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合同書

  隨著房地產抵押貸款的增多,商業銀行面臨著巨大的貸款風險。那麼簽訂房產抵押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產抵押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房產抵押合同範文一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應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

  第二條 抵押房地產:甲方自願將自有房產作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抵押物坐落在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借款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屋估價人民幣大寫 整,經雙方協商確定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

  第四條 借款期限:甲方與乙方商定,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其共有財產,應向乙方披露共有情況,並由共有人簽字同意該產抵押借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借款金額及費用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處理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平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款期滿,甲方應當於當日持借據、收條及有效證件到乙方辦理還款手續,結清之後,乙方將房屋相關證書返還並和甲方辦理解除抵押手續。逾期還款五日內的,乙方每日加收借款的1%的綜合費用。還款期屆滿後五日後,甲方概不還款,到期後,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同意乙方對該抵押主產以拍賣或變賣折價的方式進行處理,以此來抵償乙方的全部費用,並自願協助並承擔辦理過戶手續的全部費用具體許可權詳見授權委託書。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或存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風險和行為,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

  第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在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簽訂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抵押人:財產共有人簽字

  住所地址: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 公司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房產抵押合同範文二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聯絡電話:

  鑑於 年 月 日借款人 與債權人即甲方簽訂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約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名下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向甲方提供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產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是全額抵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條 抵押物的資料、登記和管理

  1、資料:本合同簽署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原件或由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查詢單原件,並應保證該資料真實、有效。

  2、登記:乙方應於本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完畢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後當日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檔案及抵押物權屬證明交由甲方保管。

  3、管理: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抵押擔保的範圍是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該款項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核算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差旅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變更登記費等全部支出。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簽訂後,主合同項下債務甲方未全部受償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出售、贈與、再抵押、改變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並不得實施減少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項應提前清償甲方債務。

  2、由於乙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在通知當日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抵押物因損害而獲得的賠償範圍內優先受償或提存。

  第六條 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到期甲方未受清償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提供新的擔保的,甲方有權依法或依約定的方式處置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 甲方對本合同擁有的權益,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將權益轉讓給第三人,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或第五、六條的約定,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致使抵押物毀損或滅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則,乙方應按主合同項下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總額的1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雙方在相關部門備案之《抵押合同》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簽署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