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醫院勞動合同
醫院是指以向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為主要目的的醫療機構。其服務物件不僅包括患者和傷員,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用工單位甲方: 地 址:
勞動者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終 止 ,其中試用期為 月 。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
第三條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 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六條 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 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後,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 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 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 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 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 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1. 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的權利;
2. 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 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 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 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 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4. 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裝置的義務。
七 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
[1995]5號》檔案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 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 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 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 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 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觸勞動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汙受賄行為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製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d、乙方要求調離企業,經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
4. 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d、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止後,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2.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 甲方依照條例裁減人員,六個月之內,如需錄用新的同性質的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5. 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6.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時,甲方可變更合同調整其薪水。
九 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併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佔、挪用、貪汙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內,在未被專案選用時或冬閒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並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
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職或離職後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六條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範文二
用工單位甲方: 地 址:
勞動者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終 止 ,其中試用期為 月 。
二 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主要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
第三條 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甲方施行綜合工時計算制。
四 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第五條 試用期內,乙方的每日、月基本工資為 元。轉正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原則上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
第六條 實習的期限和待遇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當乙方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同時享受崗位工資及相關補助,此崗位工資和相關補助的標準由甲方統一制定。如乙方未參加甲方的具體施工或行政工作時,僅享受基本工資。
第八條 特殊情況的員工不適合本節的以上條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為準,即上崗後,每日、月、年 元。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依法制訂和修改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的權利。
2. 甲方有分配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的權利。
3. 有檢查、考核乙方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的權利。
4.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的權利;
5. 雙方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企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條件的義務。
2. 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社會保險福利的義務;
3. 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的義務;
4. 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義務;
5. 雙方約定的其他義務。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1. 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的權利;
2. 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的權利;
3. 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4. 有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5. 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1. 服從甲方的組織管理,積極生產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義務;
2. 有接受甲方管理,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3. 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4. 有熱愛企業、維護企業榮譽、保護企業財產、愛護生產裝置的義務。
七 社會保險與福利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照甲方所在地規定的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乙方個人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資中扣繳。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按唐山市《市勞險[1995]5號》檔案的第三、四、五、六條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工作期間的勞保用品,參照同類行業,結合甲方實際情況發放。
第十六條 乙方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甲方所在地以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及延長變更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1. 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毀約、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對方的相應責任。
2. 甲方破產時可以終止合同。
3. 國家有關部門或有關政策不允許甲方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
4. 人力不可抗因素如戰爭出現,可自行終止。
5. 本合同期滿時,可以無條件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接觸勞動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C、有營私舞弊、貪汙受賄行為的;
D、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F、其他對甲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
3.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A、試用期間;
B、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手段限制乙方人生自由強迫其勞動的;
C、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製服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D、乙方要求調離企業,經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
4. 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在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或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D、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乙方因工受傷或致殘治療期間;
B、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C、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及延長變更
1.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止後,如雙方同意續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2.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六年以上,如雙方同意續延可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 甲方依照條例裁減人員,六個月之內,如需錄用新的同性質的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可延長合同期限至規定的假期結束。
5. 對合同期滿,但因工受傷或致殘的職工在治療期間或停工醫療期未滿時,可延長合同期限到治療結束或停工醫療期滿時為止。
6.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時,甲方可變更合同調整其薪水。
九 雙方特別約定
第二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併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有侵佔、挪用、貪汙受賄行為或以其他形式損害公司利益時,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又不具備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擅自離職的,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和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外,還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培訓費的賠償金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計算。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內,在未被專案選用時或冬閒無工作的情況下,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到其他單位就職,並仍享受甲方提供的基本工資,但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通知隨時返回甲方上崗工作,否則按本合同的第二十三條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職或離職後必須無條件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甲方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
十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也可以執行本合同約定。
第二十六條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勞動合同,以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可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 其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第二十八條 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辦法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認並認真遵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範文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醫合同第 號
鑑於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終止,合同期限為年。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在協議期限內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本協議期限內,乙方應將其相關執業證書證件、證明 執業地點註冊在甲方,即××××醫院,乙方在任何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其它醫療機構兼職。
第四條
乙方須按照甲方工作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且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接受甲方及其委託代理人的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
第五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第六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九條
甲方在協議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將按新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發薪日為每月10至15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六、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及附加險,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協議。
第十七條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甲方的保密規定, 維護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祕密 、商業祕密等。
八、勞務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約定,將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執業地點註冊在其他單位,或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務協議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確定要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勞務協議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協議。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進行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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