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畢業論文
建築施工安全問題一直是全球熱議的話題之一,建築施工安全問題在造成世界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同時,也嚴重製約了世界建築業的發展,阻礙了人類的物質文化生活和社會和諧的穩定進步。下文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談高層建築施工安全管理
摘要: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建築作為基礎設施不斷的蓬勃向上,近年來,隨著土地資源的吃緊,各種建築越來越向高層發展,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築出現在人們面前。伴隨著建築的高層化,建築施工的安全問題愈加重要起來,尤其是高層、超高層的建築,在施工的過程中如何做好各樣的安全防範,處理好有可能會出現的安全隱患,進一步的提高施工安全性,將事故的發生率降低,本文結合作者自己的一些經驗,提出一些措施,望對各位同仁有所借鑑。
關鍵詞:高層建築;安全弊病;施工現場;措施
引言
建築施工行為可以說是傷亡事故發生率最多的行業之一,因而早已經受到政府各個部門的重視,同時還針該這行業頒佈了一系列的安全生產法規。作為施工企業首先要貫切和落實好“建築生產、安全第一”的口號。
而高層建築施工作為現代建築施工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在已經制定出了一系列的相關安全技術和規程用於施工過程的各個部分,除了要遵循常規的工業以及與民用建築有關的相關施工安全規程以外,還需要嚴格執行適用於高層建築施工特點的系列安全措施。
1、高層建築的安全特點
由於高層建築工程具有投資大、參與主體多、組織結構關係複雜等特點,導致其在專案的實施過程裡存在較多的不確定因素,因而讓施工過程中安全事故出現率更高。現在,高層建築施工過程中主要的安全事故型別有觸電事故、物體打擊事故、高處墜落事故、起重機械傷害事故、坍塌事故等五個方面。
2、高層建築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弊病
2.1、安全管理方面的弊病
在高層建築中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是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隱患。如現階段存在的主要弊病有:對於新進場的工人未能嚴格落實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儘管專案部已經制定了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但真正落實起來卻是舉步為艱;必需的安全資金投入不夠,用於安全管理方面的防護設施在質和量上出現問題,部分甚至未能符合安全規範的要求;承包建築單位的不合理低價中標。
2.2、施工工藝方面的弊病
對於引進的新材料、新工藝等在進行施工時並無具體的指導性方案和措施,只是一股蠻幹和瞎幹,這便容易致使安全事故的發生;未做好隔離防護措施,物體的打擊事故時有發生;對於部分具有安全引患的國家明令已淘汰工藝,在施工的實際過程中仍然在使用。
2.3、工人操作方面的弊病
在施工過程中,某些特殊工種無證上崗情況頻發;在新工藝引進和實施過程中,喜歡按老方法進行,這些操作方面的不健全讓建築施工現場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在進行作業之前無安全技術交底,工人無指導蠻幹現象嚴重。
2.4、機械裝置方面的弊病
對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沒有專項的方案和指導,儘管部分有方案,也相當簡陋;或是工作人員根本沒有按照方案進行實施,而且超載現象頻繁;對於機械裝置維修保養不重視,管理不善,部分機械裝置已經到了甚至是超過了報廢年限依然在使用,這些均為機械裝置的安全事故發生埋下重要的隱患。
2.5、政府法律和監管方面存在不足
由於我國的工程建設投資體制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以前政府對建築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就不再適應現在的建築生產方式,導致了政府在建築安全方面的立法落後於當今的建設行業的發展水平。對於現在大多數施工單位非法轉包、無證上崗、越級施工、對於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等違法行為,政府的懲處力度和相應的應對措施都做的不到位,這樣也更會使得一些違法的施工單位越發猖獗,進而嚴重影響到高層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
3、高層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技術管理措施
針對高層建築施工現場存在的弊病,必須要探討行之有效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才能儘可能的將安全事故避免。
3.1、對裝置、設施缺陷進行有效管理
3.1.1、施工現場所需要用到的機械裝置均需要通過工程安全管理部門的驗收合格之後,才能夠投入使用;同時,確保各機械操作工作人員持證上崗,並且經過相關的培訓已經熟悉本工種的具體操作規程,嚴禁出現違章作業現象。
3.1.2、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機械以及電器裝置,不能出現帶病運轉以及超負荷作業情況,一旦發現不正常情況應該做到馬上停機並檢查,不能在機械進行運轉的中修理儀表、管道以及裝置而進行試運轉;而應該做到按照單項安全技術規定嚴格進行,機械進行運轉過程中,不得出現擦洗和修理等情況,嚴禁將頭或是手伸入至機械行程範圍內。
3.1.3、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安全帶、安全帽以及安全網等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具體的出廠合格證以及由國家指定部門的監督檢驗部門的批量檢驗證書,以確保質量的過關和安全。
3.2、針對明火、易燃易爆性物質進行相應的管理措施
根據施工作業的具體情況和環境配置出相應的消防滅火器材,而在施工現場的施工和辦公區域的四角以及總配電箱均需要配置合格的乾粉、泡沫滅火器、消防砂以及消防專用工具等器材。
在施工現場建立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在電工和焊工進行電氣裝置安裝以及電、氣焊的切割作業時,必須要有用火證和操作證。在動火之前,要做好附近易燃品的清除工作,同時配備協助的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而所持的用火證僅能當天有效,若動火地點需要變更,還需要重新的辦理用火證。
3.3、建立“平安卡”管理制度
這裡說到的《平安卡》指的是一張內含有晶片的卡片,它的外形就跟我們的銀行卡差不多。晶片裡面能夠將建築施工人員的具體資訊如基本資訊、所參與的培訓以及安全教育內容等等都能涵蓋。因而,凡是從事一線作業的現場人員,都應該經過崗前教育和培訓合格後取得相應的平安卡,並且需要憑平安卡進行施工現場。同時,嚴格要求建築企業和監理企業不得聘用未取得平安卡的人員上崗工作。
4、高層建築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4.1、主體塔吊的安全使用管理
高層建築的塔吊高度相對一般建築要高大得多,如何保證塔吊的爬升和頂升過程的安全、以及在雨季防止雷擊而採取哪些有效的避雷措施是塔吊安全管理的重點。
4.2、鋼結構施工安全防護措施
在鋼結構安裝過程中,一般情況下在壓型鋼板鋪裝前,吊裝、焊接和壓型鋼板鋪裝工人作業過程中均需要在鋼柱上攀爬、在鋼樑上行走,一旦施工機具和人員不慎墜落後果將十分嚴重,因此可採取每三層滿掛水平防護網的保護措施;在鋼結構焊接時,火花濺落很容易引燃周圍及下層的材料,尤其當結構下部在做防火塗料施工,上部在鋼結構焊接時,很容易引起防火塗料圍擋的起火,所以在焊接鋼樑及鋼柱時一定要搭設焊接防護平臺,並在平臺內滿鋪防火布。
4.3、垂直交叉作業的安全防護
作為高層建築,在施工過程中必然存在交叉作業,然而交叉作業中的安全防護是千萬不能忽略的,交叉作業時重點在鋼結構與土建、土建與機電、土建與裝修、土建與幕牆這四個方面,交叉作業重點防護位置在結構內部和機構外圍。
4.4、高壓混凝土泵的安全管理
高層一般使用超高壓地泵作為混凝土輸送裝置,其泵送壓力可達到22MPa,遠遠大於普通地泵16MPa的泵送壓力,必須採用耐超高壓的管道系統。同時,超高壓混凝土泵進行混凝土泵送時,要安排專職施工人員在混凝土泵機處進行看管,必須有管理人員現場指揮,泵送時泵管周圍3m處立警示牌,制定詳細可操作性強的泵送施工管理措施等。如果不引起足夠的重視,在使用過程中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4.5、卸料平臺的安全管理措施
高層建築的卸料平臺使用量很多,甚至可能達到十幾個,大量的機電和裝修材料將通過卸料平臺運往結構內部,如果卸料平臺質量或安裝不合格將可能出現平臺墜落、材料損壞、人員傷亡等事故發生。
5、結束語
近來,隨著社會經濟的深入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高層建築出現在各大小城市,在大批量的高層建築施工過程中,越來越多的從業人員以及大型的機械裝置進入到施工的現場,而新工藝、新技術也不斷出現,這些因素都給施工現場帶來多種的安全隱患。所以,探討加強高層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已經刻不容緩。而要儘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必須要各級安全管理隊伍從每一個細節著眼,認真負責,多檢查,多找隱患,多整改,才能建築更高更穩如泰山的建築。
參考文獻:
[1]彭福漢 探討如何加強超高層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科技與企業 201221
[2]張冬梅,陳彥利,趙躍 超高層建築施工安全存在的問題及控制措施 現代裝飾理論 201102
篇2
試論建築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摘要:目前,我國建築施工企業的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走過了20餘年的歷程,逐步形成了具有現代管理意義的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管理,但還存在很多問題和不足,因此必須對建築安全施工管理做進一步研究。本文對近幾年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逐步走向完善的情況下,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創新,努力探索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模式,以適應生產力發展,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適應企業文化及品牌效應的提升。因此做好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為方針。
關鍵詞:建築;安全;管理;工程;施工
1 建築工程安全
1.1 建築工程安全的定義
建築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國都是一個受到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廣義的建築工程安全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築物本身的安全,即質量是否達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設計規定的年限內安全使用,設計質量和施工質量直接影響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則是指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人員的安全,特別是合同有關各方在現場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安全條例》中的“安全生產”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後者。
2建築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2.1建築工程安全事故的產生原因
我國的工程建設規模巨大,但建設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安全生產的管理和職工安全教育滯後,因而當前建設系統的安全形勢非常嚴峻。導致安全事故至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管理缺陷:對於大多數施工企業來說,由於各種原因,完全依靠工程技術措施預防事故既不經濟也不現實,需要完善的是安全管理工作,才能防止事故的發生。如果安全管理上出現缺陷,就會使得導致事故基本原因的出現。必須認識到,只要生產沒有實現本質安全化,就有發生事故及傷害的可能。因此,安全管理是企業的重要一環。
2基本原因:為了從根本上預防事故,必須查明事故的基本原因,並針對查明的基本原因採取對策。基本原因包括個人原因及與工作有關的原因。關鍵是在於找出問題基本的,背後的原因,而不僅僅是停留在表面的現象上。這方面的原因是由於上一個環節——管理缺陷造成的。個人原因包括缺乏安全知識或技能,行為動機不正確,生理或心理有問題等:工作條件原因包括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裝置、材料不合適,以及存在溫度、溼度、粉塵、有毒有害氣體、噪聲、照明、工作場地狀況如打滑的地面、障礙物、不可靠支撐物等有害作業環境因素。只有找出並控制這些原因,才能有效地防止後續原因的發生,從而防止事故的發生。
3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這種原因是最重要的,在安全管理中必須重點加以追究的原因。但是,直接原因只是一種表面現象,是深層次原因的表徵。
2.2防止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最基本的方法
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是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只要能夠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可以預防98%的事故。預防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最基本的方法有: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從制度上來減少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通過制度來提高人們的安全防護意志,強化安全防護技術的應用,保證必要的安全設施與措施費用,杜絕只強調生產而忽視安全的行為,同時也通過制度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必要的懲戒。
2強化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與人們的安全意識,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專業安全人員及施工負責人、班組長是預防事故的關鍵,他們工作的好壞對能否做好預防事故工作有重要影響。
3統一管理生產與安全工作,不斷審查和改進技術方案和安全防護技術。通過安全防護技術的應用既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還可以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施工單位應有足夠的安全投入來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把安全技術費用納入到成本管理之中。
4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與工具。
5必要的檢查與監督。
3 建築安全管理的相關法律的運用
3.1 承包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建築法》規定 “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第38條“建築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築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第44條,“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第45條根據《建築法》對安全生產責任的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要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因此,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安全條例》以及合同範本的規定,承包商應當對安全施工管理全面負責,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責任人。
3.2 《安全條例》實施中有待解決的問題
《安全條例》要求監理工程師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承包商由於業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識差等種種原因,常常無視監理工程師的整改命令,這時監理工程師應如何處理?
《安全條例》規定了情況嚴重時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工,並及時報告業主。什麼情況屬於“情況嚴重”安全無小事,任何安全隱患都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到底什麼級別的隱患可以要求停工並向業主報告呢?如果向業主報告了,但業主不同意停工該如何處理呢?
《安全條例》最後規定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根據上面的分析和具體的現場實施情況,由於業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常常發現了隱患卻無力採取任何措施。
4 對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建議
4.1 認真研究國際上對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經驗
各國對於建設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視的,特別是英美髮達國家。我們對於這些國家在建築工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合同條款範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經驗都應進行深入的研究,認真借鑑他們的經驗,改進我們在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4.2 政府部門應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管
各地方應該有專門的建設工程安全職能部門,負責處理監理工程師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報告。對重大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檢查,並督促整改。政府官員應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尊重業主與承包商簽訂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學的施工進度計劃,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擾施工的正常進行。
4.3 完善對地方政府部門及業主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我國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惡劣的市場環境下,由於缺乏對業主的約束和監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時支付。這是導致安全事故頻發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因此在嚴格規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責任的同時,也應該對行政地方政府部門和業主的種種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這樣才能給承包方創造—個良好的經營環境。
4.4 安全生產管理費專款專用
應將“安全生產管理費”單獨列在工程量表中,並要求承包商在報價時列出用於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細目。在施工過程中,應由監理工程師檢查這筆費用的使用情況,再批准支付,以保證承包商安全生產管理的專款專用。
參考文獻
[1] 盧循主編.建築施工技術.上海:同濟大學出版社,1999.
[2] 魏連雨主編.建設專案管理.北京: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2000.
[3] 王立久主編.建設法規.北京: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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