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機械加工合同
範文一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結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範圍與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24小時不間斷程控電話通訊服務及市話直線服務;電話機移機服務,微波電路、排程總機、輸煤排程系統、自動交換機、生產監控系統、生產用時鐘顯示系統等服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條 合同總價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含增值稅及附加稅。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乙方負責本合同範圍內所用材料的採購、運輸、倉儲保管及規定的材料鑑定試驗;
2.乙方採購的材料須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標準,並符合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進貨渠道。
第六條 驗收標準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裝置執行率為99.8%;
3.交換裝置執行率為99.9%;
4.排程總機執行率為99.9%。
第七條 質量保證金
1.本合同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價的10%;
2.因乙方責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扣除全部或部分質量保證金。
第八條 付款方式
甲方按時間進度付款,付款時乙方需開具服務業發票與付款額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補開當月差額部分發票年總費用十二分之一扣除當月已開發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結清當月90%的服務費,其餘10%未付部分待質保期滿,經驗收合格後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付款項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完工或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及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資料,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
因本合同的解釋、違約等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或委託專家鑑定。如仍未能解決,可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同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於雙方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量設法使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約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應按該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通過協商決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第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撫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與修配專業公司機械加工服務分工範圍
2.撫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與修配專業公司機械加工服務安全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修配專業公司年――年工時明細
範文二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產品事宜簽訂本協議。本協議是甲乙雙方進行委託受託加工業務的總體原則性協議,雙方同意本協議適用於甲方與乙方的所有委託加工業務程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二、產品成份
同雙方確認的樣品,同產品標準*********
三、原料 四、包裝
產品內外包裝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並提供給乙方,乙方負責保管。
五、價格
a 產品價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蓋乙方公章的價格表執行。 b 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於調整價格生效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質量
a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嚴格遵循國家標準和工藝基準,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規定。 b 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產品工藝和要求進行生產。
c 乙方在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疫、檢測合格報告,該檢測報告至少應每半年更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