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政策論文

  我國政府運用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加強了對經濟的調節和干預,尤其是近年來,政府使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干預範圍之廣,密度之大更是前所未有的。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中國財政政策支援企業創新

  摘要:為支援產業結構的調整,中國採用財政政策促進企業科研創新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與此同時財政政策支援創新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尋租行為、管理漏洞等各種問題。通過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參考國際相關經驗,提出了將財政資助由政府主導管理改變為市場化資金運作,將政府對企業創新的直接資金支援改變為間接資金支援,以提高財政資助效率的建議。

  關鍵詞:財政政策;國家創新;企業創新;尋租;風險投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保持著高速的增長,經濟總量和對外貿易總量都排名世界前列,然而中國政府也清醒地認識到依靠投資拉動和出口導向的增長模式,無法保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提出了“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科學技術發展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中心環節,大力提高原始創新能力、整合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①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國家財政在科技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財政支援政策極大地促進了企業科研創新活動的開展, 有效地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為實現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然而,現行的財政政策在支援企業科技創新方面也同樣存在一些問題。本文擬結合中國當前的財政支援政策,分析其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並對政策的完善作進一步的探討。

  一、財政政策支援企業創新的必要性和現狀

  20世紀80年代初,技術經濟理論家和創新理論家納爾遜和羅森伯格提出國家創新體系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的概念。隨著國家創新理論的發展和完善,各國都在不斷建設自身的創新體系。中國學者通過對國家創新理論的不斷深入研究,也總結了很多有價值的結論 [1]:1國家創新體系的存在決定了一國技術創新能力,國家在創新過程中擔負領導角色,國家是創新活動的決定因素;2國內創新活動比國際間相互合作的創新活動更加重要;3調節國家創新體系網路的槓桿有四個:資金、政策法律、市場和社會。

  由此可見,政府在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而財政政策是各國政府支援創新的一個重要手段之一。近年來,中國在全面推進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過程中,國家財政撥款支援科研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見下表 [2]:

  通過在科技創新指標的度量上,按照專利的構成賦予其不同的權值,對比不同的迴歸結果,所建立的二者滯後一年的迴歸模型實證分析的結果表明,財政科技投入與科技創新的產生有明顯的線性關係 [3],隨著國家財政科技撥款額的不斷增加,中國的科技創新能力日益增強。

  目前,中國對企業研發的財政支援政策主要通過財政直接撥款、設立創新基金、政府直接採購、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援等方式來實現 [4]。

  1.財政直接撥款。這是中國政府支援企業研發創新最重要的形式,其中以財政專項資助形式的科技撥款最為常見。資助的專案通常為企業的應用基礎研究、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共性技術研究、專有技術研究和軟科學研究等。

  2.設立創新基金。創新基金是國家為扶持企業自主科技創新而設立的專項基金,通過吸引科技創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和其他地方性資金對企業的技術創新進行投資,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客觀規律、支援企業技術創新的新型投資機制。

  3.政府直接採購。政府使用財政性資金向選定的企業進行採購,實質上是一種間接的對創新企業研發活動的財政支援,也是政府支援保護民族科技企業發展的重要手段。

  4.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援。政府通過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以低息貸款的形式向需要研發投入的企業提供公共資金, 或以政府的名義為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對企業的科技信貸體現了政府公共政策的意志, 其形式包括無息貸款、貸款擔保、貸款貼息和低息貸款等。

  二、財政政策支援企業創新的問題

  隨著中國通過財政政策支援企業科研創新投入的日益增加,隨之而來也帶來了不少問題。

  1.財政科技撥款中的尋租行為。導致財政科技撥款的尋租行為主要由兩個原因造成:1財政資助的規模有限,目前中國的財政的資助物件集中於科研機構和高校,用於支援企業研發的科技經費投入比例較低。以2007年為例,全國財政科技撥款達2 113.5億元,其中財政資助為177.7億元,僅佔全國財政科技撥款總額的8.4% [5];2政府承擔了財政科技撥款的主要管理職能,手中掌握有大量的科研經費和相關資源。

  企業為了獲得財政科技撥款,有的打著“高科技專案”、“自主創新”的旗號來套取財政撥款;有的企業誇大研發專案的內容以獲取更多的資助。尋租的存在弱化了財政撥款的作用,大量的財政科研撥款因為尋租行為轉變為某些集團甚至個人的租金,導致科技投入的回報率低、社會影響壞。

  2.財政資助的管理存在漏洞。財政資助存在重投入、輕管理的現象,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政府管理財政資助的模式主要是預算管理模式,但有的企業往往在申請到財政補貼後改變了其中部分資金的用途,或者乾脆不顧最後的科研目標而草草結束專案。此外,目前以財政科技支出為名目的資助專案繁多,且分多部門管理,自成體系,這樣往往會導致一些企業利用漏洞尋求重複資助。

  上述問題帶來的直接後果是財政資助的效率較低,財政資金投入方式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特點的要求, 難以引導社會資金投向高新技術產業領域,沒有對全社會高科技投資起到大的帶動作用。

  三、完善財政政策支援企業創新的思考

  在政府通過財政政策直接支援企業創新過程,上述問題是無法避免的,原因在於:首先,政府掌握了有限的財政支援資源,有限資源和政府幹預為尋租行為創造了條件;其次,政府管理財政資助的模式主要是預算管理模式,如何判定科技專案申報單位或個人經費預算編制的合理性以及經費使用的有效性,一直是困擾科技管理部門的一大難題,目前還沒有一個有效的解決途徑。

  改變這一現狀的一種有效方式是將財政資助由政府主導管理改變為市場化資金運作,將政府對企業創新的直接資金支援改變為間接資金支援,具體的形式為:政府退出對財政資助的管理主導,嘗試扶持風險投資企業,大力培育和扶植風險投資企業,委託風險投資企業對國家部分財政科技撥款進行管理,並且加速制度完善和創新,從而更有效地推進企業創新,提高財政資助的效率。

  風險投資有利於培植高新技術產業,並通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培植未來經濟增長點,加速知識經濟的形成,這一點已經被世界各國實踐證明。美國1957年制定了《中小企業投資法》後,對中小企業投資公司SBIC提供一系列優惠,五年間就成立了692家SBIC。同時還提供了資金扶持,在風險投資初期由國家注入一定資金,一方面增強了風險投資的資金實力以抵禦各種風險;另一方面避免了風險投資過於急功近利 [6]。

  委託風險投資企業對國家部分財政科技撥款進行管理,與採用國家財政撥款直接資助企業創新相比,具有如下優點:1政府退出對財政資助資金的管理,可以有效地減少尋租行為;2風險投資在選擇資助創新專案上更加專業。風險基金進行投資的判斷標準有以下幾點:一是有快速增長的市場潛能;二是有可持續的競爭優勢;三是技術上有創意,可以申請到專利或作為商業機密進行保護, 競爭者難以模仿。由此可見,風險投資在選擇專案上考慮更全面和專業;3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國家財政撥款不具有的機制。當風險投資發現投資效果和開發前景不理想會果斷中止,防止資金受到更大的損失;4風險投資有利於資金的滾動和迴圈利用。國家財政科技資助對企業創新的支援是單向的,其來源依靠於國家的財政收入,而風險投資可以依靠對企業創新的資助獲得更大的收入,從而不僅使資金的使用迴圈起來,也是資金的數量不斷增加。

  總之,發展風險投資作為高科技企業創新的激勵政策能夠有效地促進中國的創新能力的提升,委託風險投資企業對國家部分財政科技撥款進行管理有利於提高財政資助的效率。當然,僅僅如此還是不夠的,建立風險投資是一項系統管理工程, 需經濟、金融、技術、管理各方面的協調配合。對於政府而言, 決不僅僅是政策和資金上的扶持, 更重要的是提供完善發展環境,制定有效和規範的市場制度。

  參考文獻:

  [1]謝康,等.知識經濟思想的由來與發展[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2]資料來自於中國科技統計網

  [3]朱福興,等.地方財政科技投入對科技創新影響的實證分析[J].商業時代,2007,30.

  [4]政府對企業R&D 資助的方式及利弊分析[EB/OL].中國期刊網.

  [5]中國科技統計年度報告[EB/OL].中國科技統計網,2008.

  [6]周偉,等.創立風險投資促進高新技術發展[J].財經科學,1998,S1.[責任編輯 吳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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