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對事故現場的處理方法

  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應該做哪些事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

  

  凡是發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肇事後逃跑,甚至置傷亡人員或國家財產不顧,只為了逃脫個人罪責而跑掉,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極不人道和違反社會公德的惡劣行為,其結果只會受到法紀的加重處罰。所以駕駛員肇事後必須馬上停車。

  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死亡人員,確屬當場死亡而無絲毫搶救希望者,應原地不動,用草蓆、篷布、塑料布等物覆蓋。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進行搶救。如果受傷者傷勢較輕,可暫留現場等待交警處理。如果傷勢較重,應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靠近市區的還可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請醫院派車前去搶救。同時要用白灰、石頭、繩索等物將傷員倒位描出。如一時無過車輛或救護車,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若無人傷亡,應迅速搶救物資和車輛。

  保護現場對於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瞭解事故情況,正確處理事故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現場保護的內容有: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   現場保護方法是:尋找現場周圍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杆、繩索等,設定保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標圍現場時,應儘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後,再行疏通。

  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肇事點轄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號碼,全國統一為"122"。報告內容有: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和姓名、住址、肇事車輛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等。交警到達現場後,一切聽從交警指揮並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警進行現場勘察和分析等。

  交通事故發生時,輕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殘骨折,甚至死亡。交通事故傷員的搶救,主要是院前急救及院內急救兩部分。院前急救在我國目前還屬薄弱環節。據研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發生在事故的瞬間,大約有35%發生在傷害後的一二個小時內,大約 15%的死亡發生在傷害後的7天之內。因此,及時正確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許多生命,交能防止傷情惡化,減輕疼痛,預防併發症和殘症的發生。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紮、固定、搬動和心肺復甦。

  在實施具體急救時,首先應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然後是固定脊椎和骨折肢體,最後可進行鍼對性的包紮和作心肺復甦等工作。

  駕駛員行車容易產生哪些錯覺

  距離錯覺:對於路上各種型別的車輛,駕駛員有時會對來車的車長、會車間距、跟車距離產生錯覺,使會車的距離不夠和跟車的距離過近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常見的有:同樣距離,白天看起來近,而在夜間較昏暗時感覺遠;前面是大車時感覺距離近,是小車時感覺距離遠。

  速度錯覺:行車過程中駕駛員大多是根據觀察到的景物移動作參照物來估計車速的,並不是完全依靠車輛自身車速表的指示針來判斷。路邊景物多時易高估車速,景物少時易低估車速;長時間以某一速度行駛後會對該速度產生適應,對其餘速度易於錯估,特別是誤將高速低估是非常危險的。機動車從郊區駛進城區易發生追尾撞車事故,就是這個原因。

  彎度錯覺:駕駛員在公路上行駛的快慢,經常隨公路的彎度而改變。變速的程度如何也會造成錯覺。一般對於未超過半圓的圓弧,駕駛員往往感覺到的曲率半徑總是比實際的小,圓弧的長度越短越感到曲率半徑小。在連續轉彎的山道上行駛,駕駛員會感到山區比平地容易轉彎,所以在行駛中高速連續急轉彎是很危險的。

  顏色錯覺:在市區等交通複雜路段,周圍景物五顏六色,相互交錯,容易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特別是夜間,容易將路口紅綠燈當成霓虹燈;把停駛車輛的尾燈當成行駛車輛的尾燈;把前車的剎車燈錯看成尾燈等。另外,夏季戴墨色太陽鏡時易將淺色物體“濾”掉,產生錯覺。

  光線錯覺:太陽光、反射物體的亮光、車頭迎光、夜間遠光燈強光等會使駕駛員的視覺一時難以適應,如平頭車的明亮車窗、陽光下路旁樹木交替變換的陰影、原野上積雪的反光、進出隧道時光線的變化等,都容易使駕駛員產生眩暈,形成光線錯覺,從而導致操作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