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什麼需要注意的禮儀

  離婚有兩種形式:雙方自願離婚和法院判決離婚。無論那種形式的離婚,雙方都要做到心平氣和,好聚好散。要認識到,缺少了愛情的婚姻的終結,與其說是婚姻悲劇,不如說是婚姻悲劇的結束。

  一臨別時,雙方應對共同生活的歲月中對方給予自己的快樂和幫助表示謝意,祝願對方在今後的日子裡能找到如意伴侶。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儘管生活中有許多不快和心酸,但此時不應向對方發洩憤懣,而應理智地對待對方。現在很多離婚的夫妻以一頓“告別飯”握手而散,不失為一種文明而有風度之舉。

  二對夫妻之間的財產問題,應儘量本著平等、方便生活、有利於事業的原則,進行協商分割。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無論哪一方所得的財產都為夫妻的共同共有財產,夫妻享有平等的財產權。因此,任何一方不能以另一方沒有經濟來源或經濟收入少於己方而剝奪他方的權利。在平等的基礎上,要照顧沒有經濟收入來源或離婚後可能生活困難的一方。

  三有未成年子女的,雙方必須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對子女作出妥善安排,最大限度地減輕子女的心靈創傷,不得因離婚逃避對子女應盡的撫養義務。

  四離婚後,雙方應以同志、朋友式的關係相處,不應視對方為陌路人,更不應將對方視為仇敵。不應干涉子女與對方的交往。雙方或一方再婚後,應注意不能與前夫或前妻過於親密,以防再婚配偶猜忌,影響新的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