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生產承包合同範本

  生產是指人類從事創造社會財富的活動和過程,包括物質財富、精神財富的創造和人自身的生育。亦稱社會生產。狹義生產僅指創造物質財富的活動和過程。那麼礦山生產承包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礦山生產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範文一

  發包方:xx市xx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合理提高礦業資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礦權的礦山,乙方願意承包。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標的

  西大溝石灰石礦,該礦位於xx市xx朱窪村黃莊村民組以西,xx鄉xx村山崗村民組以東,環湖路以南。山崗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鄉山崗村民組的佔地協議中界定的範圍為準;xx村民組地界以礦業公司與xx鎮黃莊村民組的佔地協議中界定的範圍為準約9畝。

  自XX年 月 日起至XX年 月 日止,共計四個承包年,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為第一承包年,以後如此類推。

  三、承包價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價款為陸萬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費,每個承包年壹萬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辦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兩日內,乙方一次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費,以後每年乙方於三月底以前足額交納下一承包年度該貳項費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貳項全部費用的同時,甲方將礦區管轄界限給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採礦。

  五、權利、責任、義務及其他事項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採礦證照,需協乙方制訂礦山開採方案;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合理有序開採礦,嚴格執行“一礦一口”佈置方案,不得亂挖濫採。

  2、承包期間,乙方無權將礦山轉包給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向乙方供應爆破物品,費用價格隨市場價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配備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有效爆破資格證書的爆破作業人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發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於承包礦山的生產作業,不得轉借、變賣或者作其他處理,乙方違反此條約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報公安機關處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5、合同期內,乙方因開拓礦山需徵、佔土地時,應報請甲方同意,並以甲方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及相關事宜,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在甲方已徵用土地範圍內發生的糾紛,應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乙方因承包礦山生產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設施不包括裝置,合同終止時無償交歸甲方所有。

  7、一方確有合同約定以外的理由,需終止本合同履行時,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雙方及時制訂善後處理方案。

  本合同屆滿,乙方需繼續承包時,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後,三個月內不得將礦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屆滿之日,乙方仍未與甲方簽訂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權將礦山承包權作其他處理。

  8、乙方礦山內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9、乙方應加強廠群關係協調,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作好相關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的出現,雙方協調後不能解決的,依照法律解決,合同期屆滿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礦山生產承包合同範文二

  本著誠實守信,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 合作方式與期限

  一合作方式

  礦井安全生產總承包。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煤礦礦井二水平首採面2402自開採之日至工作面回採完畢,包括搬家倒面一次綜採裝置由2402面搬至2405面。

  第三條 雙方職責範圍

  一甲方負責礦井生產的總體規劃、部署及公司巨集觀管理和監督管理;協調內外部關係;原煤落地或進入筒倉後的儲、裝、運管理;原煤銷售。

  二乙方負責除甲方辦公樓、食堂和其他施工單位範圍之外的所有與礦井生產有關原煤生產、勞動組織、機電裝置維護和保養、安全管理、後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維護,並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生產任務指標及考核辦法

  一乙方的原煤生產任務

  2402工作面平均矸厚為0.8米,按最大平均採高5.8米計算,則煤厚為5米,走向長度為1374米,傾向長度為215.8米,煤比重為1.3噸/立方米,回採率按96%計算,實際出煤量為185萬噸,出矸24萬方。

  綜上所得,乙方原煤生產任務為185萬噸。

  二考核辦法

  以出產原煤煤質及出煤量為考核依據:

  1、 煤質檢驗原則上每週一次,原煤取樣分地面和井下各一次,煤質檢驗單雙方認可簽字,月末驗收取當月平均值,以3400大卡為考核基準,每超出100大卡噸煤獎勵1元,超出400大卡以上部分每超50大卡噸煤再獎勵1元;反之,每降低100大卡噸煤處罰0.8元,降低超出400大卡部分每降低50大卡噸煤再處罰1元。

  2、 直到2402工作面回採結束,乙方原煤生產量要達到185萬噸,如未達到,每少1噸倒扣3元,反之每超出1噸再追加獎勵5元。

  3、每月如未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每欠產1噸扣3元,超產不獎勵。

  三考核處罰從乙方當月承包計提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從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扣除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足部分限期乙方在 15日內以補齊。

  四過2402工作面地質構造帶,根據實際煤層揭露情況及影響範圍不進行考核,如遇全巖或岩石部分超過三分之二,甲方根據實際資料減免2402面生產任務量,不另增加因過地質構造所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

  一乙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負責煤炭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工作,並接受當地煤炭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甲方和甲方上級相關部門的檢查並承擔相應的罰款。

  二如乙方違反國家和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違章生產作業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法律責任。

  三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輕、重傷事故和單次2人包括2人以下死亡事故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發生單次在2人以上不包括2人的重大死亡事故,事故處理2人以內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過2人的部分,對事故處理費用、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雙方解除合同,甲方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及抵押金,並保留向乙方追加賠償的權利。

  四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發生機電裝置事故損失摺合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圓以內的處理費用,各類行政罰款和各類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完全是乙方造成的前提下,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5:5的比例承擔,否則乙方全部承擔。

  五乙方所僱傭員工的各種保險包括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按照員工人數全額參加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繳費憑證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質量標準及其它指標

  一煤質指標

  1、乙方生產的原煤發熱量要達到3400大卡,具體考核參見“第四條二考核辦法”。

  2、原煤生產嚴格按甲方要求的規格標準進行分割、分運、分堆、分放,嚴禁將岩石、雜物混入煤中,否則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嚴禁將冷卻水、工作面積水進入煤流,如發現影響煤質,每發現一次對乙方罰款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

  二裝置完好率指標

  1、乙方在礦井生產過程中,採掘裝置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2、採掘裝置完好率指標按月考核,完好率指標每降低一個百分點,處罰人民幣3萬元叄萬元。

  3、回採作業標準要求達到內蒙古自治區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標準。

  第七條 承包價格及結算辦法

  一承包價格

  生產承包綜合單價 元/噸詳見後附乙方綜採噸煤承包預算價格明細表

  二結算辦法

  1、每月按綜合單價 元/噸進行月底結算,原煤產量按2402運輸順槽皮帶安裝的核子秤過煤量進行結算,乙方的月度結算款項可按結算單掛賬,付款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合法的正式發票。

  2、結算款額甲方應於次月月底前總額下浮10%後給乙方結算,2402面回採完畢後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決算,並結清餘款,本合同終止。

  四承包範圍內其它事項

  1、生產用水:水費甲方按實際用量來計量,水價執行東勝區統一價格,費用由乙方承擔,中水除外。

  2、裝置檢修:1機電裝置大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厚煤層按過煤量500萬噸,未到機電裝置大修週期而發生大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2乙方領用甲方現有備品備件需經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如有價格的按實際價格進行結算;若無價格的按集團公司的詢價、定價程式執行,甲方按照備品備件詢價結果在乙方結算款中扣除固定資產除外3更換下的備品備件乙方必須及時維修達到完好狀態並可以隨時投入使用,否則承擔相應費用。

  3、工作面搬家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礦井技術改造,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小型技術改造乙方承擔,費用計入乙方承包單價。大型技術改造費用每次費用超過100萬元的,技改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承擔。通過技改使產量增加和成本降低,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產量或承包價格,實現雙方互贏。

  第八條 合作期間押證生產

  一乙方在投標時,已提供了擬派隊伍的基本情況和員工構成,

  乙方一旦中標,甲方要按期承諾調查核實派進隊伍的實際情況。並對主要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實行質押相關證件原件後上崗。在本合同合作期間不允許隨意更換。根據實際情況確需更換的,需報甲方稽核並備案,否則甲方有權阻止乙方隨意更換人員的行為,並每人次處罰1萬元人民幣,責令其限期糾正。

  二因地震、戰爭、地面特大洪水、國家政策停工影響、工作面接續、裝置質量經甲、乙方、裝置廠家三方認定屬實等外圍因素,使礦井無法正常組織生產,按實際影響時間核減計劃產量。6天到60天之內,甲方承擔乙方實際在崗人員生活補助費用每天每人4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其他任何費用。超出60天甲方不再給予生活補助費用。

  第九條 財產管理

  一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進行移交,雙方法人代表在移交清冊上簽字,作為本合同起始履行的法律檔案。

  二乙方對甲方移交的所有裝置、設施及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包括地面管網系統的供電、供水、供暖和各種管線必須嚴加管理和維護,承擔產生的費用,並建立明細賬目。合同期滿後,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裝置、設施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完好率指標95%,否則,完好率每降低一個百分點,乙方向甲方賠償10萬元。乙方移交甲方的所有相關設計、技術資料及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相關資料必須完整齊備,如有缺失,每少一份,乙方向甲方賠償1萬元。

  三乙方必須按規定對甲方的裝置、設施等進行定期維護和保

  養,嚴格執行甲方的裝置、設施維護檢修辦法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四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裝置、設施及相關的配套資產和資料,已具備年產300萬噸礦井生產能力,故合同期內原則上不再新增裝置、設施。如新增裝置能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益,或通過技改從而大幅度提高原煤產量的,確需新增裝置、設施,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五甲方每月對礦井工作面的機電裝置、生產及辦公福利設施的使用狀況等進行一次盤點和檢查,並進行不定期抽查,乙方要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