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場違章停車怎麼處罰
違章停車現象越來越嚴重,這種現象是交通部門的頭痛問題,為了大力改善違章停車現象,交通執法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每年交通部門也要印發交通規則宣傳單,希望讓車主對相關知識進行學習。那麼你知道嗎?下面小編為你介紹。
非現場違章停車處罰規定
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罰款貼罰單之外,如果停放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什麼是違章停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現場違章停車處理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機動車停放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交警會對你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違章停車處罰標準
違章停車是城市交通的頑症之一。交管部門提示,機動車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車泊位內停放,其他地點禁止停放;在停車泊位內停放車輛時,按順行方向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在道路上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應當按照順行方向臨時停車,車身右側緊靠道路邊緣,不得超過30釐米,並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內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車站30米以內的路段等地方,不得臨時停車。
違章停車行為處罰標準: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貼上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裝置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記3分。
違章停車包括哪些情形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