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交通安全教育

  電動車因為無汙染,環保,正在悄悄地走進千家萬戶,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們該怎樣保證行車安全呢?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電動車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供大家參考。

  電動車交通安全常識

  1、我們在騎電動車的時候,最好雙手扶住車把,因為電動車比較重,如果我們單手握住車把,遇到緊急情況,很可能大腦反應不過來,電燈車轉彎不及時,而出現意外情況。

  2、我們在騎電動車的時候購物的時候,即使我們的車技再高,也不能把東西掛在車把上,因為車把上掛東西后,車子的轉彎不靈活,遇到緊急情況,如果轉彎不及時,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電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不要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如果我們行駛在機動車道上,出現事故後即使是汽車造成的,由於我們走錯了車道,也逃脫不了責任。

  4、電動車每三個月就要保養一次,保養的內容包括旋緊車輪的螺絲,上潤滑油,我們要嚴格地按照規定及時對我們的車輛進行定期保養,最好到指定的維修店進行保養,以延長我們電動車的使用壽命,另外,如果我們的車輛常年得不到保養,有可能引起電動車自燃的現象。

  5、如果我們發現電動車的車閘不靈活的時候,要及時到指定的維修部門進行維修,,因為他們對我們的電動車的效能很瞭解,會給予正確的修理和提出很好的指導意見。最好不要到其他維修店維修。

  6、夜晚走黑路的時候,要開啟電動車的燈,因為夜晚天黑,我們的視線看到的地方有限,再加上我們電動車的速度比較快,當我們看見前面的人時,就有可能已經走到跟前了,如果大腦反應不快,很可能撞到人。如果我們開啟車燈,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的出現。

  7、迎面有車時,最好不要開遠照燈,因為遠照燈會使對面的司機看不起前方的車和人,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我們在行車的時候,開啟近照燈,既可以看見我們前方的路,又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既有利於別人,又方便了自己。

  8、在下雨天行駛時,我們最好穿黃色的雨披,因為黃色是亮色,在很遠的距離司機就會發現我們,就會及早做成反應,及時減慢車速,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9、我們在行車時要帶頭盔,如果萬一發生意外,頭盔能夠很好地保護我們的頭部免受損傷,頭是我們身體很重要的部位,頭部受到損傷後,對我們的學習、生活影響很大。有時甚至會危及生命。

  10、我們在騎電動車的時候,儘量不要喝酒,因為酒能夠麻痺我們的大腦神經,讓我們的反應失敏,在行車的時候,對情況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11、騎電動車時,不能超載,一般電動車最大能承受150公斤左右的重量,如果超載後,會損壞輪胎,而且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電動自行車相關管理規定

  1、標準電動自行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助動功能,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等符合國家標準的非機動車。列入《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2-1999》,一般設計時速低於20KM/H,重量小於40千克,具有腳踏騎行裝置,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非機動車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超標電動自行車:凡超過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都屬於超標電動自行車。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即為超標。國家《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GB14158-2009》中定義規定,最高時速大於20KM/H且不大於50KM/H,屬於機動車範疇。超過國家標準的,即超標電動自行車,參照機動車管理。三輪電動自行車參照機動車管理,四輪以上電動車予以取締。

  3、超標電動自行車包括三輪電動自行車實行臨時註冊登記制度,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並領取相關牌證的超標電自行動車即無牌無證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4、在2014年5月1日之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註冊登記,核發有效期為五年的臨時號牌和臨時行駛證。2019年5月1日後,嚴禁所有超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2014年5月1日之後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予以辦理登記,不允許上道路行駛。購買人可要求銷售商退貨或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如不予退貨或更換的,可以撥打當地工商部門投訴電話12315進行投訴。

  5、騎自行車必須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週歲。

  6、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不準帶身高1.1米以上的人,橫過馬路時應當下車推行,不準隨意橫穿馬路,避免發生意外。

  7、遇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軍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8、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拒絕闖紅燈、逆行、違反標誌標線、在人行道上行駛、佔道停車、違法載人、隨意橫穿或掉頭等,安全文明出行,避免交通事故。

  9、三輪電動自行車、三輪摩托車、人力三輪車在市區交通東路、北山路、青年路、巴音路、薩依巴格路、人民路、團結北路、蘭幹東路、石化大道與塔指路口至建設橋路段、濱河東路、梨鄉路、建國北路等主要路段實行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