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撞人一般怎麼處理
很多時候,無證駕駛機動車而撞人的,則會構成交通肇事罪。那麼你知道無證駕駛撞人一般是怎麼處罰的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無證駕駛撞人處罰規定,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無證駕駛撞人處罰規定
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無證駕駛出事故要負的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指定具體的道理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標準。常見的法律依據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故當事人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如無證駕駛,但不是導致交通事故形成原因的,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罰,不認定當事人的過錯責任。
無證駕駛管控辦法
一、健全管控機制。
健全的管理機制是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途徑,針對目前道路交通管理機制不健全的現象,道路交通管理職能部門要主動出擊,強化配合協調,明確責任。一是優化資源整體聯動。對無證駕駛人員的管理不僅是公安交警部門一家的事,要在地方黨政主抓主責的大前提下,既確保交警、村社和企事業單位等各司其職,又要確保其密切配合,加強交流溝通,建立健全聯動聯勤機制,不斷探索完善鄉鎮、交管辦、派出所、村社及駕駛員協會的教育、管理長效機制;二是建立管理責任制。要將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地方黨政、交警大中隊、協管派出所、責任民警、車主及駕駛員,逐級建立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檔案,形成部門、單位和車主之間相互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格局。
二、突出整治重點。
科學安排勤務,積極開展無證駕駛專項整治行動,遏制無證駕車的猖獗現象,有效預防因無證駕駛而引發重特的交通事故的現象。一是科學安排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無證駕駛多發生在偏遠農村和民警下班時間或節假日等情況,制定交警、派出所和鄉鎮密切配合的專項整治行動,杜絕無證駕的管控死角。二是嚴管重罰。積極引導廣大交通民警克服疲勞厭戰情緒,切實加大對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保持嚴管重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的高壓態勢,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圍。同時,要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讓群眾理解、配合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緩解矛盾衝突。
三、狠抓宣傳教育不放鬆。
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是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重要途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要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一是切實抓好日常宣傳。以“五進”和“愛民大走訪”活動為載體,靈活多樣地利用掛圖、展板、廣播、警示片和安全講座等日常宣傳方式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無證駕駛的危害性,進一步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二是全面拓展宣傳渠道。積極利用報刊、電視、網路和簡訊等現代宣傳媒體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三是建立聯動宣傳機制。黨政、交警、派出所、學校、村社和企業等都要形成聯動教育宣傳機制,營造出濃厚的宣傳整治氛圍。四是強化反面典型宣傳。選擇一些因無證駕駛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積極宣傳無證駕駛的危害性,用身邊真人、真事教育敬醒廣大群眾。
四、提高培訓質量,推行便民辦證程式。
一是嚴把出口關。強化車管所和駕駛員培訓學校的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嚴格考試稽核,提高駕駛證領取入門關。對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技術生疏,考試成績不合格的駕駛人,堅決不頒發駕駛證;對培訓工作流於形、敷衍塞者的駕校,堅決按規定予以處理。二是探索新的便民辦證機制。結合當前的“摩托車下鄉”和“汽車下鄉”等活動,拓展“車管業務下鄉”活動的內容和形式,簡化辦證程式,增設辦證地點,在條件具備的中心社群和農村交警中隊開展機動車駕駛證受理業務和摩托車駕駛證考試業務等,解決農村群眾辦證難問題。三是對現有駕證考試程式、內容進行相應調整。對科目一現有題庫內容及題庫結構、組題方式進行必要的論證修改,多增加應知必會的安全文明禮貌行車方面的題目。將題庫結構按一般法律義務、道路通行規則、文明禮讓要求、高速公路通行規定、惡劣天氣及特殊氣象條件行車規定、發生故障或事故後的處置等知識點分類,從而避免組題時重複,也便於學習掌握。並積極試驗應用模擬方式進行科目一考試,增強實際判斷應用能力。建立音屏考試系統,確保農村地區文化程度較低的群眾能夠通過考試。
五、加強隊伍執法規範化建設。
執法規範化建設是“三項建設”的關鍵環節和核心內容,是提高公安機關打擊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有務保障。一是提高民警執法綜合素質。打牢基層民警“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宗旨思想,提高民警查處無證駕駛的綜合業務能力,減少和杜絕民警在查出無證駕駛工作中出現的不願執法、不敢執法、徇私枉法等現象的發生;二是提高執法裝備的科技含量。在充分利用照相機、攝像機等傳統裝置開展證據收集、固定的同時,要以資訊化建設為契機,不斷提高基層隊伍裝備的科技含量,以科技裝備提升民警查處無證駕駛的實戰能力;三是開展專項訓練活動。根據民警在查處無證駕駛過程中遇到的駕車人現場逃逸、撞關、抗拒執法等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查處無證駕駛專項業務培訓活動,提高民警在查處交通違法尤其是無證駕駛時的綜合業務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