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燃氣需注意的事項
管道燃氣使用者需要擴大用氣範圍、改變燃氣用途或者安裝、改裝、拆除固定的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的,應當與燃氣經營企業協商,並由燃氣經營企業指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操作。
燃氣使用者應當安全用氣,不得有下列行為:盜用燃氣、損壞燃氣設施;用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引電器地線;擅自拆卸、安裝、改裝燃氣計量裝置和其他燃氣設施;實施危害室內燃氣設施安全的裝飾、裝修活動;使用存在事故隱患或者明令淘汰的燃氣器具;在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場所使用瓶裝燃氣;使用未經檢驗、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鋼瓶;加熱、撞擊燃氣鋼瓶或者倒臥使用燃氣鋼瓶;傾倒燃氣鋼瓶殘液;擅自改換燃氣鋼瓶檢驗標誌和漆色;無故阻撓燃氣經營企業的人員對燃氣設施的檢驗、搶修和維護更新;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1 廚房內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使用燃氣時,一定要有人照看,人離關火,一旦人離開,燃氣就有被風吹滅或鍋燒乾、湯溢位的後果,致使火焰熄滅,燃氣繼續排出,造成人身中毒或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3 裝有燃氣管道及裝置的房間不能睡人,以防漏氣,造成煤氣中毒或引起火災、爆炸事故。
4 教育小孩不要玩弄燃氣灶的開關,防止發生危險。
5 檢查燃具連線處是否漏氣可用攜帶式可燃氣檢測儀或採用刷肥皂水的方法,如發現有漏氣顯示報警或冒泡的部位應及時緊固、維修。嚴禁用明火試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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