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性人居環境與自然生態審美化
人居環境的生態化、審美化是趨向建設性人居的基本條件。建設性人居環境突出歷史性、動態性,是以一般性的人居環境為基礎,在關注生態化人居環境的建設條件下,而直視人類未來性的優化生存。我們構建走向未來的建設性人居,應該內蘊著向自然生態迴歸的環境建設導向,通過人居環境中自然生態的復現,並且將自然生態進行技術——藝術的審美構形,而展示環境對於人的生存的生態性意義。
一、人居環境與建設性人居環境
人居與自然生態環境是人們尋求生態性生存的物性基地。人居環境是每個個體在家庭、群體、社會中從事各種生存活動的必要場所,是人類生存家園的基本載體。人類未來生態化生存的條件之一,就在於不斷地創制生態化且藝術審美化的人居環境。
德國建築學家道薩迪亞C. A. Doxiadis, 1913—1975在20世紀50年代創立了“人類聚居學”,他著重研究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將人類聚居作為一個整體進行關注。道薩迪亞把人類聚居分為內容人及社會和容器有形的聚落及其周圍環境兩大部分。在進行細分時,道薩迪亞又將其劃分為自然界、人、社會、建築物和支撐網路等五大要素。我國著名的建築家,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吳良鏞先生曾深刻研究了道薩迪亞的思想,從而構建了“人居環境學”的學術框架。在《人居環境科學導論》中,吳良鏞先生這樣界定人居環境:“人居環境,顧名思義,是人類的聚居生活的地方,是與人類生存活動密切相關的地表空間,它是人類在大自然中賴以生存的基地,是人類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主要場所。按照對人類生存活動的功能作用和影響程度的高低,在空間上,人居環境又可以再分為生態綠地系統與人工建築系統兩大部分。”[1] P38吳良鏞先生還提出了“人居環境系統學”的思想,並以“開放的複雜巨系統”界定人居環境系統,同時他以分系統、分層次的研究方法,將人居環境系統分為居住系統、支援系統、人類系統、社會系統和自然系統等五大系統,其中每個系統又分為若干個子系統。
建設性人居環境儘管是以人的自然性生存結構為基礎,但所彰顯的人的社會、精神存在狀態,更使其成為一種文化性生存環境構型。建設性人居在人居環境系統中必然顯現這樣幾個基本理論要素:一是基礎性要素。它需要以自然生態環境系統為基礎,形成建設性環境構成的參照,趨向環境建設的自然生態歸位。二是平衡性要素。它要尋求環境系統的平衡狀態,以多樣化的系統結構在和諧、平衡結構中作用於人的聚居。三是健康性要素。這一要素的目的就是突出以健康性的生存而表現人們的優化存在,所謂健康,一方面是生態系統結構的健康及環境建設的健康,另一方面,就是人的和諧化生存的健康性。四是修正性或是“返魅”性要素。這是針對長期以來形成的那種畸形的人居環境,尤其是針對自然生態環境屢被破壞而生成的修正性理念;在非生態化的人居環境形式中,生態、平衡與健康倍遭“祛魅”,而在“修正”形態下,所祈望地則是不斷地尋求其“返魅”,以及構建“返魅”的方法。對於“修正”,我們可以借用大衛·格里芬對建設性後現代主義的表述,她說:“建設性或修正的後現代主義是一種科學的、道德的、美學的和宗教的直覺的新體系。”從這四種要素的綜合效應來看,建設性人居環境必然要通向人的生存環境的生態性歸位,需要通過優化人的生態性生存結構,不斷地提高當下人的生存質量,旨在指向人的未來性生存。建設性人居作為生態智慧的表徵,在追索人的生存環境與自然的和諧中,並不是簡單地變異自然環境的物理狀貌,也不是利用人類的“強力意志”將自然生態規復人類所有,而是祈望以生態審美為“潤化”機理,通過展示未來趨向的生態文化、生態技術和生態經濟在藝術審美化上的合奏,呈現人的健康性生存和人與自然的良性互動,並由此而生成優化狀態的人類生存環境。
建設性人居構建的突出視點旨在合理地認識人類在自然中的生態歸位。人不可能回覆自然的原生狀態,但在朝向未來性的生存祈望中,人類是完全可以,且必須體認自己的“生態位”。沒有對這種“位置”意識的強化,人們要構建建設性人居,並經由此而達到優化人的生存活動,提高人的生活質量的目的是決然不可能的。
二、建設性人居環境的生態化和審美化追求
人總是生存於一定的環境中。隨著生存理念的現代性轉換,時下,人們對於優化自身生存環境的渴求愈發加重,於是人們總是希求生存環境的生態化、藝術化、審美化,並且又總是將這種優質化環境的求索不斷地轉換為綠色徵象。於是乎,綠色的思緒總是縈繞在人們的心田,渴求綠色的生存條件、器物、方法及綠色環境,就每每成為人們的口頭禪,而對綠色的追思往往又幻化為對藝術與審美的尋求,或者是以藝術審美化的程度作為衡量“綠色”的尺度。
環境的生態性意義在於:一方面,環境顯現著生態系統結構及生命共同體的構形;另一方面,環境生成、激發、活化著人類生命的存在。在環境與人的結構性關係中,環境與人共同生成和創造,因此,恩格斯說:“人創造環境,同樣,環境也創造人。”當然,恩格斯主要是從人類自己創設的歷史與經濟氛圍中論述人與環境的關係,並且所論述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歷史環境,但其出發點,以及所揭示的人之存在的前提卻都是現實的、歷史具體的人的活動。因為人是“從事實際活動的人”,“不是處在某種虛幻離群索居和固定不變狀態中的人,而是處在現實的、可以通過經驗觀察到的、在一定條件下進行的發展過程中的人”。環境與人的互為創造性,就在於環境與人都是具體的、歷史的,作為共生的生態性存在物,相互間應該在共同的生存活動中生成和發展著自身的能力,也應該在共同的維護與創生中趨向未來性的存在。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在1972年通過的《人類環境宣言》中開宗明義宣佈:“人類既是他的環境的創造物,又是他的環境的塑造者,環境給予人以維持生存的東西,並給他提供了在智力、道德、社會和精神等方面獲得發展的機會。生存在地球上的人類,在漫長和曲折的進化過程中,已經達到這樣一個階段,即由於科學技術發展速度的迅速加快,人類獲得了以無數方法和在空前的規模上改造其環境的能力。人類環境的兩個方面,即天然和人為的兩個方面,對於人類的幸福和對於享受基本人權,甚至生存權利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事實上,權利也是共生的。一方面,人類要享有幸福與保障基本生存權,就必須認定自然與環境也享有基本存在的權利;另一方面,人類只有保障了自然與環境所享有基本存在權利,才能最終保證人類的生命存在,保證人類終極發展所應該享有的一切權利。因為人類的生存權利必須是在地母“蓋婭”的親情撫慰下才能獲得,才能永遠保持下去。從另一個角度說,自然與環境的存在,作為生態支援系統和生態服務系統,為人類的權利和發展提供了一切可能性與現實性,為人居環境的建設提供了物質和生態基礎。
吳良鏞先生說:“人居環境的靈魂即在於它能夠調動人們的心靈,在客觀的物質世界裡創造更加深邃的精神世界,如今我們在建設人居環境的建設時,更要利用多種多樣的新技術,作為藝術手段,探索新形式,表達新內容,使我們的生活環境更加豐富多彩。‘為人生而藝術’必隨生活發展永無止境,日益容擴。”人居環境作為人們聚居的場所,也是人們尋求幸福與享有基本生存權的載體,但這並不僅僅是滿足於個體肉身存在的“棲居”,其“為人生”也不僅僅只為感性軀體的人生,同時它作為人們精神和靈魂的棲居地,更需要有利於構建承載豐富精神—文化活動的人生。人們在這種生存環境中互動、互生,並且從事生產、勞作、交往、休閒、學習且
“詩意的棲居”,在心靈的寧靜與安適中,不斷地豐厚自己的精神—文化世界。人們要尋求這種心靈的棲居地,必然需要兩大元素的復歸,即自然與藝術。自然與藝術觸發著人們“詩意的棲居”的生命祈求,兩者也需要整合,需要在生態化和審美化的系統構成中融合。人居環境作為“為人生而藝術”範本,並且是直接作用人的現實生存的範本,也是每時每刻都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的生存載體,必然需要自然與藝術的生態化和審美化的系統整合。自然與藝術兩大元素的系統整合,就顯現了自然生態化和藝術生態化的統一,或者還可以呈現為自然生態藝術化和藝術生態歸復自然化,而這多重機能相統一的人居環境,在其不斷的構成中,就創設著我們期望的建設性人居環境。建設性人居環境在生態化和藝術化的合成中,使得人們能夠在環境生態化的情境創制中重新思考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多重關係的生態化合成,在樂觀、積極的,在希求一種與自然生態共生共榮的生存態度中生成美好的生存家園。
人居環境生態化不外是居住條件生態化和城市環境生態化,兩者必然需要通過自然生態和藝術生態的有機統一,而趨向生態審美化。環境構成的自然生態化的內涵有三:一是本源性自然生態環境,二是人化自然的環境,三是人工化的自然生態環境。應該說,三者都以“自然”為本源,為參照,為環境建設的尺度,相互間也不同程度的折射著對環境存在的自然狀態的還原。自然狀態的還原作為一種“荒野”效應,實際就是創設“綠色空間”。這種“綠色空間”既是自然資源,也是文化資源。吳良鏞先生在評述這種資源狀況時講道,“我們的審美觀念不能只停留在一些風景名勝震撼人心的地貌上,而應該同等地對待大地的每一個角落;必須強調綠色空間不僅是為了遊憩與觀賞,更重要的是為了保護正在被破壞和失去的綠色空間,作為自然一貫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就環境的生態化構成而言,只要是人自身創造的環境,擬或是人居環境就不可能是本源性的自然環境,而只能是人工自然環境。活動於人工自然環境中,自然物的生命情境與物理狀貌同人化的技術性與理性相組合,其組合與構成的方式就是人機化、技術化和藝術化的有機合成,而建設性的人居環境往往是以人機化為指向,以技術化和藝術化為手段,在融合的氛圍中和有機統一中構成。我認為,最能夠適宜於未來人類生存的人居環境,除了其技術化的程度外,更重要地還在於它的藝術化、審美化程度的展示,以及能否和諧自由地表現審美化的目的和趨向。吳良鏞先生在分析科學與藝術的關係時引述了十九世紀法國著名批判現實主義作家福樓拜的話,福樓拜說:“越往前進,藝術越要科學化,同時科學也要藝術化。兩者在塔底分手在塔頂會合。”吳良鏞先生進一步說:“科學追求與藝術創造殊途同歸,理性的分析與詩人的想象相結合,其目的都在於提高生活環境的質量,給人類社會以生活情趣和秩序感,而這正是人類在地球上得以生存的一個基本條件。”
人居自然環境的建造不可能沒有科學、技術與資本的參與,但如若要呈現其審美化、生態化的機能,在生態、審美與科學的和諧融入中,必然應該調適技術性和資本符號性支配性。這樣至少應該表現兩種條件下的還原:一是自然生態性還原,即從自然的外在物象到內在的靈性的還原。這是藉助自然事物的物性形態,以及自然物之間交往與能量互動等生態關聯的方式和方法,配以人對自然生態活化條件的理解和掌握,而進行的一種還原,具有“人法自然”和“道法自然”的特徵。自然生態性還原的方法一般是複製性、仿生性、移植性、生成性,其中也必然包含技術性的內容,在其方法的實施中也內含著鮮明的宜人性、目的性和功利性。簡單地說,就是為了適宜於人類的生存活動而生成的人工自然生態環境。在自然生態性還原的諸種方法中技術性是統貫的,其他幾種方法都要依賴於技術性的生成,需要有功利驅動下的適宜於人的生存目的的技術性生成。二是作為本質意義上的生命意識和生命體驗性還原。由於在生態環境的轉換中始終不可能脫離生命活動的現象和活化生命體驗的目的,那麼,生態還原也必然要尋求自然生態環境中諸種生態因子的生命存在與人的生命自由存在,並表現那種“天工自然”與“心師造化”的契合,使之成為人化的自然,宜人性的自然,並且轉換為既合理地演替生態節律,遵循生態規律,又適宜於人類生態性生存活動的環境構成。
三、建設性人居環境的優化原則
建設性人居環境彰顯的不是“物競天擇”,也不是“適者生存”,而是人們為了生存的主動性抉擇,因而它必須體現生態化和審美化的優存原則。面對人類未來的生存環境,不論城市建設、景觀設定、社群規劃、建築物及群落分佈,以及城市系統支撐網路、服務系統等,都必須直接與人們的生態性的生活密切相關,因而必須體現出對於人居環境生態化和審美化的優化原則。
人居環境優化包括個體層面與社會層面。個體性人居環境是以家庭為主脈的生存環境構成,社會性人居環境主要是城市建設和城市生態系統為主脈的生存環境構成。不論是個體性的,還是社會性的人居環境,其自然生態化的環境構成應該是本源性、基礎性的。生態本源性的人居環境,凸顯的主要是自然生態化的環境構成,自然生態化的人居環境是人居生存的“返魅”,它體現人類對於自然生態環境的永恆性追求。但任何人居生存環境都是人為創制的,是屬人性的生存環境,是人的社會性生存結構的體現,是自然“人化”的表徵。而我們之所以在人居環境構成中析理這種自然生態化,其目的還在於探求一種生態優化性的“張力”顯現,同時也需要生成一種對於自然生態化復歸的態度,以形成人們對於“綠色”情境獲取的共識。在這裡,綠色實際就是生態之色,綠色之地也是生態之地,人們對綠色生存的追尋實際就是對生態生存的追求。顯然,從這種意義上說,建設性人居環境實際就是綠色人居環境,生態化和審美化的融合方式實際也是歸復綠色的構合方式。
表現適宜於優化性的人類生存結構的人居環境必然需要兩種參照,一是自然生態本源性的參照,這從本源意義上通向優化性的人居環境;一是藝術生態化的參照,這從“屬人”性的角度走向優化的人居環境。兩種參照是構成建設性人居環境的關鍵,它要求適宜於人類優化性生存的建設性人居環境,必須體現自然生態化與藝術化的統一。建設自然生態化和藝術審美化相融合的綠色環境,其建設性、宜人性的構建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則。
首先,複合系統原則。直接關注人們未來生活的建設性人居環境必然是複雜的系統,必然是一個複合性結構,是以突出人的生存活動為中介的自然—社會—文化/精神的複合性生態系統結構。建設性人居環境的構建,必須適宜於人的生態化、審美化的生存趨向,並本著這種複合性生態系統的構成原則,在其中,需要特別注重文化/精神環境構成融合機理,以使人的生活始終處於自然、和睦、自由的詩意化氛圍內。
其次,多樣化原則。多樣化的基礎是生物多樣性,其活化機能是藝術的多樣化、個性化,但呈現多樣化,首先必須突出個性化。任何環境建設不可能是千篇一律,而必須是個性化多樣化的,同時藝術審美化的環境本質就是要求這種個性化、多樣化。多樣化既有整體環境構成的多樣,也有環境功能的多樣化;既有景觀、建築的多樣,也有色彩、服務的多樣化。個性化、多樣化還必然相容時間與空間的多樣性,即歷史及文化傳統傳承的個性化的多樣化以及地域、國家等文化借鑑的個性化多樣化。只有突出個性化、多樣化,才能在斑斕的色彩中達到對人居環境的優化。
再次,協調性原則。環境建設的協調體現在城市建設、景觀設定、社群規劃、建築物,以及生態支撐網路和生態服務系統等各個方面。這裡,既有這種環境整體的協調,也有整體與各個部分的協調;既有外環境的協調,也有內環境的協調;既有自然環境與突出文化特色的環境構成的協調,也有文化傳承與合理借鑑外來文化的協調;既有硬環境與軟環境的協調,也有軟環境內部人的精神風貌、道德風尚與文化基因之間的協調。
第四,文化親和原則。未來的建設性人居環境更突出的是文化生態環境的建設,生態化和審美化的統一,在大的範圍內,彰顯的就是文化生態的和諧。文化生態對於人的未來性生活方式來說,其基礎層面就是要突出生態親和力,沒有親和力的環境建設不可能是生態化的,更不會是審美化的。親和力的本義應該是在情感、意志體驗下使人與自然都能夠在主動性的生態交往中,情感性的體驗物件,認同物件生存的權利與價值。文化構成的生態親和力主要是通過作用於人的精神和心靈,通過外在環境和內在環境的建設,硬環境與軟環境的建設突出人的生態性的生存權利和生存價值認同,但這種認同又必須以對自然生態的價值體驗為載體。
第五,生態安全原則。未來的建設性人居環境必然呈現生態安全,這包括自然環境的引入、設定、構型必須突出對人們的生存活動的生態安全,同時在社會環境、景觀設定、社群規劃、建築物,以及各種生態支撐網路都要突出生態安全。生態安全不僅體現各種環境構型中的生態和諧,硬環境與軟環境的生態協調,環境功能與技術的生態化,同時,更需要注意各種自然現象包括氣候現象、生物現象等、人為現象包括空氣、垃圾、噪音、光汙染等對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影響及其危害,還要特別防止城市災害和生態入侵,應該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化對生態環境帶來的負面效應,致力於建立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保證人們全方位的安全。
第六,優存趨向原則。建設性人居環境的基本趨向就是人的生態優存,就是通過環境建設而不斷地提高人的生存質量。優存趨向原則其實就是上述五大原則的總和,所堅持的是人居生存的可持續性。環境建設的一切方式和方法,所堅守的一切原則必須依據生態優存原則,而優存原則建立的根本就在於生態化和審美化相一致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