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天數怎麼確定
人難免有頭疼腦熱,生病的時候,因為身體原因就不能繼續在崗位上工作,需要請病假休息一下,那麼關於請病假我們有哪些需要知道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病假工資的勞動法規定,希望能幫到你。
第一、短期病假的工資計算基數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相關規定,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按以上原則計算的病假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現行標準635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連續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休假工資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兩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本人工資的100%。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病假工資又稱疾病救濟費也是按照連續工齡分別確定的: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為本人工資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資均指按《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的原則所確定的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
第三、病假工資的計算公式
月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日病假工資=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相應的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第四、病假天數的確定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馮單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單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統一的國家規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數。
1、根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滬勞保保發200014號,企業支付職工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現行標準為每月508元。
2、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3、病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法對病假工資是怎麼規定的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4、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
5、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日數應按實際休假日數計算,連續休假期內含有休息日、節假日的應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計薪日概念,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馮單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單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統一的國家規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