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員進出規章制度
為維護公司員工人身、財產和生產秩序的安全,人員、車輛、物資出入安全,特制定人員進出制度。下面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所有員工在上班時間內進出廠門必須辦理手續:
1. 一線生產人員請假需要填寫請假單,由車間主任或生產主管簽字批准,門衛根據主管批准後的請假單放行,否則一律不能放行。
2. 一線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因公司事情出廠,需要填寫出門證,一線生產人員由車間主任或生產主管簽字批准,門衛根據主管批准的出門證放行,否則一律不能放行;管理人員出門證需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沒人時由常務副總批准,否則一律不能放行;除常務副總、採購部主管和市場部主管例外。
3. 管理人員如第二天因公事出差,需提前填寫出門證,並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請假制度:
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由主管部門批准,交至人力資源部或門衛,如若沒有手續一律按曠工處理。
管理人員每週休息時間規定:
部門:
生產部 生產部 生產部 質保部 質保部 質保部 市場部 採購部 裝置部 裝置部 工程部 工程部 人事部 財務部 財務部
篇二
1、人員進出
1裝修或維修工人進出,首先問清楚外來人員的去向,並和相應的房號業主或裝修負責人確認,等對方確認同意後並檢看有效身份證件到保安值班室登記,並根據施工時間的長短辦理出門證要求:臨時2天以內施工的可登記有效證件,如2天以上的必須到管家中心辦理出入證;
2業主訪客領導的訪客或開發商訪客等首先問清楚單位、姓名、訪問的物件是否有預約,監控對講聯絡確認隨後並呼叫相應崗位的保安或相應對方確認,同意後檢查有效身份證件做好登記進入;
3企事業單位人員進出包括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電信公司、公安局、社群辦、政府機關等,必須讓對方出示相關單位的工作證件,待核實後方可進入,並及時呼叫相應崗位保安跟蹤服務;
4業主僱用的保姆、鐘點工等進出必須事先與業主確認檢看有效證件,讓其辦理出門證方可進入無證者一律不得入內。
2、車輛進出
1業主訪客領導的訪客或開發商訪客等首先問清楚單位、姓名、訪問的物件,是否有預約,隨後並呼叫相應崗位的保安和相應的對方確認,同意後檢查有效身份證件做好登記並放行;
2企事業單位車輛進出包括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電信公司、公安局、社群辦、政府機關等,必須讓對方出示相關單位的工作證件,待核實後方可放行,並及時呼叫相應崗位保安跟蹤服務;
3貨車進出規定在2噸以內裝有貨物的小型轎車或麵包車,檢查不漏油可直接到大門進出。5噸以上沒有領導同意不準進入小區吊機、攪拌車、泵車。
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杜絕閒雜人員入廠,維護本廠正常的內部治安秩序,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本廠的生產和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本廠職工必須準時上下班。門衛人員必須對遲到或早退人員在進出廠門時進行登記,任何人員在上班中途時間進出廠門,均應主動配合門衛進行查驗或登記;對拒絕登記者,不得放行進出廠門。任何人均不得刁難門衛,對不聽勸阻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若故意肇事,與門衛人員發生衝突辱罵、毆打門衛執勤人員者,依據情節輕重處以100-200得罰款,屬本廠職工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二、門衛人員有權對進出廠的任何人員進行詢問,查驗證件。任何人員在進廠時必須主動出示證件,提供車牌號碼,至門衛處登記,領取進出人員訪問單客戶聯。任何員工工作期間進出入廠門均需按照公司制度提供人員出門證或車輛出門證。門衛在工作期間收到以上出門證方可放行。若未按標準執行將給予門衛一次10-50元的罰款。罰款從每月服務費用中直接抵扣。
三、長期與本單位有業務往來單位的人員由行政部對該類人員建檔管理,對於建檔的人員無需登記直接進出入;目前建檔人員為房東自然聲電子有限公司的湯經理、張主管、朱會計
四、因公來廠人員,憑單位介紹信或其他有效證件工作證或身份證在入廠時填寫會客單,且在門衛人員徵得接洽部門同意後方可進廠接洽工作,進廠接洽工作人員出廠時交回會客單經門衛核對登出後方可出廠。門衛人員需在進廠時提醒訪客找相關接洽部門負責人簽字,避免訪客多次往返進出辦公區域
五、本廠拒絕工作時間小孩進廠。無論本廠職工子女或外來小孩,均不允許放行進廠。若發現有小孩在廠區遊逛,對當班值勤門衛和小孩監護人分別罰款30元/次。若不能追究到小孩監護人的,對當班值勤門衛加倍處罰。辦公室人員加班除外。無論加班與上班期間,小孩均不得到作業現場遊逛。
六、無論因公因私的進出廠人員,原則上不允許攜帶與本公司類似物資進廠,若隨身攜帶有與本公司類似物資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衛人員檢查,並讓接洽部門負責人到門衛處與門衛共同核實後,在會客單上登記備案方可進廠,出廠時所帶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簽字後方可出廠,若發現帶物出廠而手續不全者,將對攜帶者給予50-100元罰款;若查實屬攜帶本廠物資出廠,交行政部按盜竊行為處理。涉及4000元以上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七、凡機動車輛進出廠門,必須停車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門衛人員有權對任何進出車輛進行檢查包括檢查駕駛室,或後備箱,駕駛員應自覺接受檢查,不得刁難。凡隨車自帶與廠區內類似物品原則上不準帶進廠,確需進廠必須主動出示給門衛人員檢查,並讓接洽部門負責人到門衛處與門衛共同核實後,在會客單上填寫備案後方可進廠,出廠時所運物品必須到接洽部門完善出門手續簽字後到門衛交驗物品方可放行出廠,若發現出門手續不全者,將分別給予籤批負責人和車主50-100元罰款。若駕駛員不聽從執勤門衛人員的指揮,違令駕車強闖廠門,給予200元罰款;門衛發現出廠產品與進廠備案登記時的標識品種、狀態或數量不符的情況,應立即報告行政部,行政部有權對接洽部門負責人或駕駛員給予200-1000元的罰款,並按本廠相關規定處理;同時按罰款金額的20%給予門衛獎勵,按罰款金額的10%給予值班門衛個人獎勵。
八、門衛負責對人員進出登記簿的管理,人員進出需及時登記。進出簿使用時封面標註x年x月。人員進出登記簿是連號的,不得手撕,寫錯的可以寫上作廢保留編號。門衛在人員訪客進入時仔細詢問填寫登記齊全後與接洽部門確認方可放行。不可不登記就給訪客客戶聯。發現一次給予當值門衛10-50元的罰款。罰款從服務費中抵扣。每月月初第一天由當值門衛提交上月人員進出入登記簿及回收聯給行政部,予以稽核。
本制度由行政部起草,經總經理批准後釋出施行,行政部對該條款負有解釋權,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