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駛致人死亡怎麼處罰

  當人在飲酒酒後會產生視覺障礙、反應遲鈍、容易疲勞等現象,因此酒後駕車是非常危險的,極易造成交通事故,那麼,如果機動車駕駛人酒後駕車致人怎麼處罰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酒後駕駛致人死亡處罰規定。

  酒後駕駛致人死亡處罰規定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 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3、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關於酒後駕車處罰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該標準規定: 車輛駕駛人員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100毫升、小於80毫克/100毫升為飲酒駕車;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為醉酒駕車。

  據專家估算: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當於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