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現場消防制度

  為切實加強建築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各類火災誘發因素消除在萌芽之中,近日,重慶市公安局聯合市城鄉建委、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總站以及消防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建築工地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對全市各類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進行了全面排查,及時根除一批火災隱患。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施工現場的火災特點

  1施工現場易燃建築物多。工棚、倉庫、辦公用房、食堂多是臨時性易燃建築,而且場地面積狹小,多是棚屋相連,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災。

  2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現場到處存放著木材、竹膠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間用火多,電、氣焊、噴燈、鍋爐等用火作業極易引燃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多,容易造成跑、漏電。現場施工中大量使用電刨、電鋸、電腦等電器裝置。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造成跑、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4施工現場的外建隊人員比較多。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藝各不相同,交叉作業多,人員素質相對較低,缺乏應有的防火常識,有的不能正確操作電氣裝置,容易引發不必要的火災。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

  1針對施工現場的特點,加強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

  2對施工現場進行合理規劃,劃分明確的用火區,對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定消防水源。

  4施工現場應設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車輛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暢通無阻。

  5夜間應有照明裝置。各種臨時性電氣線路應集中佈線,設定漏電保護開關。

  6對臨時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定的防火間距,用電線路要按照規定合理佈線並穿管加以保護,明確防火負責人,具體進行管理。

  7對建築施工人員應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對使用電氣裝置的人員進行專門培訓,使其能正常操作裝置。

  三、施工現場的各種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專案部負責人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須經申報審批,並有專人檢查、監督;

  4、施工現場禁止支搭蓆棚;

  5、臨時宿舍應建在離工地20米外;

  6臨時宿舍取暖生火爐,必須實行“三定”即:“定人、定點、定措施”。火爐應設爐檔、爐蓋、煙筒,距可燃物不小於1米,煙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於20公分;

  7、非電工人員不準安裝電氣裝置;

  8、各工種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可違章作業;

  9、用火作業區距建築物不小於25米,距生活區不小於15米;

  10、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寬度不小於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的臨時工棚、食堂、宿舍、倉庫、辦公區等地都要明確防火負責人,並掛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準將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