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買保險划算最省錢保險的投保誤區有哪些

  現如今很多人都會為自己購買上一份保險,而怎樣買保險才是最划算最省錢的呢?如何挑選保險產品才是最划算的?而購買保險投保時又經常存在著哪些誤區呢?下面是小編精心為你們整理的關於怎樣買保險划算最省錢的相關內容,希望你們會喜歡!

  買保險划算最省錢的方法

  一、根據自己的自身情況或者工作生活情況

  如果你是1位經常出差的商務型人士,在選擇產品的時候就要首選航空意外險。如果你每天上下班都需要駕車,或者是以駕車為主要工作,則要首選交通意外險。如果你是1名領薪水的白領,疾病保障不夠豐富且覆蓋面小,則要優先選擇重疾險。

  如果你要想補充疾病保障,就要選擇重疾險;你要想給自己一旦入院費用做補充,就選擇醫療險;你要想為孩子教育金做強制儲蓄,就要選擇教育金險。你要是為養老提早規劃,就要選擇養老險。

  總之,第一步先思考自己最大的風險可能會出現在哪裡,或者說你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以這個風險為主要保障功能的產品,就是你的首選。因為保險對於風險管理,最關鍵的是抵禦我們頂不住的那些風險。

  二、根據自己是否擁有基本的社會保險

  這裡主要指的是有沒有基本社會保險,單位的集體大病保險等。例如醫療險是一種補償型保險,適用財產險的補償性原則,保險金的賠償不能超過實際支出,即便投保多份,也只能按照總支出額度賠償。

  所以如果選擇產品,就要協調好單位保險和個人保險之間的相互補充。假設單位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的前提下,還辦理了許多其他醫療保險,如在疾病、意外等方面對社會保險進行了充分而全面的補充。如果為了長遠考慮,可以增加重疾險保額,提升保障力度。也可以考慮配置現金價值較高的兩全產品,未來轉化為養老金,作為養老的補充。

  如果單位沒有配置什麼保險,社保的額度也很低,就要首先考慮配置醫療險和大病保險,提升基本保障的額度。畢竟,隨著年齡增長,環境的惡劣,生病住院是大概率的事件。有條件的情況下,再補充重疾險、養老險。

  三、你的預算

  我們都希望享受最好的醫療環境,最先進的藥品清單,這也需要有充足的保額來做支撐,但保額越大,保費越多,應該如何來判斷呢?

  一收入角度

  如果從簡單收入角度考慮,建議每年支出的保費佔總年收入的5%-15%左右相對合適。由於保費需要支出10年或20年壕喜歡躉交不在此列,所以務必要保持能夠承受的範圍內。

  二生命價值角度

  假設不考慮通脹,一個人今年35歲,退休前每年的平均年收入是20萬元,到60歲退休一直不變。假設自己要花掉一半,另外一半用於家庭開支,生命價值則是:

  10萬元*60歲-35歲=250萬元

  用這個生命價值可以來判斷應該配置的保額是多少,如果考慮通脹,則這個額度就應該更高。這樣的額度測算主要用於意外險。

  重疾險也有一種簡便的演算法,就是測算5年的年收入總和,因為大多數重大疾病如果5年後依然生存的很好,證明未來的生存概率與常人接近。

  所以,假設兩個同樣患重疾的病人,一個雖然不用上班,但是治療康復費用來自於獲得了五年年收入的重疾保險賠付;另一個同樣的治療,卻要每天擔心房貸,車貸,孩子教育費用,父母的贍養費用,自己醫療費用。這兩個人,您覺得哪一個更容易挺過五年?

  四、產品的要點

  如今市場上的同類型產品也是琳琅滿目,究竟怎麼選擇一款價效比高的產品呢?以重疾險為例,我們可以按照以下五個層次來進行考量:

  1.保障範圍;

  2.輕症是否可以多次賠付;

  3.輕症是否可以豁免剩餘保費;

  4.現金價值高低;

  5.如果是兩全險最後沒有出險,返還所交保費的比例。

  當然,其實很多普通人不會非常容易從條款裡挑選出這些要點。那我們就特別需要有一位專業的保險顧問來為你推薦。而且保險產品尤其講究的是量身定製,如何在有限的保費支出範圍內,讓自己的風險最大程度的化解,此時就需要有專業的力量。所以我們常說,能夠找到一個優秀的保險代理人,比找到一款好產品更重要。

  保險的投保誤區

  一、已有社保,不再需要商保

  點評:社會保險的特點是低水平、廣覆蓋。但是社會醫療保險一旦患病就醫發生醫療費用,個人也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費用。如果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的免支付規定範圍,所有的醫療費用將全部由個人承擔。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發生意外,其龐大的費用支出就會對正常生活產生較大的影響。這個時候商業保險仍是社會保險的必要補充。

  二、通過投保,可以理財賺錢

  點評:保險的主要作用就在於,通過購買保險產品,保險人在遭受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風險損失的時候,可以得到及時和可靠的經濟補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近年來,保險公司推出了很多新產品,可以在保障功能的基礎上,同時實現保險資金的增值。但是相對其它金融產品,因其風險很低,並且具有一定保障功能,所以收益總體來說比不上基金、債券等。買保險絕對不能看成是投資,投保時勿重回報輕保障,不要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在有足夠的保障前提下,再去考慮保險投資才是正道。

  三、重複投保,相當於雙保險

  點評:先舉個例子。小張在A、B兩家保險公司分別購買了保額10000元的醫療費用型保險,滿以為一旦患病,可以得到雙重賠償。承保後,小張有次住院一個月,共花費12000元的費用。小張拿著住院證明先到A保險公司獲賠了10000元,再到B保險公司,卻被告知,只能對剩下的2000元進行理賠。

  按照保障的具體內容,醫療保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醫療費用型保險,一種是醫療津貼型保險。所謂費用型保險,是指保險公司根據合同中規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醫療過程中所花費診療費和合理醫藥費的總額來進行賠付;而津貼型保險,與實際醫療費用無關,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對投保人進行賠付。小張這裡投保的就是費用型保險,所以即便買了同類型的多份保單,得到的理賠不會超過自己實際的支付。

  四、保額要高,過度投保無妨

  點評:選擇一定數量的險種投保,保障額大了自然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不考慮自己的承受能力,什麼險種都想買也是不切實際的。尤其是購買一些長期的險種,需要十年、幾十年的交費,一旦過度就會產生經濟承受問題,一朝退保必定造成損失。所以要按照自己的需求來投保,按照家庭的需求來投保,按照自己經濟能力投保。

  五、隱瞞病史,未必露餡

  點評:如果你曾有10年的吸菸史,不要存有僥倖的心理,以為可以隱瞞。即便保險代理人跟你講,這沒有什麼大關係,但哪天你患上肺癌,這吸菸史上的一個“無”字,可能就是理賠糾紛的焦點。

  《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中隱瞞了被保險人的真實情況,這種情況很容易導致保險公司理賠時做出不利於投保人的決定。

  六、只要投保,都能提供保障

  點評:保險的保障範圍跟我們想象的並不一樣。比如保險公司願意賠的“重大疾病”和我們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風險”就不是一個概念,許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責範圍之內的。但很多人購買保險時,對所購買保險的內容瞭解並不多。甚至是在保險代理人、營銷員和親朋好友的鼓勵下購買的。對於哪些險種適合,哪些險種不適合,沒弄清楚就稀裡糊塗投保了。過後發現所購買的險種並不適合自己,這時如果再要進行退保又要承擔一定的退保損失,陷入兩難的境地。

  七、孩子保險,比大人更重要

  點評:中國父母在給孩子買保險時存有相當大的誤區,他們大都覺得給子女保得越多越好,大人甚至為了孩子寧願省下錢來自己不買保險。但實際上,保險的原則應該是“先大人後小該”。大人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也是孩子的依靠。大人所承擔的責任和可能遭受意外和疾病傷害的機率都非常大,一旦出現狀況,家庭生活都有可能出現問題,更何況支付孩子的保費。所以,大人給自己投份保險比給孩子投保更重要。

  八、不出險等於白買了保險

 

  大多數人認為買了保險,如果平安無事就應返還保費,而沒有保費返還總有一種吃虧的感覺。其實,買保險是防萬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險,隨時都處在保險保障之下。不出事,我為人人;出了事,人人為我,這就是保險的作用。所以不能用吃不吃虧衡量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