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審計論文

  工會經費是工會服務職工、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的物質保障,維繫著工會事業的生存和發展。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範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工會經費審計的必要性

  審計機關的審計是依照《憲法》和《審計法》的規定,代表國家行使財政經濟監督權力,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具有國家強制力。而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是工會內部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查、監督的機構,向同級工會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或工會委員會負責,不能替代國家審計機關對工會的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審計與工會經費審委員會審計有著本質不同。

  實施監督要想真正有效,非常重要的條件就是監督者必須獨立於被監督者,監督者對被監督者的任何形式和程度的依附,都會使監督遭到削弱甚至名存實亡,因此工會的經費審查委員會並不能替代外部審計,脫離國家審計監督。只有通過外部審計監督才能有利於工會組織的自身建設。

  一是外部審計監督更有利於工會組織自身的建設。

  如果我們工會的各項管理特別是經費管理是依法辦事的,是合乎有關政策規定的,那就不但不會拒絕,而且應該歡迎外部審計機構對工會經費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因為外部審計可以跳出工會組織的侷限,從全域性的高度來看問題,可以發現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查詢工會組織自身的不足,從而提高工會組織自身的建設。

  二是外部審計監督有利於提高工會經費撥繳的執行力。

  通過外部審計監督,可以有利於工會加強預算管理,促進工會組織的工會經費劃撥和收繳任務,保證工會經費依法依規撥繳管理使用,從而提高工會經費撥繳的執行力。

  三是外部審計監督有利於工會經費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過外部審計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工會經費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幫助工會組織提高經費和資產管理水平,確保困難職工幫扶資金、送溫暖資金、勞模“三金”等專項資金在管理使用上做到合法、合規、合理,保障工會經費和資產的安全、完整、效益和保值增值,從而提高工會經費管理水平。

  四是外部審計監督有利於工會組織的廉政建設。

  如何把有限的工會經費真正做到“取之於職工,用之於職工”,為工會事業的發展服務,這對於工會組織和工會幹部都是一個考驗。面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物質利益的誘惑,少數工會幹部的人生觀、價值觀扭曲變形,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膨脹,出現了個人或集體貪汙、挪用工會經費的現象。引入外部審計有利於反腐倡廉和黨風廉政建設,防止工會經費被擠佔、挪用、截留和損失浪費,充分發揮工會經費的使用效能。

  只有將工會組織自身的經費審查委員會與國家審計機關審計監督結合起來,才能有效促進工會經費審計工作上新臺階,才能有效保障工會經費依法收繳、管理、使用,工會經費只有依法接受國家監督,堅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才能更好地推進工會經費管理工作。

  篇2

  基層工會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工會經費是工會服務職工、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的物質保障,維繫著工會事業的生存和發展。做好基層工會經費的管理工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2009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印發了《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範》,要求各級工會組織把開展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範化建設作為當今工會財務工作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對照管理規範和考核標準,加強基層工會財務管理,積極推進規範化建設,對於推動基層工會組織自身工作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基層工會經費管理現狀

  1、工會經費未規範建賬,影響了工會經費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作為街道工會,我們在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實際工作中發現:村社群、企業工會財務人員素質不高、業務不強;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範;有的單位未制訂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等等亂象;造成基層工會經費核算中很多不規範的地方,比如收支沒有兩條線,收支不設立賬務,以白條代帳,或者賬面管理混亂等,直接影響了工會經費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2、收入來源的不合理,導致工會經費資金狀況堪憂。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經費;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人民政府的補助;其他收入。”目前在村社群、企事業單位工會組織中,絕大部分基層工會行政沒有撥付本級留成工會經費。同時,工會經費的收繳仍然存在空白點。另外,由於工會經費遊離於單位財務核算之外,很多單位利用工會賬戶替單位走賬,造成資金體外迴圈,把本不應列入工會經費核算的收入轉移到工會經費賬戶中,這樣不僅影響了單位收入的真實性,還導致工會經費監管執行不力,造成偷稅漏稅,甚至會成為腐敗、犯罪滋生地。

  3、未建立工會經費全面預算管理。

  預算是基礎,核算是重點,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擬定嚴格的規章制度,要有嚴密的管理手續,要認真執行《工會法》《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政策法規和工作流程,做好經費收支工作,要認真執行預算,遇到特殊情況及時調整。

  在基層工會實際情況中,有些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沒有實行工會經費的獨立核算,沒有依法在銀行開設工會賬戶;有的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經費由行政代管,統一由行政核算,導致基層工會主席無審批權,影響工會活動的正常開展。在獨立核算的基層工會中,有一部分單位年初不編制經費收支預算,如經費收入多少支出多少;有的基層工會雖然編制了預算,但在使用經費時不嚴格,支出的隨意性大,預算執行率不高。

  4、工會經費使用範圍混亂。

  有些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在工會經費審批報銷程式中沒有會計人員稽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處理業務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稽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有些社群、企業基層工會把行政財務不能報銷的費用放到工會經費中列支,工會賬戶成了單位的“小金庫”,沒有按中華全國總工會規定的開支範圍使用工會經費;有的經費使用結構不合理,福利多,維權少,慰問多,活動少,沒有真正發揮工會經費的效能。

  5、工會經費審查制度不夠健全。

  目前有些社群、企業基層單位沒有將工會經費納入財務管理體系,工會經費審查制度不夠健全、有些基層單位根本沒有確立工會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等內部控制制度,甚至有的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形同虛設。同時由於工會經審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不可能全面精通各項具體審計業務,審計效果可想而知,造成監管不到位,管理有漏洞,工會經費的使用管理與監督完全脫節,影響了工會經費有效監督。

  二、 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

  1、有些單位的領導不重視工會工作。

  有些村社群、企業的領導對《工會法》缺乏認識,重視不夠。在經費撥繳上,行政領導想撥多少就撥多少,撥不足也沒有關係。

  2、基層工會主席怕得罪人。

  大部分社群、企業基層工會主席不敢行使主席應有的權利,認為自己的職務是領導給的,凡事得看“領導”的眼色,工作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主動放棄對工會管理的權力,致使工會地位嚴重削弱。

  3、基礎工作做得不夠紮實。

  大部分社群、企業基層工會沒有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工會經費獨立核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開設工會銀行帳戶,而是在行政帳戶中設立一個科目,掛工會往來帳戶,導致了“自己”的錢裝在了“別人”的口袋裡,基層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沒有得到落實,沒有工會經費的使用權和審批權,使用工會的錢要得到行政領導的批准。

  4、基層工會經審組織的作用沒有發揮好。

  大部分社群、企業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形同虛設,僅限於報表的簽字,沒有對基層工會經費收管用的情況實行審查監督,喪失了經審組織的職能。

  5、缺乏主動創新。

  許多社群、企業基層工會工作人員思想觀念陳舊,獨立性較差,只要上級工會安排工作,就照搬照抄,有的工作人員主動性較差,片面認為工會是接受黨組織領導,往往黨組織推一推,自己才動一動,滿足現狀,不思進取。

  三、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對策和辦法

  1、按章辦事,規範建賬,是提高工會經費管理前提。

  各村社群、企業工會要按照《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設定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業務素質相適應的會計人員。並且根據財務會計業務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預算、決算制度、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財務收支管理制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賬務處理程式制度、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經費定額管理制度、財產清查制度、財務會計分析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會計檔案保管制度等。各村社群、企業 基層工會各項收入來源必須合理合法,基層工會的收入和代管經費專案按《工會法》和《工會會計制度》規定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資金和經費,不能收取,也不能進入工會帳戶代為管理,規範建賬。

  2、加強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確保工會經費合理執行。

  各社群、企業基層工會要針對工會經費預決算執行不嚴的問題,要根據《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預決算制度,並按上級工會要求及時編報年度預算和決算。工會經費的支出要按年度預算安排專案,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工會滾存經費結餘不得出現赤字。各村社群、企業工會經費使用要合理,要用在維護職工權益、開展職工教育和職工群眾活動等方面,做到用得合理、職工滿意。嚴格遵守工會經費管理和使用制度,各項支出要按國家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辦理。各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財務要實行民主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或定期公佈財務帳目,接受職工群眾的監督。依法自覺接受上級工會財務、經審部門和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各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資產要安全完整,當基層工會組織發生合併、分立、撤銷、終止的,要及時與街道工會取得聯絡,按規定處置工會經費和資產。

  3、建立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和監督體制,是提高工會經費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建立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經費管理和監督體制,是提高工會財務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建立多層次的工會經費審查制度,可以為規範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奠定良好基礎。堅持經審委組建與工會委員會同步,完善組織機構和相應工作制度,加強日常培訓和工作指導,可以有效地保證村社群、企業基層工會工作的正常開展。

  4、堅持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結合,是工會經費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

  村社群、企業工會經費監督應結合工會法,多渠道開展內部審計、內部專項審計,加強日常工會經費管理和監督。一是要能加強村社群、企業本級工會財務預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工會年度收支預決算制度,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安排和科學使用。二是強化村社群、企業經費審查工作,工會經費自覺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並堅持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向工會全委會報告制度,向全體委員公開,接受會員監督,確保工會經費在“透明”下執行。村社群、企業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要求高、涉及面廣的工作,需要我們常抓不懈,更需要我們不斷摸索、總結和完善。

  5、加強學習和培訓,提高經審和會計人員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是提高工會經費管理的保證。

  加強村社群、企業工會經審和會計人員的學習和培訓,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稅務、物價與財務會計制度,會計基礎規範化標準及有關財務制度,有關會計業務知識,計算機軟、硬體知識。不斷提高村社群、企業財務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理論知識水平,為提高基層工會財務管理水平夯實基礎。進一步優化村社群、企業財務人員結構,提高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自律能力,以適應村社群、企業工會經費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