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消防制度

  隨著房地產業的蓬勃發展和社會文明的推進,房地產業的競爭越來越激烈,住戶越來越關注住宅小區的安全性。住宅小區消防給水是住宅小區給水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住宅小區內住戶的安全。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一、入住裝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

  1、物業使用者業主、租客領取鑰匙時,與其簽訂業主公約,並要求業主注意保護消火栓、噴淋、疏散指示燈等公共消防設施。

  2、房屋裝修前,管理處與施工單位簽訂房屋裝修施工協議書,另與業主、施工單位防火責任人共同會籤防火責任書,明確防火責任,落實防火措施,確保施工期間的防火安全。

  3、教育業主與租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儲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妨礙他人安全;樓道內不得堆放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二、 安全檢查制度

  1、一級檢查由保安班組織實施。

  1居民住宅區的保安班在小區巡查過程中,將治安檢查與防火檢查相結合,著重檢查小區內防火重點部位地下停車庫、配電房等,發現火災苗子適時處理,及時彙報。

  2保安人員每日巡查小區內: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有物品堵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每日巡查後做好記錄,由保安班長負責簽字。

  2. 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

  1管理處每週組織人員對管轄地段、裝置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檢查各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處理及整改火情隱患,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3每月向單位消防管理人彙報一次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單位組織實施。

  1每日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責成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人員,對各管理處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要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每年不少於一次全面檢查。

  2檢查各管理處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好的表揚獎勵,差的批評處罰。

  三、 加強居民小區消防管理的群防群治。

  1物業管理部門與小區業主委員會業主會緊密合作,簽訂消防安全共保合同書,依靠業主會的力量,將消防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戶。

  2充分利用小區內的公告欄,法制宣傳畫廊,樓道口的黑板及標語橫幅,新聞媒體,以及知識講座,智力競賽等多種形式,向居民宣傳消防安全與自身的關係,形成“鄰里守望,火災共防,安全共享”的良好風氣。

  3物業管理部門合同居民委員會、派出所消防員把小區消防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對小區內老、弱、病、殘重點戶使用液化氣,煤爐的居民重點檢查,強化居民的消防意識,增強預防火災的自覺性,消除居民家庭火災隱患。

  二:

  一、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保安組長為消防責任人,保安人員為義務消防員。消防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的職責是:

  1、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 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情隱患;

  3、 消防器材裝置,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 各住宅樓的具體情況,制訂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 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二、 樓道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設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三、 不得損失消防裝置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板、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

  四、 社群內嚴禁經營或儲存煙花爆竹、炸藥、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在住宅旁燃放煙花、爆竹。

  五、 安全使用汽油、明火,要經常保持燃具清潔,切勿留有油漬,菸頭及火柴餘灰要隨時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六、 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七、 各住戶進行室內裝修,須向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工。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應採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消防機關批准,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

  八、 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部門並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時關閉電閘,迅速離開住所。

  九、 根據市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經報請有關部門批准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後果的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 佔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 封閉或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栓的;

  3、 不按規定使用煤氣的;

  4、 擅自挪動用滅火工具、器材和消防裝置水源的。

  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止作業:

  1、 未辦理申請報批手續進行室內裝修的;

  2、 室內裝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進行防火處理的;

  3、 燒焊、用火、用電作業,防火安全保障設施不落實的。

  十一 各住戶必須服從消防機關和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有關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監督工作人員者,送交有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