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職鍛鍊的實施方案範文

  掛職是培養鍛鍊年輕幹部的重要途徑,是實施年輕幹部培養工程的一項有效措施。今天小編給大家為您整理了掛職鍛鍊實施方案,僅供參考。

  掛職鍛鍊實施方案範文篇一

  為切實加強年輕幹部的實踐鍛鍊,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和省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年輕幹部培養力度,區委決定,選派一批有發展潛力、有培養前途的全日制本科大學生掛職鍛鍊。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經受鍛鍊、積累經驗、提高素質、增長才幹為目的,通過鍛鍊,豐富工作經歷,使年輕幹部更多地熟悉瞭解機關和基層情況,切實提高年輕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以適應我區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掛職地點及掛職期限

  掛職鍛鍊地點:鄉鎮、區直黨政群機關。掛職鍛鍊時間:選派年輕幹部掛職鍛鍊的時間原則上為1年,根據實際需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

  三、選派物件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一定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

  2、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吃苦和奉獻精神,組織協調能力強。

  3、具有財政全額撥款編制,且為區直部門和鄉鎮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4、年齡在30週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後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學歷,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

  四、選派程式

  選派年輕幹部掛職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選派程式如下:

  1、推薦。各單位、部門嚴格按照選派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統計,填寫《符合選派優秀年輕幹部掛職鍛鍊條件人員統計表》,並在符合條件人員中根據個人意願擇優推薦人選,推薦2名以上人選需排序,填寫《選派年輕幹部掛職鍛鍊推薦表》,兩種表一併上報區委組織部。

  2、資格審查。區委組織部會同區人社局根據選派條件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通過比較和篩選,初步確定考察人選。

  3、考察。區委組織部會同區人社局組成考察組深入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在考察基礎上,由區委組織部徵求區紀委監察局、執法和信等有關部門意見,瞭解考察物件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考察中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派:一是近3年內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二是執紀執法部門正在立案調查的;三是近3年來年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

  4、研究決定。區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根據考察情況,並結合部門情況進行綜合平衡後,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掛職人選。

  五、掛職人員的職責

  1、結合實際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和國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傳達落實區委和區政府的決策決議,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

  2、全面瞭解掛職崗位的職責要求和工作程式,利用自身的特長和優勢,認真做好掛職單位安排的各項工作。

  3、每週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時間累計不少於1天,重點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等方面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業務能力以及為群眾服務的本領。

  4、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區委組織部幹部組和派出單位彙報一次工作,掛職結束,要寫出掛職鍛鍊期間的全面總結。

  六、掛職人員的管理

  1、選派人員在掛職期間實行雙重管理,以掛職單位管理為主,派出單位管理為輔。

  2、選派人員掛職期間,工作與原單位脫鉤,只轉組織關係,在原單位的職務予以保留,其職務升遷、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福利等不受影響。

  3、掛職單位要建立掛職人員檔案,準確記錄開展工作的各項記錄包括考勤、學習、工作、活動、季度小結、半年小結、全年總結等。掛職結束,要根據掛職期間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認真負責地做出書面鑑定,並填寫《年輕幹部掛職鍛鍊考核表》。

  4、掛職期間,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將對選派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走、抽查;掛職結束,將派出考察組進行全面考核,有關材料裝入個人檔案,作為今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5、選派的人員不是股級幹部的直接提拔為股級幹部,掛職結束後回原單位仍按照股級幹部管理,對在掛職期間表現突出的直接納入副科級後備幹部隊伍,表現特別突出的優先提拔使用。

  七、掛職要求

  1、掛職是培養鍛鍊年輕幹部的重要途徑,是實施年輕幹部培養工程的一項有效措施,各單位、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負責地做好掛職人員的選拔、組織推薦和接收工作。

  2、掛職單位要做好掛職人員的相關工作安排,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嚴格管理和考核,為掛職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支援他們開展工作,為掛職人員鍛鍊提高和施展才華創造條件。

  3、掛職人員要珍惜機遇,做好自我管理,嚴守組織紀律,服從掛職單位安排,積極主動地參與各項工作。

  掛職鍛鍊實施方案範文篇二

  為切實加強年輕幹部的實踐鍛鍊,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加大年輕幹部培養力度,區委決定,選派一批有發展潛力、有培養前途的全日制本科大學生掛職鍛鍊。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經受鍛鍊、積累經驗、提高素質、增長才幹為目的,通過鍛鍊,豐富工作經歷,使年輕幹部更多地熟悉瞭解機關和基層情況,切實提高年輕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以適應我區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掛職地點及掛職期限

  掛職鍛鍊地點:鄉鎮、區直黨政群機關。

  掛職鍛鍊時間:選派年輕幹部掛職鍛鍊的時間原則上為1年,根據實際需要,可適當縮短或延長。

  三、選派物件及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一定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

  2、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吃苦和奉獻精神,組織協調能力強。

  3、具有財政全額撥款編制,且為區直部門和鄉鎮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4、年齡在30週歲以下20XX年1月1日後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含全日制本科學歷,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

  四、選派程式

  選派年輕幹部掛職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具體選派程式如下:

  1、推薦。各單位、部門嚴格按照選派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統計,填寫《符合選派優秀年輕幹部掛職鍛鍊條件人員統計表》,並在符合條件人員中根據個人意願擇優推薦人選,推薦2名以上人選需排序,填寫《選派年輕幹部掛職鍛鍊推薦表》,兩種表一併上報區委組織部。

  2、資格審查。區委組織部會同區人社局根據選派條件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通過比較和篩選,初步確定考察人選。

  3、考察。區委組織部會同區人社局組成考察組深入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在考察基礎上,由區委組織部徵求區紀委監察局、執法和信訪等有關部門意見,瞭解考察物件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考察中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選派:一是近3年內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二是執紀執法部門正在立案調查的;三是近3年來年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的。

  4、研究決定。區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根據考察情況,並結合部門情況進行綜合平衡後,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掛職人選。

  五、掛職人員的職責

  1、結合實際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傳達落實區委和區政府的決策決議,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政策理論水平。

  2、全面瞭解掛職崗位的職責要求和工作程式,利用自身的特長和優勢,認真做好掛職單位安排的各項工作。

  3、每週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時間累計不少於1天,重點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科學技術等方面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業務能力以及為群眾服務的本領。

  4、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區委組織部幹部組和派出單位彙報一次工作,掛職結束,要寫出掛職鍛鍊期間的全面總結。

  六、掛職人員的管理

  1、選派人員在掛職期間實行雙重管理,以掛職單位管理為主,派出單位管理為輔。

  2、選派人員掛職期間,工作與原單位脫鉤,只轉組織關係,在原單位的職務予以保留,其職務升遷、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資福利等不受影響。

  掛職鍛鍊實施方案範文篇三

  為加強薄弱崗位和單位的力量,加大局系統幹部職工的培養力度,不斷提高廣大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和能力,進一步促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工作的交流、經驗的積累。決定在全系統組織開展幹部職工掛職鍛鍊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掛職鍛鍊,加大對幹部職工的培養,創造有利於幹部職工的成長環境,促進各科室、基層單位的工作交流和幹部職工的工作經驗積累,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使局機關幹部職工更多地熟悉基層工作,轉變作風,豐富基層經驗,增長才幹;使基層的幹部職工開闊視野,瞭解機關工作流程,提高個人素質,增強大局觀念和全域性意識,為實現環保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二、掛職方式及時間

  一掛職時間:幹部職工掛職鍛鍊時間一般為6個月至1年。

  二掛職方式:採取上掛、下掛、橫掛的方式。上掛是指局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到局機關掛職鍛鍊;下掛是指局機關到局屬事業單位掛職鍛鍊;橫掛是指局屬事業單位之間掛職鍛鍊。

  四、選派方法

  1、由辦公室制定局年度掛職計劃,設定掛職鍛鍊崗位;

  2、單位推薦或黨組指定;

  3、局黨組研究確定;

  4、到任任職。

  五、對掛職鍛鍊幹部職工的要求

  1、按照局黨組的統一安排部署,對確定的掛職幹部職工應在一週內完成工作任務交接,按時到掛職單位報到。掛職鍛鍊期滿後,妥善交接工作,按時返回原派出單位工作。

  2、幹部職工在掛職鍛鍊期間,不再承擔派出單位的工作任務,要服從接收單位的工作安排,切實承擔具體的業務工作。派出單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調掛職鍛鍊幹部職工從事原單位具體業務工作。

  3、掛職幹部職工要堅守工作崗位,自覺遵守接收單位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六、掛職鍛鍊幹部職工的考核

  掛職鍛鍊期滿後,掛職幹部職工本人填寫《掛職幹部職工總結鑑定表》,掛職單位填寫鑑定意見;局辦公室組織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核意見,並報局黨組進行審定。考核結果作為幹部任用和績效考核評定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