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現場管理論文

  安全現場管理能有效的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值得我們深入研究。 這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僅供參考!

  篇一

  淺談現場安全管理

  摘要:建設工程由於其工種多,工期長,工序複雜,人員流動性大,立體、露天、高空、交叉作業等,導致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為高危行業,每年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僅次於交通、煤礦和非煤礦山,排第三位。本文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編寫。

  關鍵詞:安全 方案

  隨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頒佈和實施、安全監理及其責任已正式提到了監理工作任務的議事日程上來。因此,依法強化建設工程各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堅持預防為主,實現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產的重要工作。

  一、安全監理工作與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的關係

  安全監理工作是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安全與質量、進度、投資等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建設工程專案目標體系,它們之間的關係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表現出即對立又統一;即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

  安全監理是質量控制的基礎。一項工程的施工質量越好,其產生的安全效應就越高;同樣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證之下,施工人員才能較好地發揮技術水平。舉例來講,我們要求承包方在現澆樓面混凝土澆築前提供模板支撐方案進行監理預控。在驗收時檢查模板的尺寸、大小、拼縫是否嚴密等屬於質量預控,而對支撐系統、立柱穩定等的檢查又是《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的保證內容,可以說質量是“本”,安全是“標”,兩者密不可分。只有標本兼治,才能使工程專案達到設計標準要求。

  由於目前建築市場為買方市場,承包方為承攬到工程,只能答應其不合理要求。長時間的加班加點,造成的結果往往是人員和裝置的疲勞及施工安全條件無法保證,安全事故也多發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時間內。國家規範標準中的工期是可以進行適當的壓縮的,但對工期提出一個有利於安全的建議工期應當是監理工程師的一項重要工作。

  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中的一些難點

  工程建設監理組織機構是除建設、施工單位之外的一個重要責任主體,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切實履行好安全監理職責,是確保專案投資、進度、質量目標實現的基礎性工作,也是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環節,如:幫助建設單位選擇安全生產條件較好的施工企業,進行資質資格把關;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技術方案;施工過程監督等。

  從概念上講,工程監理是指監理單位按業主的委託和授權,根據有關法規和監理合同以及其他相關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的施工進行全面的監督和管理,即對所監理工程專案進行三控制質量、進度、投資、兩管理合同、資訊、一協調對工程專案參與各方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者與生產組織者是不一樣的,按“誰組織生產,誰承擔安全責任”的基本原則,現有條件下,監理單位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權力不足。

  從目的來講,工程建設監理的目的是力求使工程專案能在計劃的投資、進度和質量目標內建成動用,監理工程師不直接進行生產活動,監理單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證人,監理工程師只能力求專案目標的實現,而不能保證,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只能承擔服務責任,因此監理單位承擔施工安全責任的能力不足。

  三、如何做好安全生產監理工作

  一在實施監理工作之前

  1、結合具體的工程專案實際,對安全監理工作進行周密的計劃,並納入《監理規劃》之中。包括如何配備合格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監理人員;結合監理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專案監理機構的安全生產職責;結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明確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制定安全監理的實施措施等。

  2、核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內容有:1安全生產組織機構;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3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安全檢查制度;6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等;7現場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3、核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到位,把好《施工組織設計》及各種《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審查關,應從兩個方面進行深入細緻的審查;第一是審查施工企業內部的編制、審批程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第二是審查各種《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的實質性內容是否滿足技術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對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實施。

  4、對於專案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是安全監理責任的主要責任者,所以總監理工程師應在相應專項工程實施前,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人員編制具有針對性的各種《專項安全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二在實施監理工作過程中

  1、認真學習並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掌握有關技術規範、標準的要求,以不斷提高安全監理的作業能力。監理機構應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相關人員實施安全檢查工作。建議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與各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下來,並形成一種監理工作制度堅持執行下去,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在實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時,應掌握好尺度,逐步漸進。具體可參考以下步驟及方法:

  1監理措施的形式

  1發出口頭通知及時以書面形式確認;2簽發書面通知、指令;3召開專題監理例會;4簽發“工程暫停令”;5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實施要點

  各項措施可逐漸升級, 實施力度大小關係為:5>4>3>2>1。但是當情況危急、嚴重時應直接行使“簽發停工令”或“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的措施。

  3監理措施實施程式

  1發出口頭通知

  在日常的現場巡視、檢查工作中,若發現存在違反“強制性條文規定”的現象,或安全事故隱患,應首先及時口頭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採取措施整改事後應及時採用書面通知予以確認。

  2簽發書面通知、指令

  當“口頭通知”發出後,未按期整改且無整改措施時,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人員或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施工方實施簽發書面通知、指令的措施。

  3召開專題監理例會

  當簽發書面通知、指令後,仍未採取措施整改時,應當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召開專題監理例會,對書面通知、指令中的內容,結合“強制性條文規定”加以強調。要求責任方說明原因,落實整改措施,明確計劃整改完成的時間,同時要求責任方明確在後序工作中對類似問題的預控措施,並形成例會紀要。

  4簽發“工程暫停令”

  在簽發書面通知、指令或召開專題例會後,仍未及時整改、或拒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方暫時停止施工,並由總監簽發“工程暫停令浙建監B2”,同時報告建設單位。“暫停”的部位視工程的情況,可以是整個工程暫停,也可以是區域性工程暫停。

  若“工程暫停令”發出後執行效果不佳,可進一步向建設方提出:加強與施工企業管理部門協調,要求其參與執行。

  5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向有關建設主管部門報告,可採用口頭或書面形式。

  四、確保施工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監理工作的前提條件之一。事故發生的原因都是多種多樣的,但主要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引發的,而最終歸納起來都是由於管理失誤造成的,所以安全監理應側重於安全管理措施的實施,同時兼顧安全技術措施,即重點對施工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實施跟蹤、監控。

  篇二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摘要:核電安全管理工作歷來受到黨和國家、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核能事業部對落實中央提出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出明確部署,要求各專案齊心協力承擔起安全生產的重大責任,強化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樹立核電建設良好形象。核電建設中的安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既直接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又關係到國家核能目標任務的實現。如何築牢工程安全監管網,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力度,有效的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的確值得我們深入研究。

  關鍵字:核電、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是永恆的主題,也是核電建設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安全職責重於泰山,抓好建設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是核電建設過程中的重點也是最大的難點。"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宗旨,是時代賦予我們的重要職責。要履行好核電建設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須不斷提高安全監督管理水平。

  一. 強化安全監督工作,意在創造和諧社會

  為確保清潔型能源發展的安全性,我們需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安全監督工作。在監管過程中,必須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注重人員管理和安全防範;加快職能轉變,建立清晰的安全責任行為和責任體系;著力研究新形勢下安全生產工作規律和問題、探索建立適應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新機制;創新安全管理和監督新方法,緊緊依靠施工現場工程管理基礎,狠抓安全防範,加強安全危險源的檢查力度,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努力創造安全和諧核電建設。

  二. 抓安全教育培訓,意在強化責任行為

  核電建設施工現場安全監督工作,是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重要的核心內容之一。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核電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正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貫徹落實核電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本著"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圍繞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強化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體系建設,經常性的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有效的遏制工程施工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但隨著核電建設發展更新、更高的挑戰和要求,面對保持質量目標和施工進度相協調的需求,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保證工程施工安全仍將是各參建單位長期的工作重心。參建各單位的各級領導已充分認識到核電建設施工的新形勢、新任務,準確把握質量安全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特點、新挑戰。特別是日本福島核電事故給了我們核電建設者再深刻不過的警示。針對目前安全形勢問題,我們按照核能事業部要求在全域性核電建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在加強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工程專案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責任行為和安全機制的檢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全面提高建設過程中安全管理水平。

  三. 強化安全執行機制,意在科學化安全管理

  “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因素,現今各施工單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法制觀念淡薄,對有些安全規定的理解不深,這給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課題。針對這一特點,作為安全監督部門必須強化安全科學化管理,進一步實現"三個轉變",嚴把各個關口,著力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環境。一是改變過去傳統的安全管理模式而著眼於安全系統執行檢查,著眼於在對危險源的預先識別、分析和控制上,變"事後處理"為"事先控制",這樣才能防患於未然;二是檢查監督向指導服務轉變。

  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會議中,要求各專案參建單位進一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強化責任,狠抓落實,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完善安全隱患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基礎管理,健全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情況臺帳,明確隱患發生的專案名稱、現場檢查發現的隱患情況、隱患類別、整改形式、責任人等內容。通過定期經驗反饋,及時掌握安全隱患情況,跟蹤隱患整治結果,逐步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實現施工企業安全工作的科學化管理目標。

  四. 標識安全危險源,意在過程控制

  對重大危險源的有效控制,需要運用重大危險源控制法識別和分析重大危險源,找出施工中事故防範的重點,掌握事故防範規律,學會運用重大危險源控制法去識別和分析重大危險源,就能在施工過程中掌握控制事故發生的主動權,所以它在生產過程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施工過程中,常見的重大危險源主要有如下幾方面: 1、物體打擊。邊坡作業面的滾石及物件;爆破作業中的飛石、崩塊等可能發生的砸傷、碰傷等傷害; 2、高處墜落。在高處作業中,由於作業人員的失誤和防護措施不到位,易發生作業人員的墜落事故;3、坍塌事故。基礎開挖支撐不到位、堆棄物位置不當或邊坡失穩、擋土牆或圍巖突然發生變化而未相應改變施工方法等造成的塌方;4、機械傷害。機械裝置在作業過程中,由於操作人員違章駕駛或機械故障未被及時排除,易發生絞、碾、碰、軋、擠等事故;5、起重傷害。在吊裝作業中,由於起重裝置使用不當或支撐不穩或連線物強度不夠或由於人為的操作失誤、指揮不當、捆綁不牢或操作人員精力不集中就很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 6、觸電傷害。施工現場用電不規範,如亂拉亂接;對電閘刀、接線盒、電動機及其傳輸系統等無可靠的防護;非專業人員進行用電作業等極易造成安全事故; 7、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不能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用品也是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原因;8、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對所從事的作業規程似是而非、似懂非懂,容易想當然做事而發生安全事故; 9、易燃、易爆及危險品不按嚴格的規章制度搬運、使用和保管時易發生安全事故;10、施工運輸車輛超速、超載、偏重導致車輛傾翻等。以上十個方面的重大危險源是施工過程中最常見的,也是重大事故隱患最突出的環節。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如果不加以認真識別並採取行之有效的防範措施,就有可能發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五. 嚴格控制准入制度,意在源頭控制

  嚴格控制准入制度,把好安全監督關,是實現安全監督職能"三個轉變"的有效措施。檢查關口前移,一是嚴把持證上崗關,落實好安全源頭關,對不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人員取消其任職、上崗資格,從源頭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二是由事後處罰向事前預控轉變。從開展施工現場安全評價抓起,堅持制定完善的安全責任制度,建立安全誠信評價體系。在強化監督管理同時,加大違章違規處罰力度;三是適時推行實施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凡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單位不得參加工程專案招投標,同時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的考核和審查,清理安全生產不達標的單位,促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範化。

  六. 安全管理,永恆的主題

  安全文化建設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永恆的主題。它隨社會、經濟發展而發展的問題,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放鬆。安全生產關係到每一個從業人員的生命與健康,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安寧與幸福。我們唯有以人為本,與時俱進,把科學發展觀貫徹到安全工作各個層面,使安全文化建設從理論上實踐上變為人們自覺接受的一種觀念,成為安全生產的動力。大力運用各種載體,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文化建設活動,形成人人、事事講安全的良好氛圍,不斷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增強自我防範能力,牢固構築的安全防護網,使重大危險源始終處於受控狀態,才能確保核能建設事業安全、可靠,從而實現核電建設和諧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