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補習安全責任書精選範文

  我國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參加課外補習十分普遍。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篇一:暑假輔導班安全責任書

  甲方:學生及其監護人 乙方:輔導班老師

  學生假期輔導期間,應當遵守輔導班的制度和紀律。為了確保學生假期輔導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更有效的優化輔導班日程安排,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輔導班辦班實際,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輔導班、教師、學生和家長實行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輔導班老師對本輔導班上課期間的學生的安全負責。

  二、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應當保證學生上下學路途的安全,保證學生參加完輔導班教學課程後及時回家。否則發生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負擔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三、家長應保證學生在上下學途中,不會與陌生人接觸;禁止在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四處遊蕩。否則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四、禁止學生在上下學途中擅自到河、塘、溪、海等危險水域游泳、洗澡、戲水。否則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五、住校學生按時作息,未經允許私自外出者責任自負。

  六、嚴禁學生玩銳刃鈍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否則造成意外事故輔導班不承擔責任。並視情節根據法律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七、故意尋釁滋事,與同學打架鬥毆一切責任由當事雙方負責。

  八、走讀、午餐、住校學生上下學由家長親自護送,否則發生事故輔導班不負責任。

  九、學校作息時間: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十、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學生暑期補課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共同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與家長應當共同做好對學生假期補課期間的安全教育與保護工作,並且緊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訊息。

  2、家長為學生的法定監護人,負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責任與義務。

  3、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教給學生一些安全自我防護知識,教育學生遠離各種危險環境,不參加各種危險活動。

  4、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遵守《學校門衛制度》進出憑班主任簽寫的假條和出入證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電制度》不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各種電器裝置,《交通安全制度》和《不準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學生不聽從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全部責任。

  5、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按時到校,按時離校,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辦理請假手續出具請假條,學生上學或放學,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

  6、學生在校期間,有事請假,必須具備請假條,經老師簽字、學校同意後方可准假,凡偽造簽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謊的方式外出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和家長負責。

  7、家長與學校共同教育學生在上放學時不乘坐“五小”車輛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農用機械車和“三無”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經營性的娛樂場所和網咖;遵守交通規則及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如在此期間不聽勸告,不服從教育而發生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責任。

  8、家長與學校共同加強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來歷不明的食品,不吃過期、變質、黴爛、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嚴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規定》,禁止夜不歸宿、賭博、點蠟燭、私拉亂接等違規違紀行為。

  10、家長和學校共同教育學生防雷擊、防震等知識。

  11、家長和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防溺水教育,嚴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次學生暑假補課時間。

  羅江中學高初 級 班 學 生簽名:

  家 長簽名:

  四川省羅江中學校

  羅江中學家長委員會

  20 年 月 日

  篇三:暑假補習班安全責任書

  尊敬的家長,您好!

  為了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在補習班度過一個平安、有意義的暑期,我們需要共同攜手加強對孩子的監督和管理。本著“安全重於泰山”的原則,為確保孩子的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我們特簽訂暑假安全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物件:學生監護人和補習班負責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補習班補習期間。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限內杜絕因補習班管理不善而發生的安全責任事件。具體落實如下幾點:

  1. 家長或監護人要負責監督孩子在補習期間遵守補習規章制度。如由於學生違紀造成的人身傷害,補習班只負責協調處理,責任由當事人監護人負責。

  2. 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孩子上下學需要家長按時接送。接送時間為早:8:00——11:00,下午:2:00——5:00如讓孩子提前到校,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事故補習班不負任何責任。如果家長因工作繁忙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學,讓孩子自己回家的,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意外,補習班不負任何責任。

  3. 學生有事需請假,必須由家長提前向補習班負責人請假,如不履行請假手續未到校上課,私自逃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4. 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行為、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橫穿馬路,不下河游泳。家長或監護人要配合補習班教育孩子不帶危險物品到校內。

  第四條:責任承擔:在補習班期間,如由於管理不善,違法責任書相關規定釀成的安全事故,根據責任書內容擬定責任歸屬。

  第五條:附則:

  1. 本責任書供補習班和家長或監護人使用。補習班負責人和家長或監護人為責任人。

  2. 責任書由補習班負責人、家長或監護人簽字後在責任期間生效。

  3. 責任書一式兩份,補習班和家長或監護人各持一份。

  家長簽字:

  補習班負責人簽字: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