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教育的手抄報的內容
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正在進一步完善,法制程度越來越高,不論你將來從事什麼職業,你的生活、工作處處都離不開法。這時,如果你是一個不知法、不守法的人,你將在法治社會中寸步難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1:法律名言
1、救濟走在權力之前,無救濟即無權力。
2、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管子戰國《管子·七臣七主》
3、法,國之權衡也,時之準繩也。――吳兢唐《貞觀政要·公平》
4、法是一套權威性的審判指南或者基礎。――龐德美《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法律的任務》
5、法律的力量僅限於禁止每一個人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權利。
6、當秩序成了混亂的時候,就不得不用混亂來維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羅曼·羅蘭法《哥拉·布勒尼翁》
7、習慣法非但不比法令靈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適應新的條件,而且相反,它更趨向於抱殘守缺、因循守舊、難以變化。
8、法律應該是穩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9、我們作為人而有權擁有的平等是環境平等,而不是個人平等。
10、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範圍內的事情的權利。——西塞羅
圖一
圖二
圖三
2:預防青少年犯罪知識
1、怎樣拒絕別人的要求一起去違法犯罪呢?
一是要明辨是非,極力勸阻。二是勸阻無效,自己堅決拒絕。三是如被迫,應及時報案。四是積極向家長、學校、警方報告情況。
2、未成年人發現任何人對自己或者對其他未成年人實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規定不得實施的行為或者犯罪行為以上第一條、第三條,可以怎樣解決?
可以通過所在學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機關報告。受理報告的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3、未成年人不小心傷害了他人的身體應如何承擔責任?
為了避免對他人的意外傷害,我國法律規定了民事侵權的賠償責任,還規定過失重傷罪的刑事責任。只要行為人年齡上滿了十六週歲,且他的過失傷害行為致使他人身體遭受重大傷害的,過失重傷罪的罪名就可以成立,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滿十六週歲的來成年人傷害他人身體的,由其家長承擔經濟賠償責 任。
4、未成年人不承擔刑事責任是不是就意味著不承擔其他的責任?
未成年 人不承擔刑事責任並不意味著他同樣不承擔其他的責任。我國《刑法》規定:“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 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我國設立有工讀學校和收容教養所,其適用物件就是有危害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