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教育手抄報

  消防宣傳工作歷來是消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那麼如何通過有效傳播來喚醒人們的預防意識。做消防手抄報可以提高消防意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消防安全教育手抄報,希望大家喜歡。

  消防安全教育知識

  消防法有關規定

  1、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指定本法。

  2、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3、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4、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消火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無償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6、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群眾疏散的義務。

  7、發生火災的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8、公共場所發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不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造成人身傷亡,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9、違反本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圖一

  圖二

  圖三

  消防安全教育宣傳資料

  1.應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玩弄電器和燃氣裝置。

  2.不應亂扔菸頭和火柴梗,丟棄前應熄滅。

  3.不應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菸。

  4.不應在禁放區及樓道、陽臺、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煙花爆竹。

  5.大風天嚴禁在室外動用明火。

  6.使用蠟燭、油燈、蚊香時應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和不燃材料製作的防護罩內。

  7.電暖氣和火爐等產生高溫或明火的裝置附近不應放置可燃物。

  8.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不得隨意增加保險絲的截面積。

  9.嚴禁在電氣線路上搭、掛物品。

  10.使用電熨斗、電熱爐、電暖器、電飯鍋、電熱毯等應有人看護,使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停電後應拔掉電源插頭,關斷通電裝置。

  11.用電裝置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12.照明燈具與窗簾等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13.燃氣爐灶使用時應有人看管,防止溢鍋、幹鍋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14.嚴禁超量充裝液化氣鋼瓶,液化氣瓶應遠離火源、熱源,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

  15.嚴禁在地下室存放和使用液化氣。

  1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7.發現燃氣洩漏,應及時關斷氣源閥門,開啟門窗通風,不應開關電氣裝置和動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