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合作經營合同書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經濟的發展,大型複雜專案比過去任何一個歷史時期都要多,那麼簽訂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現就 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牆面須報甲方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 交納給甲方,作為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於 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只交納 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 計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剩下部分 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 銀行的商鋪為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 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 銀行承擔,剩餘一、二、三層總面積 為 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 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專案,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 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為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於 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後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大連鬆源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為拓寬企業經營思路,開發市場經濟來源,經合作雙方協商,付洪彬甲方與張建毅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1、合作專案名稱:水路貨運、船舶代理經營專案。

  2、為盤活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注入資金人民幣30萬元,以解決合作專案的流動資金來源。

  3、合作期間,甲方全稱和企業性質不變,為乙方啟動2號合同章。經營專案的確定和稽核、預算、決算均由乙方確定、稽核,甲方不參與對此產生的後果亦不承擔經營風險,由乙方承擔全部的後果責任。如產生債務由乙方全部承擔,如有對債務人不利的時候,乙方的所有固定資產、帳號存款對其擔保,依擔保法的規定應當進行登記的,乙方不進行簽證,甲方有權其起訴權。

  4、合作經營期暫定一年,依據業績另立。本專案之外的經營專案由甲方監督時方可進行,沒經甲方同意,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無權對甲方的名義進行貨款,或為其他貸款、借款提供擔保。

  5、經營期的相關業務往來的發生須經甲方留合同備檔,合法經營即時交納稅金,違者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6、經營利潤,依據乙方水路代理經營預測50萬元乙方經營盈虧的5%,支付甲方管理費。每月25日支工資1000元/月,財務200元/月,通訊交通費600元/年。

  7、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簽字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3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專案的行為,保護合夥專案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專案。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2、乙方:出資額為 資,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專案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專案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專案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專案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六條 債務承擔

  1、合夥專案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專案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專案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七條 執行人的職責

  專案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專案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專案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專案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制定合夥專案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專案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專案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專案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八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專案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 專案事務的決定

  專案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專案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專案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專案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專案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專案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專案,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專案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專案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專案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專案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專案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專案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的人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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