

  團隊名稱:

  指導教師或隊長簽字:

  學院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