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單位接收函
人事關係轉移的一種,計劃經濟制度時期極其重要的個人人事轉移手續。計劃經濟時期,單位分有人事接收權單位和無人事接收權單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權的單位才能發接收函,無人事接收權單位不被允許發接收函,需要上級主管單位或者委託人事代理部門才能發函一般只有黨委機關、政府單位及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才有人事接收權。接收函即為將擬調出人的全部人事關係檔案、戶口、黨組織關係、團關係等從無隸屬關係的一個單位調至另一個有人事接收權單位的函件,接收函有特定格式書寫,一般各個部門有自己規定格式書寫,就像政府所下發檔案一樣都有既定格式。小編為各位奉上接收函範文,希望大家閱讀借鑑。
接 收 函
華南農業大學:
經雙方協商並報我單位負責人同意,擬接收貴校xx屆xx專業本科/研究生畢業生xx同學到我單位從事工作。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我司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檔案、戶口等人事關係由畢業生自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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