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請假制度
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的制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範文,供大家學習和參閱。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有章可遵,有規可循”,現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准。請假無論什麼型別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准並移交清楚工作後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並將書面請假申請表於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並辦理銷假手續,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並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 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 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週歲後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受孕人工流產術後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採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後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於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 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餘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儘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 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後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
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定同時廢止。
範文
1.病假事假一律提前書面請假,單位同意後方可休假,突發事件則及時說明。如與單位重大活動或者實際情況衝突,則以大局為重。
2.病假在一週之內,所在單位審批,超過一週提出書面申請,由鎮教管辦審批。病假超過兩週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公辦教職工病假時間超過六個月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地方補貼不發。正常恢復上班後再發。
二、請假出勤獎扣發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病假每月3天之內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0元,事假扣40元。
2.病假3天以上,事假每月3天或以上,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5元,事假扣45元。
3.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4次,每次40分鐘。每次超過40分鐘,作事假半天處理。
4.教師遲到早退一次半小時以內扣2元,半小時以上1小時以內扣4元,超過1小時作事假半天處理。每月遲到早退不超過3次,超過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處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絡園領導。
三、幼兒園准假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週歲:3天。憑結婚證請假。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小產或生產的按照事假論處。並自行給付代課金。
3.教師選擇有效節育措施上環懷孕:原則上享受15天產假,沒有選擇有效節育措施及有效節育時間正常生產3個月以內、剖腹產6個月以內而懷孕的病假論處。戴環假2天。
4.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於: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5.有子女哺乳期8個月以內,上下午可安排半小時餵奶或兩次並作一次。必須在做好班級工作的情況下自己抽空閒時間。
四:特別說明
以上幼兒園准假規定必須由教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園領導根據幼兒園工作情況批准後才能生效。如果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自行休假,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並記入學期考核.
以上准假規定均屬連續計算,並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一、 教職工請假:
事假:
請假1天扣40元,請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並按工資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憑住院證明和處方每天扣20元,一週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單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並工資比例按日扣款。無病假證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時間:1小時扣5元,滿3小時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時以內學期累計。
遲到:
5分鐘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時後取消全月出勤獎。
二、 保育員:
每天扣20元,每小時2元,遲到一次扣1元,一月內累計遲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 代課:2天內請假自己調課好,並自付給代課教師每天20元作補貼請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園部安排,代課費相同。
四、婚產假:正常年齡訂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順產2個月,剖腹產3個月,晚育4個月結婚1年後生產 ,戴環懷孕15天+2天上環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崗位獎,跨月的視上班時間定。
五、全勤:全學期無請假、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