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的主要區別是
原始憑證失真是指由於原始憑證的不規範、不正確填寫或原始憑證的造假而導致原始憑證所承載會計資訊與經濟事實不符的現象。那麼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有什麼區別呢?接下來請欣賞小編給大家網路收集整理的。
1原始憑證是由經辦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一律由會計人員填制。
2原始憑證是根據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填制;記賬憑證是根據稽核後的原始憑證填制。
3原始憑證僅用以記錄、證明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完成;記賬憑證要依據會計科目對已經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進行歸類、整理。
4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的依據;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檔案。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分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原始憑證的錯弊辨別
不論原始憑證舞弊採用什麼方式,其原始憑證上都會直接或間接地表現出以下特點中的一點或幾點。
1對刮、擦、用膠帶拉扯的原始憑證,其表面總會有毛粗的感覺,可用手摸,背光目視的方法檢查出來;對用"消字靈"等化學試劑消退字跡而後寫上的原始憑證,其紙張上顯示出表面光澤消失,紙質變脆,有淡黃色汙斑和隱約可見的文字筆畫殘留,紙張格子線和保護花紋受到破壞,新寫的字跡由於藥劑作用而滲散變淡等特徵中的一條或幾條。
2對新增改寫的原始憑證,其文字分佈位置不合比例,字型不是十分一致,有時出現不必要的重描和交叉筆畫。
3對於冒充簽字的原始憑證,其冒充簽字常常在筆跡熟練程度、字形、字的斜度、字型方向和形態、字與字、行與行的間隔、字的大小,壓力輕重,字的基本結構等方面存在差異有時可以通過肉眼觀察發現。
4對於偽造的原始憑證可以通過對比原始憑證的防偽標誌來鑑別。
對於以上四種舞弊手法,如屬必要,可請公安部門運用特定的技術進行鑑別。
5憑證明顯不規範,要素不全,經常缺少部分要素,其關鍵要素經常出現模糊,讓人對其經濟業務活動的全貌感到模糊。例如購買辦公用品實為購買個人消費品的假憑證,往往只註明"辦公用品",而不註明到底購買了什麼辦公用品,其規格、型號、品種、數量如何。
6其金額往往只有一個總數,而沒有分專案的明細,經不起推敲。
7原始憑證的經手人經常含而不露,有時有名無姓或有姓無名,如果仔細追問很可能查無此人。
8原始憑證上的時間與業務活動發生的時間及以後的入賬時間相距甚遠。
9主要業務憑證與其他相關的憑證不配套,有時只有其中一部分,而沒有另一部分。如銷售貨物只有銷售發票而無發貨單據、託運證明、出門單、結算憑證等。
10憑證的形式不規則,以非正規的票據憑證代替正規的原始憑證。例如用貨幣收付憑證代替實物收付憑證;以自制憑證代替外來憑證;以非購銷憑證代替購銷憑證等。
另外,原始憑證的內容、結算方式、資金流向與對方單位等處都可能存在著異常。
記賬憑證的主要意義
任何單位,每發生一項經濟業務,如現金的收付,物資的進出,往來款項的結算等等,經辦業務的有關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認真填制會計憑證,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日期、經濟業務的內容,並在會計憑證上簽名蓋章,有的憑證還需要加蓋公章,以對會計憑證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任。一切會計憑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嚴格稽核,只有經過稽核無誤的會計憑證才能做為登記賬簿的依據。會計憑證的填制和稽核,對於完成會計工作的任務,發揮會計在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歸納起來,有以下三個方面:
1、會計憑證是登記賬簿的根據
每個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發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經濟業務。會計部門要及時正確地記錄這些經濟業務,必須依據會計憑證。每當發生經濟業務時,必須填制相應的會計憑證。一般地說,經濟業務發生在哪裡,會計憑證就在哪裡填制。這樣可以正確及時地反映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及完成情況。隨著經濟業務的執行和完成,記載經濟業務執行和完成情況的會計憑證就按規定的流轉程式最終彙集到財務會計部門,成為記賬的基本依據。
2、稽核會計憑證,可以更有效地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使經濟業務合理合法
通過會計憑證的稽核,可以監督各項經濟業務的合法性,檢查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制度,是否符合企業目標和財務計劃;檢查經濟業務有無違法亂紀,違反會計制度的現象,有無鋪張、浪費、貪汙、盜竊等損害公共財產的行為發生;可以及時發現經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及時加以制止和糾正。以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3、會計憑證可以強化經營管理上的責任制
任何一項經濟業務活動,都要由經管人員填制憑證並簽字蓋章,這樣,就便於劃清職責,加強責任感;並便於發現問題,查明責任,從而有利於加強與改善經營管理,推行經濟責任制。
記賬憑證的記賬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一條規定,對附件應當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可以不附原始憑證的是:結賬的記賬憑證;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
2、一張原始憑證只對應一張記賬憑證的:將原始憑證直接附在記賬憑證後面。
3、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的,有兩種方法可以使用:①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便於查詢;②將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然後在其他記賬憑證後面附該原始憑證的影印件。
4、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的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共同負擔的:該原始憑證由本單位保留。附在本單位的有關記賬憑證後面,給共同負擔費用的其他單位開出原始憑證分割單,供其結算使用。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所要求的基本內容,包括: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入的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