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期貨博士論文

  中國國債期貨的重新推出是促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一股新力量,也是在股指期貨後金融期貨市場逐漸成長髮展的一個新成果。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析我國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構建

  【摘要】在我國重啟國債期貨的時代背景下,如何全面防範國債期貨風險顯得尤為重要。本文在借鑑美國COSO釋出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公告的基礎上,將與國債期貨相關的業務型別、參與主體及風險管理模組型別三大要素組合在一起,構成三個維度的立體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框架模型。在此基礎上對各個要素逐一分析,並給出結論及應用方法。

  【關鍵詞】國債期貨 全面風險管理

  一、時代背景

  國債期貨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種,產生於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價格發現、規避風險、多元配置是國債期貨的主要功能。這對於完善金融市場體系,豐富投資者金融工具的選擇,防範非系統性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期貨市場制度不健全、投資者自律意識薄弱以及監管層監管不到位等原因,我國期貨市場因“3·27”國債事件的爆發而處於長期關閉整頓的狀態。當今,我國國債期貨所處的時代背景已與過去有了很大不同,國債市場規模龐大,參與者眾多,品種齊全。同時,市場制度與相應的法律法規也趨於完善。重推國債期貨,各方面條件都已成熟。

  2013年9月6日,五年期國債期貨合約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這意味著我國在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道路上邁進了重要一步。

  二、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的內涵

  關於全面風險管理的內涵,國際上較為通用的是美國COSO全國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的發起人委員會2004年釋出的《全面風險管理框架》。該報告通過三個維度的立體框架,深入分析和控制了企業風險管理的複雜問題。參考COSO報告,我們認為整個國債期貨的風險管理分為三個不同層級的風險要素,不同層級的風險要素構成整個國債期貨風險管理體系。各層級相互制約、交叉管理,根據風險的來源、型別、影響程度等因素,能夠全面準確地管理整個國債期貨所面對的風險,確保國債期貨平穩發展。

  一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三個維度的立體框架

  依據《巴塞爾協議Ⅲ》的相關劃分以及風險特點的不同,國債期貨面臨的各類業務風險主要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三種。三大風險共同構成第一層級的要素;依據相關主體所處的不用地位以及看待問題的不同角度,國債期貨市場分為市場參與者、交易所以及監管層三類主體。三大主體共同構成第二層級的要素;借鑑COSO-ERM框架的八大管理要素,我們認為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應由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等八個模組組成。八大模組共同構成第三層級的要素。同時,根據不同主體的風險爆發的可能性、危害性、可控程度等因素綜合考量,將風險分為高、中、低三檔。

  二國債期貨不用層級的風險要素

  1.第一層級的要素

  1信用風險

  主要是指由於交易對手沒有及時履約而導致的風險。主要分為交割前風險和交割風險。國債期貨交易由於實行交易對手雙方的保證金制度以及逐日結算制度,信用風險相對較低。但並不排除由於外部不利因素的衝擊或交易方自律意識薄弱而產生的風險。

  2市場風險

  主要是指因價格、利率、匯率等的變動而導致其價值發生變動的潛在風險。目前,價格風險和利率風險是國債期貨的主要市場風險。價格及利率的不利變動,會使相關主體產生較大的價值損失,嚴重時會導致對手方發生違約。

  3操作風險

  主要是指由於系統設定不完善、人員操作失誤或內控制度不健全等內部原因或是外部事件影響造成的業務錯誤而產生損失的風險。相對於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而言,操作風險存在於期貨交易的各個環節,因此發生頻率極高。由於期貨交易系統的複雜性,操作風險一旦發生,對整個市場的衝擊很大,且難以恢復。

  2.第二層級的要素

  市場參與者

  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多元化發展以及利率市場化改革步伐的加快,為了規避由此帶來的各種潛在金融風險,機構投資者成為參與國債期貨的主力軍,是國債期貨風險管理的主要物件。

  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及公募基金作為我國國債的主要持有機構,由於其巨大的頭寸及風險敞口,其對利率浮動的敏感性最強,利用國債期貨這一金融衍生工具進行利率風險管理的動機也最強。私募基金、券商資管、信託計劃及QFII等理性機構投資者,往往會因資產的多元化配置策略而部分持有國債等低風險品種,其投資國債期貨的動機也多為套利。部分風險偏好強的機構投資者、較大的散戶進入國債期貨市場,多為投機心理,其操作風格靈活多變,善於規避監管,是國債期貨爆發潛在風險的主要源頭。

  交易所

  我國國債期貨的主要交易場所是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主要交易品種為面值100萬元人民幣、票面利率3%的名義的中期國債,以百元淨價報價,最小變動單位為0.002元,每日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最低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2%。

  考慮到歷史因素及控制市場風險,我國國債期貨保證金標準較高,期限套利成本也響應提高,從而有效地控制了投資者的交割數量,有效防範流動性風險,限制投機者的裸露風險,降低市場參與者的違約率。因而,交易所層面的風險因素並不大。

  監管層

  國債期貨重啟之後,其規模存量、交易規則、參與主體等都與之前有了較大差別,同時,《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以及《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也已相繼出臺。

  巨大的存量規模意味著一旦風險爆發,其危害必然巨大,而交易規則的不確定,意味著風險的不確定,同時,市場參與主體更多,操作手法也更加複雜多變,這加大了監管難度。各個新的法律法規的出臺,要求監管當局積極學習,努力掌握新的監管要求與方法,這也對監管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不積極適應新的制度,將造成市場無序,進而爆發風險。

  3.第三層級的要素   1環境與目標設定

  環境設定包括外部環境市場、法律、文化等和內部環境組織架構、參與者等,是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外部環境決定了市場的交易背景,內部環境決定了交易的穩定性。

  目標設定是國債期貨交易的前提,這包括了參與者、交易所及監管層三者各自目標的設定。參與者要考慮目標收益,交易所更注重交易的公平有序,監管層的目的在於有效防範風險爆發。

  2風險監督與識別

  如今,國債期貨所處的監管環境已與過去有了很大不同,且由於交易本身的複雜性與靈活性,需要相關主體同步掌握交易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能夠快速、及時地把握市場動向,發揮持續監管效力。

  同時,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風險型別也產生了較大變化,這也要求監管方需熟悉各種類別的風險,在整個過程中能夠對風險進行有效判斷、識別,在此基礎上對風險進行事前預警和合理處置。同時,市場參與方為有效控制風險,風險識別也是重要一環。

  3風險評估與處置

  國債期貨的風險評估需要根據參與者的風險偏好,在內部評級模型的基礎上,結合當前市場狀況,定量地計算出某一風險要素爆發的可能性,這能夠為之後的風險處置提供有力參考。

  處置可以從定性與定量兩個方面進行,首先,根據風險要素本身的風險信用等級,確定風險爆發的性質與影響範圍;其次,根據風險模型定量計算出的結果,精確處置風險。

  三、結論及應用

  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框架模型包含了國債期貨三種維度下共計九種風險型別,涵蓋了國債期貨執行過程的前、中、後各個環節。能夠較為全面的防範、發現、分析和處置風險。由於不同維度層面整體、同一維度不同個體之間的風險溢位水平各不相同。不同維度、不同風險型別的組合構成多種風險情形。這就需要我們在具體運用過程中,嚴格遵循事前、事中、事後的次序,防範在先,監管及時,處置合理。

  一建立良好的市場環境及交易機制

  1政府、交易所及行業協會等相關管理計劃應相互協作,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及時頒佈符合市場執行規律的法律條文,保障參與各方的權益。2要構建公開、透明的交易體系,全面披露各個環節的資訊,使得交易雙方資訊對等。3要健全保證金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報告制度以及分級結算制度等風險控制制度,合理設定保證金比例及持倉量,提高交易雙方的違約成本,降低投資者信用風險。4要加快培育國債現貨市場,擴大現貨市場規模,豐富現貨品種與期限結構,為國債期貨市場提供一個合理的價格波動預期,從而抑制市場過度投機行為。

  二遵循先定性,後定量,再處置的風險應對原則

  首先,根據風險爆發的特徵,判斷風險爆發所屬的業務型別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相關主體市場參與者、交易所、監管層等及模組環境與目標設定、風險監督與識別、風險評估與處置等,將風險在每一個維度上合理歸類,大致估計風險爆發的嚴重程度。在此基礎上,根據風險計量模型及實際影響,使用壓力測試,計算出最好和最壞的情形,將風險鎖定在一個量化的範圍內,定量計算產生的損失。最後,結合風險性質、影響後果及已頒佈的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機構和責任人,進行合理處置。

  三引進事後評價和改進機制

  在風險事件結束後,根據問題的源泉、發生地點、風險型別及影響範圍,對此進行一個總體的評價。在此基礎上,對每一個維度的風險因素逐一進行評價。相關責任方進行有針對性的基礎知識及業務技巧教育,尤其是要培育整個國債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文化,引導各方理性參與市場。逐步完善國債期貨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框架模型的各個模組,定期將對比模型理想狀況與現實情況,並做出相應改進,推進其理想化、合規化程序,使得整個模型不斷的自我糾正,自我發展,自我完善。保證我國國債期貨市場平穩、持續、健康執行。

  參考文獻

  [1]邱剛.我國國債期貨的風險管理研究[J].現代物業中旬刊,201006.

  [2]付鵬.建立全面嚴格的國債期貨風險管理體系[J].中國金融,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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