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被火燒傷應該怎樣處理

  燒傷可分三級:Ⅰ度燒傷最輕,僅是表皮的燒傷,傷後面板紅腫、灼痛,愈後無痕跡及色素沉著;Ⅱ度燒傷較重,傷及表皮和真皮,傷後面板出現水泡、紅腫,創面有滲液、劇痛,愈後短期內有色素沉著或有疤痕形成;Ⅲ度燒傷最重,傷及面板全層、皮下脂肪、肌肉及骨骼,受傷處面板呈焦碳狀壞死,因神經燙壞無痛感,後期須植皮才能癒合。Ⅱ度燒傷超過5%或重度燒傷病人可能出現休克、腎功能障礙及傷口發炎等情況,必須去醫院診治。

  燒傷發生後應立即除去火源,脫去著火的衣物、被毯等,用乾淨涼水沖洗受傷部位或冷水浸泡,可減輕汙染及疼痛。如有出血、窒息應迅速搶救。受傷部位可用乾淨毛巾、衣物包紮。對5%以上的Ⅱ度燒傷或創面汙染嚴重者,則須肌肉注射破傷風抗毒素。

  如果是輕度燒傷,經上述處理後,可區域性塗用燒傷油動、植物油製劑,一般不用包紮,3日至5日後即可癒合。

  對Ⅱ度燒傷必須清潔創面,消毒周圍面板,小水泡可不刺破,塗上燒傷油即可,大水泡經消毒後用無菌針穿刺,再塗燒傷油或用燙傷膏包紮,注意換藥。

  Ⅲ度燒傷須馬上送醫院治療,以免發生休克、感染、腎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