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服務合同

  是服務合同的一種,怎麼寫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於甲方經營不善而無力繼續維持經營,為了使顧客的剩餘專案、服務得以延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 美容院服務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達成條件如下:

  一、轉讓標的:甲方願將坐落全部轉讓予乙方繼續負責提供服務。所涉美容所轉讓需付房東轉讓費貳萬元20000.00,甲乙雙方各承擔壹萬元10000.00。

  二、轉讓方式及其標準:

  一甲方自願將美容院及所有顧客資源、包括後續顧客責、權、利統統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負責無條件接收這些顧客及其相應的所有服備。

  二甲方將店內的所有儀器、裝置無償提供給乙方,所有權全部歸乙方。

  三甲方另外給付乙方店內剩餘貨品摺合人民幣價值:寫: 以備服務所需。產品等明細附後。

  四乙方願意無條件接受甲方的所有顧客並提供相應的服務,甲方移交之顧客檔案共有135名,所有顧客的相應服務以甲方移交給乙方的顧客檔案記錄為準。顧客名單附後。

  五乙方願意無條件接收甲方的所有員工,並保證為這些員工提供相對應的工作崗位,甲方負責將這些員工的所有工資待遇結算至2012年3月18日。

  六美容院轉讓初期甲方相關工作人員需協助乙方平衡過渡。

  七店內客人已購美容專案相關產品由甲方提供。

  八3月18日日前店裡水、電、物管費,若個別客人無法安撫的需甲方提供產品。

  三、移交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甲方將店內儀器裝置、顧客檔案及貨品等全部一次性移交給乙方。

  四、為了保證品牌的市場形象,本契約簽訂後,乙方必須負責將甲方轉來的所有顧客繼續提供相應的各種服務,乙方要以積極的工作態度處理好員工、顧客的關係,不得以各種理由故意為難顧客、員工或推委責任。

  五、違約處罰:

  如若乙方違反本契約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乙方違約論,乙方需要對甲方的損失進行相關的經濟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本協議相應條款的要求,即視為甲方違約,甲方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必須給予賠償。

  六、本契約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契約的所有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即視為本契約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契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自2012年3月18日至所有工商稅務顧客退款與乙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2

  甲方: 消費者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會員編號:

  住址:

  職業: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住址:

  法定代理人聯絡電話:

  入會費:人民幣 大寫非會員免填

  乙方: 提供美容服務機構名稱

  地址:

  電話:

  負責人:

  職員:

  甲乙雙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項依下列約定辦理:

  第一條 瘦身美容的定義

  本合同所謂瘦身美容,是指藉手藝、機器、用具、用材、化妝品、食品等方式,為保持、改善身體、感官健美,所實施的綜合指導措施的非醫療行為。

  瘦身美容專案包括:

  一體型、重量的控制、調整;

  二肌膚保養;

  三身體油壓;

  四臉部美容、化妝;

  五脫毛;

  六美容諮詢及其相關商品的出賣。

  第二條 權利義務的依據

  甲乙雙方關於本瘦身美容的權利義務,依本合同的約定;本合同未約定的,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廣告及本合同當事人間的口頭約定,均為本合同內容的一部分。

  甲乙雙方的其他特別協議事項,其效力優於本合同條款。

  第三條 未成年人的訂約

  甲方應具備完全行為能力。

  甲方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須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或承認,本合同始為有效。

  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條 會員權利義務的說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請成為乙方會員,其權利義務依會員規約的規定見附件。

  乙方應就會員種類及會員資格的權利義務,在訂約時向甲方作明確說明。如會員卡不慎遺失、毀損或被竊時,乙方於甲方填寫申請書後,應無償製作補發新卡。

  第五條 課程及附屬商品的說明

  乙方應將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實施的條件以及甲方所選擇的瘦身美容的專案、對價、次數、期間、課程數、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險性等,以及為實施瘦身美容所必須購買的相關商品的內容、性質、效用及其價格,於訂約時向甲方作充分明確說明,並提供相關的畫面。

  乙方應將為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留作記錄,並予甲方簽名確認,且於記錄後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對。甲方可隨時請求乙方提供簽署的記錄影本。

  第六條 業者的詢問及處置義務

  乙方於實施瘦身美容專案前,應詢問、確認甲方有無因患疾現正治療中,是否屬過敏體質、現有無服用何種藥物、肌膚有無敏感性及其他不利於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項。甲方對於乙方的詢問應誠實告知。

  甲方於接受瘦身美容期間,任何一方發現甲方身體狀況有異樣或實施的部位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告知他方。乙方應立即中止實施,並有義務採取甲方接受醫師診療等適當的處理措施。但甲方發生異常或異樣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實施行為所致,甲方應負擔乙方所採取處理措施的相關費用。

  關於診治醫師的選定,應尊重甲方的意見。在甲方接受診療期間中,就該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間應予延長。

  第七條 收費標準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課程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因參加課程所需的用品的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其細目見附件。

  第八條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額或依課程進度分期給付對價。

  第九條 卡卷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卷或其他類似方式作為提供服務的憑證,應向甲方說明卡、卷的使用方式、服務內容、使用時段、使用地點、使用次數及有效期間等專案,並應將該等專案載明於卡、捲上。

  上述所謂有效期間是指瘦身美容服務預定開始日起 年月內。但以後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收回卡、卷。關於退費及賠償的標準,該卡、卷除依約時的原價折算外,還應依本合同第十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等規定辦理。

  第十條 實施前,消費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於甲方。該退還金額等於價金總額扣除解約手續費。

  前款解約手續費是指本合同價金總額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本合同價金總額的10%。

  第十一條 實施後,消費者任意終止合同的退費標準

  甲方於瘦身美容課程實施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依下列計算標準,於一個月內將已收取的費用退還於甲方。該退還金額等於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並扣除已拆封附屬商品金額,及再扣除終止合同手續費。

  前款終止合同手續費,是指價金總額扣除已接受服務的費用,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剩餘金額的百分之 但其最高金額不得超過上述剩餘金額的20%。

  已接受服務及已拆封附屬商品的價格,皆以訂約時的原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