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公司掛靠合同範本

  掛靠是指允許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汽車租賃公司掛靠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租賃公司掛靠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汽車租賃公司掛靠合同範文一

  代表人:

  聯絡方式: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所在地址:

  車主單位: 身份證號碼機構程式碼: 以下

  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義烏市汽車租賃業,加強對租賃汽車的規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同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政策,嚴格遵守省,市對汽車租賃的有關檔案規定,全面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 乙方自帶具備汽車租賃備件的 汽車壹輛,車牌號 ,由甲方承租賃代理業務,所有權不變。

  第四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五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每月定額向甲方繳納代理費及國家規定等相關費用。代理服務費按每日出車的20%計算。第二個方案初始代理費5000元,後續代理費700元/月。

  第六條 乙方委託代理租賃的車輛,必須按規定參加保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責任險、乘員險、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主責任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應按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配齊各管理崗位的人員、制度並公佈各管理崗位職責,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單位內部有關服務質量、駕駛員守則及車輛保養、安全行車、遵紀守法、文明服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承擔相關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期內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做詳細的記錄,以供結賬核算。如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又不能及時賠付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車輛作留置,賠償後餘款返還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賠償。

  第九條 代乙方繳納各項規稅費,發放各類證件,提供財稅部門統一票據。

  第十條 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具體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第十一條 如果經營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費、保險費、違章罰款等,甲方承擔20%的損失,其餘8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估價的5%。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業務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攤派和公務用車。

  第十三條 乙方按規定應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和整潔的車貌,年審不合格,則須強制停車整修,經複檢合格後方可執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四章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第十四條 因甲方違約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損失額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違約按有關條款處罰,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按時和向甲方繳納管理費及有關規稅費,每遲交一天甲方收取滯納金20元。

  第十七條 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時;

  2、 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經濟政策變動,致使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履行;

  3、 從事違法活動觸犯刑律的;

  4、 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瞞報的或擅自處理的。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規定乙方應上繳國家徵收的規稅費及其他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合同期內如遇到國家徵費有所調整,乙方應按國家規定進行交納。

  第十九條 合同期滿,若乙方願意續簽合同,甲方應優先安排。

  第二十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義烏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別約定管轄地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勝方的律師費用有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約定:

  甲方:義烏市途安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章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公司掛靠合同範文二

  甲方:XX市XX汽車租賃 行 以下簡稱本 車行

  乙方: 以上簡稱車主

  1.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安裝GPS,車輛狀況良好。

  2.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車主不能私自把車開走。

  3.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出現故障,車主應及時修理。如車主沒有時間,車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費用由車主自行負責。

  4.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公司的車輛保險即租賃險,如不按規定保險,出現被騙等其它事情由車主負責。出現車輛被騙或交通事故,本車行協助乙方處理,本車行不負擔經濟賠償損失。

  5.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費。

  6.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每輛車的行車證、保險卡和車鑰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車行掛靠租賃的車輛到期檢車和保險都由車主自行負責,如不負責本車輛出現一切後果由車主自負。

  8.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每月洗車費按實際次數收費,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車行掛靠的車輛,車主負責車輛每月的定期保養。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