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承包合同範本
礦山包括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建材礦和化學礦等等。對於礦山承包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礦山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礦山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發包方:黔東南州跨越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貴州省凱裡市金井村草坪寨
乙方承包方:
鑑於乙方承包甲方礦山開採一事,根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位於長嶺重晶石礦山1礦區的開採權承包給乙方開採經營。
2、承包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
3、承包費:乙方的開採量在4000噸以下時,甲方每月收取40萬元的承包費,若乙方每月開採的產量超過4000噸至8000噸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萬元以外,超過4000噸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實際產量超過4000噸的部分收取每噸100元承包費,8000噸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噸80元據實計收承包費。
4、稱量方式:由甲乙雙方各自派遣一人蔘與稱量,稱量結果由甲乙雙方的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5、付款方式:每個月16號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萬元整,超過部分按照合同第3條的約定結算,乙方應將承包費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北路儲蓄所,賬號: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號之前將上述款項打入該賬戶即視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過肆拾萬元的部分也應當一併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6、保證金:為保障本合同的切實履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保證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7、若出現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費或者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時,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貳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自動退場,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退還收取的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在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承包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墊付相關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產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關的行政部門的處罰導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費用,同時,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費,停工期間仍然按照每月40萬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費,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10、採礦許可證延期由甲方自行辦理,其餘證件包括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炸藥許可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間,稅費、保險費、復墾費、環保費等費用由
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或者甲方未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用,導致甲方受到行政處罰,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所欠的稅費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進行稅費的墊付,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若因乙方偷稅漏稅導致甲方的採礦許可證被吊銷,由乙方負責賠償。
12、開採權範圍內的徵地甲方現在已經徵用的土地由甲方無償交給乙方、道路改建、擴建、礦石運輸、銷售、採礦所用的生產裝置、水電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由第三方鑑定確認。
14、甲方現有的生產裝置提供給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當自行保護和維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具體裝置由甲乙雙方列出交接清單予以確認,在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乙方退場時歸還甲方,並保證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能夠正常執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兩份,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黔東南州跨越礦業有限公司乙方:
住址:貴州省凱裡市金井村草坪寨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日期:日期:
合同簽訂地:貴州省黃平縣飛雲路16號
礦山承包合同範文二
甲方:大同市雲中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封桂英 乙方:任啟
甲乙雙方茲就四採場承包的有關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專案
1. 開採礦種:建築石料
2. 開採方式:露天開採
3. 開採地點:
4. 礦山名稱:第四採場
一、 合同期限:三年2014年2月 日-2017年2月 日
二、 承包方式及內容
1. 以內部總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2. 合同簽訂:1向甲方交安全風險保證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合同期滿全額無息返還,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逐月以市場價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費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以市場價逐月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承包費原則逐年上漲;
3. 其他合同價款:甲方所屬公司使用石料乙方應以低於市場價格優先保障;甲方抵賬石料按拉運時的市場價格和乙方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管轄權、處置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有權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2.甲方的義務:
1提供礦山生產、生活用電;
2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權力:
1乙方有權對生產、經營、銷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4.乙方的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購置的裝置,合同期滿後乙方可自行處置;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生產中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3礦山開採過程中嚴格遵守《礦山資源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採礦權人和礦山開採人企業的義務;
4乙方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條例》、《建材礦山安全規程》、《爆破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承擔工作區域、爆破警戒範圍一切安全、保衛工作,生產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丟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嚴格遵守爆破審批制度,加強爆破安全監測,確保爆破安全。
6負責辦理施工中爆破手續及特種人員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7爆破器材儲存必須符合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嚴格遵守《中華人名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專人負責、保管、發放。
8安全防護: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9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裝置含車輛等應在承包到期後完好仍能使用歸還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裝電錶,並將電費於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團財務部,同時承擔合理的線路損耗;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分歧時協商解決,如爭議過大可經過補充協議重新明確,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構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的組成部分。
甲方:大同市雲中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礦山承包合同範文三
合同號:XXXX 甲方: 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係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省、市、縣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工程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礦井下xXX中段至XXXX採掘工程及其附屬工程,包括開拓工程、採準工程、切割工程、採礦出礦生產、巷道探礦工程。
工程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承包方式及範圍
實行採掘工程單價總承包的方式,包括風、水、電、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採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關費用。
⑴掘進:含鑿巖、爆破、出扒渣、支護、掌子面通風、運輸、提升、管線架設、軌道的鋪設等掘進相關工作。
⑵採礦:含落礦、採場通風、支護、頂幫管理、大塊處理、漏斗搭設、平臺製作、天井支護及安裝、裝置安裝、出礦、運輸、提升、系統通風、對應管線路維護等採礦相關工作。
⑶新增永久裝置、設施的安裝。
⑷甲方負責提供變壓器、發電機、主排水管道、主空壓機、主絞車、主扇風機、主電纜給乙方使用、維護、保養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裝置除甲方上述提供裝置之外、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對甲方專案進行總承包。為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甲方負責解決工程施工外部環境及施工佔地徵用和費用。
6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永久性裝置、設施由甲方負責採購,乙方負責日後的維護、保養及修理.
7不允許乙方對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裝置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由乙方直接負責實施,不允許“以包代管”。
8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旗辦理施工、資質認證登記等手續。
3、工期、工程量及質量標準
⑴日期:XXXXXXXXXXX。
⑵工程量:具體數量以甲方生產作業計劃為準。
⑶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總體達到《礦山井巷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J213-90、甲方工程設計標準和現行行業標準為準,合格率100%。
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結算。
4、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採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採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同意,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並對施工生產和安全負責。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一切變更、修改均應由甲方技術人員簽發的書面形式為準,乙方必須服從,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5、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專案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設計工程規格大出表中同項工程規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項工程的立方量單價80%給予乙方補償。
3臨時支護長度在4米以內由乙方承擔。超過4米時,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其他費用。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8m的需採礦體和已採礦房的殘採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雙方確定的年度計劃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排程會前後,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或調整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乙方不得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