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公寓入住協議書

  指的是老年公寓與老人和老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關於老人入住老年公寓事宜上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所簽訂的協議書。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一些關於的模板,希望對大家有用。

  篇一

  甲方:洛陽市康怡老年公寓

  乙方:

  責任擔保人: 乙方直系親屬或組織單位代表

  甲方與乙方及其責任擔保人,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飲食居住、生活護理、醫療康復、休閒旅遊、巡迴養老等服務,甲方每月1—5日按時收取費用,如遇節假日及休息日依次往後順延。

  2、甲方設立配餐中心供乙方用餐,保證做到清潔衛生、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一日三餐按老人要求及時供應麵點、飯菜,月初收取伙食費,月末按照實際消費情況結算。

  3、甲方設有醫療康復中心,根據老人身體狀況,定期進行保健檢查,免費看病,藥費自理。乙方如患重病,必須去醫院就診或住院,甲方負責通知乙方家屬辦理各項手續,同時甲方對急診病人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幫助呼叫120急救車送醫院治療或搶救,費用自理。

  4、甲方設立休閒娛樂中心,有休閒農莊、康怡大劇院、圖書館、棋牌室、書畫室、器樂室、音樂室、舞蹈室、健身房、室外健身廣場、門球場、網球場等活動場地,免費為入住老人服務。同時還組織各種有益於乙方身心健康的大型活動。

  5、甲方開辦老年大學,為老人們提供學習的場所、發揮餘熱的舞臺,使他們的老年生活充滿活力。

  6、甲方服務人員均持證上崗,將誠懇、負責、熱情、周到地為乙方服務。如有態度惡劣者,將按照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處罰,並辭退或調離本崗位。

  7、根據寄養老人的年齡和健康原因,甲方有權調整老人的護理等級,乙方應積極配合。

  8、因內部管理的需要,甲方有權對入住老人的住宿房間在同類檔次中進行調整。

  9、甲方認真做好安全保衛、環境美化工作,為老人提供一個安全、詳和、優雅的生活環境。

  10、甲方對入住老人實行非限制性管理部分老人除外,如老人在入住期間不慎或主動發生事故,導致走失、自傷、自殘、自殺或死亡等,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責任

  1、首次辦理入住手續應一次性交納保證金5000元和當月綜合費用 元。老人退離時,保證金如數退還,月綜合費按不超過半個月,以半個月退費,超過半個月以一月退費。

  2、乙方入寓只須帶被褥、換洗衣物,部分床上用品、洗漱用餐用具等,不準自帶傢俱進住房,以免影響住房整潔,公寓備有電器裝置,若老人仍需自帶電飯煲、電磁爐、電烤爐等電功率比較大的,其使用不當或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公寓只提供第一次入住老人的房間設施裝置,若有損壞需老人自配。

  3、乙方不能把貴重物品和數量較大的現金存摺等帶入公寓,如遺失,甲方不負保管和賠償責任。未經公寓允許,家屬不得陪住。

  4、乙方請假走親戚或有事外出或住院,在三個月以內者,月寄養綜合費照交;但請假在三個月以上者,只交納床位費;如乙方不要求保留床位,待再來時服從公寓安排者,月寄養綜合費可不交。

  5、乙方損壞公共財產及房間內配套設施,應照價賠償。

  6、公寓設有公共食堂,禁止乙方私帶電磁爐、電飯煲等電器及明火烹飪。如違反,發生意外,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被寄養人因病去世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家屬來寓處理喪事,如乙方6小時內不能應約前來處理喪事,則甲方有權處理遺體,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家屬負擔。

  8、甲方月寄養綜合費,將隨市場物價變動而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有異議。

  9、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條款,如有不遵守公寓規定,無理取鬧,不按時交納月寄養綜合費;或發現有隱瞞精神病和傳染病史,以及發現患有老年性痴呆症往外走的情況,即將老人送回家,乙方家屬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不接走,發生任何意外,本寓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10、老人屬於骨質疏鬆症高危人群,極易造成病理性骨折,如寄養老人自身原因發生骨折或其他摔傷的含特級護理的有活動能力的老年痴呆症老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乙方責任擔保人或家屬每月應至少來公寓探望一次,以便做好老人的思想工作,便於公寓各項工作的開展。

  12、解除合同關係以辦理離園手續為準,若未辦理,期間發生房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規定,都屬於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索取賠償。

  四、爭議處理: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主管部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責任擔保人各執一份,經甲方、乙方及責任擔保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身份證:

  乙方簽字:

  電話:

  身份證:

  責任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

  電話:

  20XX年X月XX日

  篇二

  甲方:愛民老年公寓

  法人代表:

  乙方:入住老人全權代理人

  乙方自願將XXX老人送住愛民老年公寓,經雙方協商簽定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即形成勞務關係,甲方必須向老人提供護理衣、食、娛樂等方面的服務,乙方則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二、乙方入寓前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的醫院開據的近期身體狀況證明,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宜入院的疾病患者,不得入住公寓。

  三、甲方有權按乙方出具的老人身體狀況證明,確定老人護理範圍,但乙方自願提高服務的除外。

  四、不能自理的老人能輕微活動或臥床,日常生活事情基本不能做,必須由護理人員幫助,老人精神要正常應配合服務工作。

  五、一甲方提供護理專案:

  1、每天定時開啟水、打飯、刷碗、清洗口杯和毛巾。

  2、每天打掃室內衛生,幫助老人清理個人衛生。包括洗臉、洗手、洗腳、漱口、梳頭、清洗臀部。

  3、每天幫助臥床老人穿衣服、脫衣服及時為失禁老人換洗衣服、尿布、保持面板清潔、清理大小便及大小便器,定時為老人翻身,整理床鋪。

  4、按時給老人喂水、餵飯、喂藥。

  5、定時清洗床單、被罩、衣服。

  6、每半個月剪指甲、定時擦身。

  7、有病及時通知家屬,工作人員24小時在崗,定時查房。

  8、有家人的陪伴,定期給洗澡。

  二乙方自負專案:

  1、理髮、刮臉、洗澡、家屬經常給拆洗被褥。

  2、自備用品、肥皂、洗衣粉、乾淨被褥、床單2個、枕巾2個、換洗衣服、尿布、暖瓶、毛巾、碗筷、大小便器臥床老人每月向甲方交兩袋洗衣粉,也可以甲方提供。

  3、醫療費,取暖費自理。

  六、老人住寓後,因疾病以及其他方面原因,需要提高護理標準的,甲、乙雙方應協商後確定,協定後執行新的收費標準。

  七、老人在入住期間,身體健康狀況若發生變化,甲方要及時通知老人家屬,協商調整護理等級或回家中休養治病。家屬若不同意老人提高等級護理或接回家暫時治療的發生摔傷、燙傷等其它意外事件,甲方不負責任。

  八、老人患有精神病或自殺,自殘傾向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家屬接老人回家,如乙方不及時接走,所發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任。

  九、交費方式:乙方每月1日前向甲方繳納本月的護理費用。入住不滿一個月的,按天計算收費標準,節假日或平時不在公寓的費用不退。另:冬季每月收60元取暖費,繳費其不得延誤,出現欠款經多次催要,不能及時補交者,甲方有權將老人退回乙方。

  十、入寓老人應自覺遵守公寓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毀壞或丟失公寓公其財物,違反公寓制度,造成自身傷害的,甲方不負責任;毀壞或丟失公寓公共財物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老人之間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尊敬,入寓老人不得侵害他人 人身、財產方面的合法權益,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民事責任。

  十二、老人如突發疾病、病危或死亡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縣鄉範圍內接到通知後必須在1小時內到達甲方:如因老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外力造成老人意外傷害的,甲方不負責任;老人正常死亡的,乙方必須在2小時內將屍體運走,非正常死亡的按有關部門規定處理屍體,屍體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依協議有關內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論。任何一方不得無理取鬧、辱罵、毆鬥、違反本條規定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20XX年X月XX日

  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醫療保健、娛樂、健身等標準化服務,晝夜護理。實行有償服務,按規定收取服務費。

  二.丙方認真如實填寫“收養老人登記表”,否則,甲方不予辦理入托手續。

  三.乙方必須由丙方或原工作單位親自護送。自備日常生活用品及個人衛生用具。乙方不予需將水果刀、剪子等鐵器物品帶入公寓,如需用時,可向工作人員借用。

  四.乙方必須精神正常,無傳染病,並願意接受公寓服務和管理。否則,及時清退。

  五.乙方屬於XXX護型別,需住XX人間,每月託費XXX元。冬季取暖費按3元/天收取。

  六.公寓設有食堂,按乙方口味提前訂餐,餐費自付。

  七.乙方的託費由乙方或丙方於每月的月末前如數繳納給甲方。逾期不交,每日收取滯納金15元;有意拖欠者,甲方有權將乙方送回。乙方身上不得帶有現金和貴重物品,如需要,可交甲方代管。如乙方自行保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乙方中途退託,半月以內的,收半月託費,超半月的收取全月託費。

  九.隨乙方身體變化,公寓有權變更服務檔次,其託費隨之增加或減少。

  十.甲方可以幫助乙方聯絡醫務人員,開展一般病的保健護理,乙方服藥、打針、輸液等醫藥費自付。

  十一.乙方重病或病危時,甲方及時通知丙方,丙方應及時感到公寓,由丙方負責就醫治療。乙方因病、自盡或神智突發異常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身體情況允許的情況下,批准走出公寓去散步。乙方外出時必須佩戴公寓胸牌,並向護理人員請假,因自己失誤走失、突發疾病造成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老人傷亡事宜由丙方承擔。

  十三.乙方在公寓病故,甲方及時通知丙方,丙方及時感到公寓,丙方負責處理善後工作。甲方向丙方收取消毒費100元,淨身費100元,穿衣費100元,並從入托老人停止呼吸開始計時,每放一小時收取佔床費100元。

  十四.特護、專戶老人因病長久臥床,難免造成病理性褥瘡,發現後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給老人進行醫治,費用由丙方負擔。

  十五.乙方的身體狀況在辦理入托手續時,丙方應如實登記,對有傳染性疾病的老人,甲方可拒收。對患有精神疾病,小腦萎縮的老人甲方很難控制,因自身原因發生的跌、碰損傷,以及走失,直至死亡,甲方不負責任。

  十六.因特護老人的消化系統衰弱,丙方探視攜帶的食物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食,避免暴飲暴食,形成病變。造成不良後果,甲方不予負責。

  十七.乙方如節期回家或因病住院等情況,滿一週後,公寓每日收取3元床位費。一週以內的按原額收費。

  十八.乙方如發生吵鬧、罵人甚至動手打人,一旦發生嚴重後果,由乙方或丙方負責。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丙雙方另行商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條雙方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綏化農墾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丙方簽字、按手印:

  日期: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