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協議書範文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那麼定向協議是怎樣的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一
甲方招生單位:
乙方定向單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門:
根據《20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管理辦法》,就丙方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錄取丙方為20 年 ____________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丙方進行管理,按培養方案對丙方進行培養。丙方學習期滿、符合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甲方准予畢業,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甲方授予碩士學位。丙方學習結束離校後,甲方將丙方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碩士期間檔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負責安排丙方工作。
三、 乙方負責管理丙方學習期間的戶籍關係和人事檔案,保證丙方的學習時間。丙方學習期間的工資、醫療保險、福利待遇和職務職稱晉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丙方黨、團組織關係轉入基礎培訓學校,基礎培訓結業考核合格後轉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學習結束後轉回乙方。
四、 丙方必須遵守學籍管理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學業。丙方在甲方的學習結束後,必須回乙方工作,且服務年限不得少於5年含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民族碩士基礎強化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服務期為8年。
五、丙方若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等處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學、受開除學籍處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學習,由甲方退回乙方處理。丙方在學期間提出變動學籍休學、延期畢業等的,須提供乙方的書面同意證明,否則不予辦理。
六、丙方第一學年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甲方繼續碩士學位培養階段學習。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並簽章後,自丙方取得正式學籍到民族碩士基礎強化培訓基地報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丁四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協議執行全部條款。
八、違約情形及處理
丙方有以下情況,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畢業後未按本協議去定向單位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佈後1個月內,一次性向乙方退還財政撥付的生均經費和在讀期間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分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丁方單位公章:
丁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甲方招生單位:
乙方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據《20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管理辦法》,就丙方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錄取丙方為20 年 ____________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丙方進行管理,按培養方案對丙方進行培養。甲方按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向丙方發放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助學金。丙方學習期滿、符合碩士研究生畢業條件,甲方准予畢業,符合碩士學位授予條件,甲方授予碩士學位。丙方學習結束離校後,甲方將丙方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碩士期間檔案等一併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負責指導丙方就業。
三、丙方人事檔案、戶口轉入甲方。黨、團組織關係轉入基礎培訓學校,基礎培訓結業考核合格後轉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學習結束後必須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就業,且服務年限不得少於5年含5年。甲方在丙方畢業後負責將其人事檔案、戶口及黨、團組織關係直接轉回到乙方。
四、丙方必須遵守學籍管理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學業。丙方在校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等處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學、受開除學籍處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學習,由甲方依據有關規定處理。丙方在學期間欲變動學籍休學、延期畢業等,須提供乙方的同意證明,否則不予辦理。
五、丙方第一學年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甲方繼續碩士學位培養階段學習。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並蓋公章後,自丙方取得正式學籍到民族碩士基礎強化培訓基地報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協議執行全部條款。
七、違約情形及處理
丙方有以下情況,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畢業後未按本協議去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佈後1個月內,一次性向乙方退還財政撥付的生均經費、普通獎學金,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分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甲方招生單位:
乙方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據《20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管理辦法》,就丙方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錄取丙方為20 年 ____________專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丙方進行管理,按培養方案對丙方進行培養。甲方向丙方發放博士研究生普通獎助學金。丙方學習期滿、符合博士研究生畢業條件,甲方准予畢業,符合博士學位授予條件,甲方授予博士學位。丙方學習結束離校後,甲方將丙方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博士期間檔案等一併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負責指導丙方就業。
三、丙方人事、戶口及黨、團組織關係轉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學習結束後,必須回到乙方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就業,且服務年限不得少於8年含8年。甲方在丙方畢業後負責將其人事、戶口及黨、團組織關係直接轉回到乙方。
四、 丙方必須遵守學籍管理規定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學業。丙方若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等處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學、受開除學籍處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學習,由甲方按有關規定處理。丙方在學期間欲變動學籍休學、延期畢業等,須提供乙方的同意證明,否則不予辦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並蓋公章後,自丙方取得正式學籍報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協議執行全部條款。
六、違約情形及處理
丙方有以下情況,乙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畢業後未按本協議去定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佈後1個月內,一次性向乙方退還財政撥付的生均經費、普通獎學金,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分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