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合作經營協議書範本

  家園合作是幼兒園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不僅有利於促進幼兒園教育質量的提高,也為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提供一條有效的途徑。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第一條:幼兒園名稱、地址:東坑角社村角社小學右側

  1、幼兒園全稱:東坑培正幼兒園擬改名北大學園培正幼兒園

  2、地址:東坑角社村

  第二條:幼兒園合作年限:20年

  合作期限:自XX年6月8日起開始合作至停轉辦學或轉制,除非屆滿之前出現合作人一致決定解散為止。

  第三條:股東人的出資及股份所佔比例。

  1、由

  黃麗 出面租角社村培正幼兒園,並負責協調村有關事宜。

  2、幼兒園所有收入必須存入同一存摺中,戶名由黃麗 開戶,印章、密碼由胡山英保管,存摺由黃 麗

  保管。所有支出須經園長鬍山英簽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東出資規定如下:

  第四條:利潤分配分擔方法

  1、幼兒園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照股份比例進行。

  2、按學期進行利潤換算和分配,每學期稅後利潤的80%雙方分配;20%用於資金積累及幼兒園發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條:會計及賬冊保管

  1、幼兒園按照通行的會計方法或法律規定的會計方法進行記錄、換算、存檔。

  2、每學期的會計報表和賬冊應置於幼兒園財務部,供股東人查閱,每位股東均有權瞭解幼兒園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及建議。

  第二章

  幼兒園事務

  第六條:股東會是幼兒園最高的權力機構,主要行使以下權利職責:

  1、有權瞭解辦園狀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和決策。

  2、對股東向其他人轉讓其財產份額,做出決策。

  3、對幼兒園合併、分立、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4、審批幼兒園的財務預算、決策、利潤、分配和彌補方案。

  5、園長兼任執行董事。

  第七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學期開一次,由園長提出工作報告,決議下學期的重大事項。臨時會議由園長召集和主持,在會議前1-5天前通知股東,未到會的按棄權處理,股東會議的決議做成會議記錄由股東簽名。

  第八條:幼兒園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

  董事長是股東會執行代表為最高領導人,園長為第二領導人,其它非執行董事成員不參加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管理。

  第九條:董事會職權

  1、制定、執行、修改幼兒園發展規劃。

  2、審定幼兒園財務預算及決算。

  3、決定幼兒園重大問題,決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制定幼兒園的基本管理制度。

  4、決定園長、財務人員的任免。

  5、決定園長工資及待遇。

  第十條:董事會的許可權

  1、董事長為全體股東和董事會的最高領導人,股東或董事會成員如持不同意見並相持不下,最後由董事長決定,其他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必須堅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兒園的發展,充分聽取股東或董事意見,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原則。董事長在閉會期間之決定是生效的,不得隨意更改,如要更改,須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2、代表幼兒園處理較大的事務和對外事務。

  3、代表幼兒園疏通上級各部門的關係。

  4、董事長必須盡職盡責,忠於全體股東,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不得推脫工作並帶頭領導大家發展事業,做好領頭人。

  5、幼兒園內外非固定單項開支XX元以上的,必須先請示董事長批准方可實施,財務部所有付出單每個月底應交董事長簽字方能報帳。

  第十一條:董事會成員、園長的報酬和費用補償

  1、園長月薪5000元,財務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給補貼。

  3、外出開會學習必須事先上報批准方可有效實報。

  第十二條:其他事情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條:除非出現下列情形,股東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東人死亡,由死亡股東人的繼承人繼承該股份的,可以由該繼承人作為新股東人而加入,否則,按退股處理。

  2、股東人喪失償責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在幼兒園的全部財產份額,嚴重影響幼兒園運作的前提下,按退股處理。

  第十四條:退股人可分配的財產份額是現有財產減去所有債務,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譽或其他形資產。

  第十五條:股東申請,並經股東會同意,按不低於其實際財產份額的底價可以轉讓或拍賣財產份額,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股東會議以外的人士購買,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和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汙的行為。

  2、在幼兒園同一鎮範圍,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同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3、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利用職務未經董事長同意利用學生或家長代銷產品的。

  違反上述條款,由董事長對該名人員處以人民幣1仟至2萬元罰金。

  第十七條:幼兒園的解散和清算

  1、幼兒園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協議約定辦園期屆滿。

  ②股東人退股或死亡,其餘股東人不願意繼續辦園的。

  ③因國家政策變化不讓辦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兒園解散後,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幼兒園清算。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合作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作關係,必須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五萬元。

  第十九條:單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條,處違約金1萬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果,可以申請主管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無可非議仲裁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經雙方協商,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為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幼兒園章程有規定,按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一份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雙方簽名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以上協議雙方已認真審閱,並經雙方一致認可通過。

  協議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2

  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決定合作開辦培正幼兒園,特制訂本合同。

  投資辦園,教育投國,讓更多的幼兒有更好的教育,成為身心健康,胸懷全球的現代幼兒,經營幼兒園。

  第一條:幼兒園名稱、地址:東坑角社村角社小學右側

  1、幼兒園全稱:東坑培正幼兒園擬改名北大學園培正幼兒園

  2、地址:東坑角社村

  第二條:幼兒園合作年限:20年

  合作期限:自XX年6月8日起開始合作至停轉辦學或轉制,除非屆滿之前出現合作人一致決定解散為止。

  第三條:股東人的出資及股份所佔比例。

  1、由 黃麗 出面租角社村培正幼兒園,並負責協調村有關事宜。

  2、幼兒園所有收入必須存入同一存摺中,戶名由黃麗 開戶,印章、密碼由胡山英保管,存摺由黃 麗 保管。所有支出須經園長鬍山英簽名同意方可生效。

  3、各股東出資規定如下:

  第四條:利潤分配分擔方法

  1、幼兒園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照股份比例進行。

  2、按學期進行利潤換算和分配,每學期稅後利潤的80%雙方分配;20%用於資金積累及幼兒園發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條:會計及賬冊保管

  1、幼兒園按照通行的會計方法或法律規定的會計方法進行記錄、換算、存檔。

  2、每學期的會計報表和賬冊應置於幼兒園財務部,供股東人查閱,每位股東均有權瞭解幼兒園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及建議。

  第二章 幼兒園事務

  第六條:股東會是幼兒園最高的權力機構,主要行使以下權利職責:

  1、有權瞭解辦園狀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和決策。

  2、對股東向其他人轉讓其財產份額,做出決策。

  3、對幼兒園合併、分立、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4、審批幼兒園的財務預算、決策、利潤、分配和彌補方案。

  5、園長兼任執行董事。

  第七條:股東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學期開一次,由園長提出工作報告,決議下學期的重大事項。臨時會議由園長召集和主持,在會議前1-5天前通知股東,未到會的按棄權處理,股東會議的決議做成會議記錄由股東簽名。

  第八條:幼兒園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負責制。

  董事長是股東會執行代表為最高領導人,園長為第二領導人,其它非執行董事成員不參加幼兒園的教育教學管理。

  第九條:董事會職權

  1、制定、執行、修改幼兒園發展規劃。

  2、審定幼兒園財務預算及決算。

  3、決定幼兒園重大問題,決定幼兒園內部管理機構設定,制定幼兒園的基本管理制度。

  4、決定園長、財務人員的任免。

  5、決定園長工資及待遇。

  第十條:董事會的許可權

  1、董事長為全體股東和董事會的最高領導人,股東或董事會成員如持不同意見並相持不下,最後由董事長決定,其他人員必須遵照執行。必須堅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兒園的發展,充分聽取股東或董事意見,維護全體股東利益原則。董事長在閉會期間之決定是生效的,不得隨意更改,如要更改,須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2、代表幼兒園處理較大的事務和對外事務。

  3、代表幼兒園疏通上級各部門的關係。

  4、董事長必須盡職盡責,忠於全體股東,忠於職守,廉潔奉公,不得推脫工作並帶頭領導大家發展事業,做好領頭人。

  5、幼兒園內外非固定單項開支XX元以上的,必須先請示董事長批准方可實施,財務部所有付出單每個月底應交董事長簽字方能報帳。第十一條:董事會成員、園長的報酬和費用補償

  1、園長月薪5000元,財務1500元。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給補貼。

  3、外出開會學習必須事先上報批准方可有效實報。

  第十二條:其他事情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條:除非出現下列情形,股東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東人死亡,由死亡股東人的繼承人繼承該股份的,可以由該繼承人作為新股東人而加入,否則,按退股處理。

  2、股東人喪失償責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在幼兒園的全部財產份額,嚴重影響幼兒園運作的前提下,按退股處理。

  第十四條:退股人可分配的財產份額是現有財產減去所有債務,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譽或其他形資產。

  第十五條:股東申請,並經股東會同意,按不低於其實際財產份額的底價可以轉讓或拍賣財產份額,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如股東會議以外的人士購買,須經全體股東同意,並接受本協議和民事責任。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汙的行為。

  2、在幼兒園同一鎮範圍,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同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3、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利用職務未經董事長同意利用學生或家長代銷產品的。

  違反上述條款,由董事長對該名人員處以人民幣1仟至2萬元罰金。

  第十七條:幼兒園的解散和清算

  1、幼兒園因下列情形解散:

  ①本協議約定辦園期屆滿。

  ②股東人退股或死亡,其餘股東人不願意繼續辦園的。

  ③因國家政策變化不讓辦園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兒園解散後,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幼兒園清算。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雙方合作期間,單方提出解除合作關係,必須向對方賠償違約金五萬元。

  第十九條:單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條,處違約金1萬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果,可以申請主管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無可非議仲裁應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經雙方協商,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為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幼兒園章程有規定,按章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一份備案。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雙方簽名後生效。

  第二十四條:以上協議雙方已認真審閱,並經雙方一致認可通過。

  甲: 乙: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篇3

  合作甲方: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職能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合作乙方: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職能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合作丙方: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職能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為了提高辦學質量,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辦學的原則、目的

  1.堅持社會主義教育方針。

  2.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探索新的幼兒園教育模式和方法。

  3.提高幼兒園的辦學質量,辦成一所促進幼兒全面發展的綜合性幼兒園。

  二、合作內容

  1.合作時間: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投資金額:總投資為_________元,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丙方出資_________元。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園內外的所有經營管理和支出,乙、丙方進行監督、簽字。

  2幼兒園合作期所有資產及增加的裝置設施及所收取的建園費歸甲、乙、丙三方所有;

  3合作期內,幼兒園的黨政領導歸甲方,幼兒園依法工作,乙、丙方協助甲方做好幼兒園的管理工作。

  4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幼兒園的投資建設,購買辦園所需要的所有物品。然後由甲方核幼兒園的所有資產,如在合作期內園內資產有報廢,甲、乙、丙三方按投資的比列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合作期內幼兒園增加的裝置資產按甲乙雙方投資的比例進行分配;

  5甲乙雙方必須依法辦學;所有造成的園內任何意外傷亡事故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擔;

  6合作期內,雙方必須保障學生安全,若因幼兒園工作主觀上的的原因造成幼兒傷亡事故的,甲方應承擔主要責任,乙、丙方承擔次要責任;

  四、在合作期內,如因情勢變更,三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以甲、乙、丙三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之後,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在合作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內,若甲方、乙方、丙方三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者,無權擁有原資產並賠償另兩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履行期滿,若一方退出,另一方無權干涉,並按園校現有的總活動金額進行分配。

  八、本協議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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