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對留學回國人員優惠政策

  為實現我國人才興國戰略,吸引更多優秀的留學生回國,我國從中央到地方都出臺了針對留學回國人員的優惠政策。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解析

  一、中央優惠政策

  目前,中央針對留學回國人員優惠政策,主要在購買免稅車、回國落戶、回國創業、學術研究等幾個方面。

  一留學生購買免稅車政策

  國家規定:以學習和進修為目的,無論公派或自費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科研機構求學,攻讀學位、進修業務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一學年以上,在完成學業或進修結束後二年內回國定居工作都有權申請購買免稅車的優惠政策。

  其政策必須在留學生畢業或進修結束後首次入境未超過一年內申請,並有免稅指標,即學習期間連續在外180天計一個免稅指標,中途回國停留時間不超過1個月可連續計算。

  符合以上條件的留學生,汽車生產企業對留學回國人員免徵進口零部件關稅;留學生回國購買免稅車,具體是指能夠免除所購汽車零部件中的進口關稅和車輛購置稅約佔整車價格的11.7%。根據不同車型費用不同,總體的優惠費用為0.71—15.21萬元。

  二留學生回國落戶政策

  我國公派或者自費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取得國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回國人員,在學業結束兩年內,可申請在北京等城市落戶,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地影響,也不受當地外來人員落戶條件所限制。落戶條件根據不同城市或地區的政策有所不同,具體參照相關政策規定。

  三留學生就業、創業資金資助

  針對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就業、創業,國家及地方政府根據具體相關規定以及個人或者其企業的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資金資助;對其稅收、貸款等方面也有一些優惠。並實施“千人計劃”有關優惠,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千人計劃"的留學回國人員的企業,可以獲得一百萬的資金資助以及其他相關優惠。

  四學術研究方面的政策

  留學回國人員選擇在大學、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機構做學術工作,有以下優惠:

  在職稱評定方面,根據個人的學術背景、科研成果、專業及就業單位、地區政策等因素,留學回國人員的職稱比在國外高一個或者幾個檔次,並且申報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有一定的經濟補貼,留學回國人員可獲得相應的科研啟動資金以及科研經費,並有機會獲得住房補貼、安家費等不同的經濟補貼。

  五家屬優惠政策

  對留學回國人員家屬的工作進行相應的安排;部分地區的相關政府對於其子女入學有優惠政策。

  解讀

  在中央政策的允許範圍內,各個地區根據其地區情況以及發展,對各方面作出不同的具體優惠政策,在回國落戶、創業優惠、安家置業、子女教育等方面各具特色。總體來說,北上廣等特大城市的留學回國政策在落戶限制、資助金額上遠不如其他一線城市優惠,表明國家和政府試圖通過政府這隻“看不見的手”平衡人才資源配置,防止過度集中,促進地區平衡發展,而一線城市政策優惠的幅度也有進一步拉大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