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風貌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自治區委員會、××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風貌改造的若干意見》(桂發〔2011〕22號)精神,為確保我區城鄉風貌改造工作有效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具體工作內容
(一)城鄉風貌改造的範圍。城鄉風貌改造範圍覆蓋全區城鄉,具體包括各市、縣(市、區)、鄉鎮,以及沿我區主要交通幹道(含高速公路、二級公路、鐵路、水路)兩側的村屯、旅遊景區景點周邊的村屯等。
(二)城鄉風貌改造的重點。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對改造區域的環境綜合整治。具體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兩側的建築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幹道兩側可視範圍的村莊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鎮以上城市臨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幹道可視範圍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區域的城鎮基礎設施、市政公共設施配套和環境綜合整治。
(三)城鄉風貌改造的工作內容。
1.建築物的改造。一是對建築構造具備改造條件的“竹筒房”,採取區域性改造的方式,以改善通風、採光條件,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對其外立面進行改造。二是對具備整體拆除新建條件的“竹筒房”,採取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配套的建設方式,建設具有地方風格和民族特色的新街區。三是對不具備整體拆除新建條件的“竹筒房”,著重對其外立面進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
2.市政基礎設施配套。主要是結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開展環境綜合整治,鋪砌沿街路面,實施管線下地工程,種植行道樹及綠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等,改善居住環境。
3.規範戶外設施。主要是拆除建築臨街面外接防護欄,拆除、改造和規範設定建築臨街面各類雨篷,對商鋪的店招、店牌、燈箱、廣告、電話亭、書報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傢俱等進行統一設計、科學設定、規範管理。
4.改造城市景觀。重點是研究、提煉具有地方、民族和文化特色的元素,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小品,形成極具多樣性、地方性和觀賞性的特有的城鎮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延續歷史文脈,豐富城市文化內涵。
5.推出一批富有壯鄉特色的民族村鎮。重點是對交通沿線、旅遊景點周邊的村鎮,根據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觀的特點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鎮。
二、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結合我區實際,全區城鄉風貌改造工作從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用三年時間分四期工程組織實施。
(一)工程分期及改造範圍。
一期工程(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線村鎮、右江河谷走廊沿線村鎮的城鄉風貌改造試點(含建築立面改造、基礎設施配套、園林綠化和廣場、小品的建設,下同)。
二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各市(含縣級市)主要出、主要街道和重要節點,全區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紅水河、欽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線城鎮、村莊以及各旅遊景區景點所在村屯的風貌改造。
三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全區所有縣城、建制鎮主要交通出和主要幹道兩側、重要街道節點,一、二級公路沿線可視範圍內的鄉鎮、村莊以及自治區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風貌改造。
四期工程(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完成1萬個左右的自然村風貌改造。
(二)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驟。
一期工程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1年9月):大力宣傳,廣泛動員。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開展城鄉風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標要求、進展情況、工作成效以及先進典型,切實把幹部群眾的思想統一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瞭解、支援和主動參與城鄉風貌改造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援全區城鄉風貌改造的濃厚氛圍。
第二階段(2011年9—10月上旬):制定規劃,分步實施。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和“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逐步實施”的原則,組織編制城鄉風貌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按法定程式批准後組織實施。同時,以縣為單位制定實施方案,報自治區城鄉風貌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已編制了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地區,要與相關總體規劃要求相銜接,不夠完善的要進一步修訂;未編制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地區,必須按要求完成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編制。在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指導下,對每棟建築的改造進行設計,繪製效果圖,編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預算。
第三階段(2011年10月中旬至l2月上旬):申報專案,組織實施。建設專案實行分級負責,設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改造專案,由各市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工作進度,指導做好規劃設計,核准建設內容、工程量和單位造價,並安排補助資金。縣(市)、鄉鎮、村範圍的改造專案,原則上由所在縣(市)負責。自治區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工作進度,指導做好規劃設計、核准建設內容、安排補助資金。專案一經核准,要儘快實施,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第四階段(2011年12月中旬):考核驗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結合城鄉風貌改造的目標考核體系和相關制度,對改造專案進行考核驗收。
第五階段(2011年12月下旬):總結表彰。對城鄉風貌改造一期工程進行總結,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各地在組織實施中可根據實際靈活確定各階段的工作計劃,並參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體工作計劃。
一、具體工作內容
(一)城鄉風貌改造的範圍。城鄉風貌改造範圍覆蓋全區城鄉,具體包括各市、縣(市、區)、鄉鎮,以及沿我區主要交通幹道(含高速公路、二級公路、鐵路、水路)兩側的村屯、旅遊景區景點周邊的村屯等。
(二)城鄉風貌改造的重點。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改造“竹筒房”和對改造區域的環境綜合整治。具體包括:
1.城市主要交通出兩側的建築物外立面改造;
2.主要交通幹道兩側可視範圍的村莊房屋外立面改造;
3.建制鎮以上城市臨街而建的“竹筒房”改造;
4.城市主幹道可視範圍城中村的“竹筒房”改造;
5.改造區域的城鎮基礎設施、市政公共設施配套和環境綜合整治。
(三)城鄉風貌改造的工作內容。
2.市政基礎設施配套。主要是結合“竹筒房”外立面改造開展環境綜合整治,鋪砌沿街路面,實施管線下地工程,種植行道樹及綠地,配套和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等,改善居住環境。
3.規範戶外設施。主要是拆除建築臨街面外接防護欄,拆除、改造和規範設定建築臨街面各類雨篷,對商鋪的店招、店牌、燈箱、廣告、電話亭、書報亭、果屑桶以及城市傢俱等進行統一設計、科學設定、規範管理。
5.推出一批富有壯鄉特色的民族村鎮。重點是對交通沿線、旅遊景點周邊的村鎮,根據不同地域、民族、民俗、景觀的特點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富有××特色的民族村鎮。
二、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結合我區實際,全區城鄉風貌改造工作從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用三年時間分四期工程組織實施。
(一)工程分期及改造範圍。
一期工程(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抓好××—百色高速公路沿線村鎮、右江河谷走廊沿線村鎮的城鄉風貌改造試點(含建築立面改造、基礎設施配套、園林綠化和廣場、小品的建設,下同)。
二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各市(含縣級市)主要出、主要街道和重要節點,全區各高速公路和西江、柳江、紅水河、欽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沿線城鎮、村莊以及各旅遊景區景點所在村屯的風貌改造。
三期工程(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完成全區所有縣城、建制鎮主要交通出和主要幹道兩側、重要街道節點,一、二級公路沿線可視範圍內的鄉鎮、村莊以及自治區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風貌改造。
四期工程(2012年1月至2012年9月)。完成1萬個左右的自然村風貌改造。
(二)一期工程的工作步驟。
一期工程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1年9月):大力宣傳,廣泛動員。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開展城鄉風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標要求、進展情況、工作成效以及先進典型,切實把幹部群眾的思想統一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瞭解、支援和主動參與城鄉風貌改造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援全區城鄉風貌改造的濃厚氛圍。
第二階段(2011年9—10月上旬):制定規劃,分步實施。按照《城鄉規劃法》的要求和“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逐步實施”的原則,組織編制城鄉風貌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按法定程式批准後組織實施。同時,以縣為單位制定實施方案,報自治區城鄉風貌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已編制了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地區,要與相關總體規劃要求相銜接,不夠完善的要進一步修訂;未編制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地區,必須按要求完成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編制。在城鄉風貌改造規劃的指導下,對每棟建築的改造進行設計,繪製效果圖,編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預算。
第三階段(2011年10月中旬至l2月上旬):申報專案,組織實施。建設專案實行分級負責,設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改造專案,由各市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工作進度,指導做好規劃設計,核准建設內容、工程量和單位造價,並安排補助資金。縣(市)、鄉鎮、村範圍的改造專案,原則上由所在縣(市)負責。自治區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工作進度,指導做好規劃設計、核准建設內容、安排補助資金。專案一經核准,要儘快實施,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第四階段(2011年12月中旬):考核驗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結合城鄉風貌改造的目標考核體系和相關制度,對改造專案進行考核驗收。
第五階段(2011年12月下旬):總結表彰。對城鄉風貌改造一期工程進行總結,對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各地在組織實施中可根據實際靈活確定各階段的工作計劃,並參照安排好二、三、四期工程的具體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