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編輯工作流程

  大家瞭解出版社是如何編輯圖書的嗎?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供你參考。

  如下

  一、策劃組稿

  圖書策劃組稿,主要包括市場調查、形成選題、論證選題、預約書稿、訂立合同等環節。

  1.市場調查

  1瞭解讀者需求情況

  確定擬策劃選題的大致內容和讀者物件,以及擬策劃選題的實用功能備學、備查、備考等,估計讀者能接受的擬策劃圖書的價位。

  2瞭解同類圖書情況

  市場上如有與所擬策劃選題同類或近似的圖書,瞭解其編寫編輯思路,主要內容及其特色,封面、版式、開本、印製特點,規模總字數、印張數、定價含內文和封面用紙、印張定價,讀者群定位和銷售情況等。

  3徵求發行中心的意見

  在選題策劃過程中,隨時與出版社發行中心保持溝通、聯絡,並認真聽取其意見,修正所策劃選題的內容和形式。

  2.形成選題

  1通過調查比較、充分地瞭解市場情況後,確定擬策劃選題的內容、形式特點賣點,同時物色合適的作者。

  2撰寫選題策劃報告,詳細填寫選題申報單,包括書名、作者、讀者物件、規模總字數、開本、印張數、定價含印張定價、出版時間、主要內容及特色區別於同類圖書,成本核算含稿酬和直接印製成本以及市場預測含預計總銷售數、銷售折扣和盈虧情況。

  3.選題論證

  1將所策劃選題首先提交編輯室論證,充分吸收編輯室內部的合理意見,修改、完善選題策劃。

  2編輯室內部論證通過後,將所策劃選題提交分管總編審查,按照分管總編的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

  3所策劃選題獲分管總編同意後,交出版社編輯委員會論證,回答編輯委員會的質詢。

  4.預約書稿

  所策劃選題獲出版社編輯委員會論證通過後,策劃編輯根據編輯委員會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選題,並組織落實。同時,將有關資訊報總編室,以便向教育部報選題計劃,向新聞出版總署實名申請書號。

  1聯絡作者並向其說明選題策劃的詳細構想,尤其要說清楚選題的內容特色,並要求其提供編寫計劃、編寫凡例和書稿樣稿。

  2審查作者提供的編寫計劃、編寫凡例和書稿樣稿等材料,並向作者提出明確而詳細的修改意見。

  5.訂立約稿合同

  1作者提交的編寫計劃、編寫凡例和書稿樣稿等獲通過後,即可與作者訂立約稿合同。約稿合同必須包括:作者保證擁有著作權、作者不得將書稿交與第三方使用、交稿時間、總字數若為字詞典還包括條目數、稿酬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間、書稿編寫要求等內容。

  2訂立約稿合同程式:策劃編輯根據出版社標準約稿合同,擬定約稿合同,待室主任審查通過後交寄作者兩份;作者簽字蓋章交寄回後,待室主任簽字後交總編室加蓋合同章。合同原件一份交存總編室,一份交寄作者。室主任及策劃編輯留存影印件。

  6.督促作者按時交稿

  1訂立約稿合同後,在作者撰稿過程中,策劃編輯注意與其保持經常聯絡,瞭解書稿編寫進度,督促作者按時交稿。

  2作者撰稿過程中如遇困難或問題,應力所能及地幫助其解決,以確保作者按時交稿。

  二、稿件收取

  收到作者提交的稿件後,要對書稿進行仔細檢查。

  1.檢查書稿是否“齊、清、定”。

  “齊”指書稿專案完整,一般包括:內外封包括書名、作者名單、作者署名、著作方式、出版者等、目錄、序前言或編寫說明、凡例、檢字表音序或形序或條目索引、正文、附錄含參考文獻、參考答案。其中,內外封、目錄、正文必不可少。如個別專案作者因故暫時無法交稿,應與其約定最後的交稿時間。

  “清”指書稿字跡清楚,排版錄入員能夠辨識。現在一般要求作者提供電子文稿及列印樣。書稿中如有國際音標、古文字、少數民族文字、插圖、表格等內容,要特別檢查其是否正確、清晰。

  “定”指作者交付的書稿是最後定稿,作者不能在編輯出版過程中隨意改動文稿,尤其不能大幅度改動。

  2.檢查書稿是否達到約定要求

  如果書稿在規模、體例、內容和質量等方面,未達到約定的編寫要求,可以退作者修改。如果作者拒絕修改,或經反覆修改仍達不到要求,可作退稿處理並終止約稿合同,並可按10~15元/千字給付作者資料費。作者自行投稿的,一般不付退稿資料費。

  如果作者交付的書稿達到約定的要求,即可開始對書稿進行編輯加工。

  3.關於自然來稿的處理

  收到自然來稿,須交總編室登記,記錄書稿名稱、作者、篇幅頁數;書稿是否齊、清、定、收稿時間,並儘快做出處理根據《著作權法》,收稿後六個月內必須將處理意見通知作者,否則視為同意出版。如認為沒有出版價值,即行退稿掛號寄出或請投稿者自行取走,並作退稿登記註明退稿時間和退稿方式。如認為有出版價值,填寫選題申報單,並按程式進行選題論證。論證通過且正式發稿後,與作者訂立圖書出版合同;論證未獲通過,則作退稿處理。

  三、編輯加工

  經過檢查,確認作者所交書稿達到齊、清、定,且達到約稿要求,即可開始編輯加工工作。與此同時,責任編輯要制訂生產進度倒計時錶,確保按時出書上市。圖書的編輯加工,一般須經過“三審”,即初審、複審、終審。

  1.初審

  初審編輯一般為責任編輯一般應先翻閱書稿的目錄、凡例、前言以及三分之一左右的正文,瞭解全書的基本內容、編寫特點、結構和體例等,然後再通讀書稿,進行編輯加工。初審工作主要包括:

  1改正書稿中出現的字詞錯誤、讀音錯誤、知識性錯誤、語法錯誤、邏輯錯誤、歐化錯誤、觀點錯誤等。

  2統一全書體例,包括統一各級標題、格式、數字用法等。

  3在書稿上標註需特殊製作的內容,如國際音標、古文字、少數民族文字、外文、插圖要求美編設計的,須填寫通知單、表格等。

  4核查引文、出處和索引;核查參見、互見專案,核查配套內容或專案;核查有關專業知識;核對或核算參考答案。

  5檢查書稿專案,按順序排次外封,內封,目錄,前言或編寫說明、凡例、音節表、檢字表或筆畫索引等,正文,附錄、參考文獻、參考答案等,並自內封開始,按順序戳記或填寫頁碼。

  6填寫加工記錄,並撰寫審讀報告對書稿的內容、特色、學術及文字水平、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文字質量、學術地位、是否達到正式出版要求等進行評價。

  2.複審

  初審完成後,由編輯室主任安排有資格的編輯人員一般應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複審書稿。複審要通讀書稿。複審工作主要包括:

  1檢查初審修改是否正確,改正初審改錯了的地方,改正初審未看出來的各種錯誤或不妥之處。

  2在書稿上標明要求初審進一步核實、解決的問題。

  3填寫複審記錄,並撰寫複審報告對書稿和初審進行評價,說明是否建議發稿。

  3.終 審

  責任編輯認真核實、解決複審提出的相關問題後,將書稿連同初審複審意見、發稿單交總編室。總編室檢查書稿是否齊、清、定,複審意見是否落實,發稿單填寫是否完整、具體,等等;如發現問題較多,可退責任編輯編返工後,將書稿連同初複審意見、發稿單交分管總編。分管總編本人或委託有資格的人對書稿進行終審。終審工作主要包括:

  1通讀初、複審意見和記錄,檢查初、複審修改是否正確;如果初、複審問題較多或初、複審後書稿遺留問題仍較多,可以退初審編輯或複審編輯返工。

  2抽讀部分四分之一左右書稿,判斷書稿質量;如認為書稿質量未達到正式出版要求或存在方向性錯誤,退責任編輯商作者修改或退稿。

  3撰寫終審意見,對書稿以及初、複審進行評價,說明是否同意發稿;若同意發稿在發稿單上簽字。

  四、發稿

  複審簽字建議發稿後,責任編輯即可開始發稿。

  1.填寫發稿單和美術設計通知單

  複審簽字建議發稿後,責任編輯填寫發稿單一式五份和美術設計通知單一式三份。

  發稿單應填寫的專案包括:書名如屬叢書,還包括叢書名、作者須出現在封面上的作者名單、著作方式著、編/主編、編著、書稿規模含總字數、開本、預計印張數、讀者物件、內容提要、待發稿如果書稿不“齊”、建議定價含印張定價、出書時間等。其中,“讀者物件包括機構物件”項表述必須具體,如“六年級小學生”“八年級初中生”“高考文科考生”“語言文字專業研究生”“崑曲愛好者和研究者”“唐詩杜詩研究者”“大學圖書館和中文系資料室”“中學圖書館/資料室”,不宜出現“中等文化以上讀者”之類的表述。“內容提要”項應扼要介紹本書主要內容,突出其區別於同類圖書的特點賣點。對於學術著作,要指出其學術特色和學術地位。對於工具書,要重點介紹其內容範圍、編排體例、編寫特點等,強調其實用價值。對於教輔圖書,要強調其內容上的亮點,編寫體例上的特點。對於教科書,各冊、各單元和各篇課文都要撰寫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的形式有:

  一般圖書內容提要:1.敘述型提要。扼要介紹圖書的主題思想、內容範圍、型別特點及編寫體例等。這類提要偏重於對圖書本身主題內容的概括,指出圖書所研究的物件、所闡述的問題。目的是使讀者在閱讀圖書之前,先對其內容有個概括的瞭解。2.推薦型提要。在扼要介紹圖書基本內容的同時,對圖書的主要成就、思想意義、學術價值,以及與其他同類圖書相比其所具有的特色等,予以簡略、適當的評價,或對其寫作宗旨、讀者物件進行說明。一是點明圖書的重要意義和影響,積極向讀者推薦,引起其閱讀興趣;二是指出圖書的閱讀物件,便於讀者利用提要選擇圖書。學術著作等適合這種型別的提要3.羅列型提要。主要匯錄圖書的章節名稱,有時為了揭示潛在而有價值的內容,還可對重要的附錄加以說明。這類提要可直接反映圖書的內容結構,使讀者對圖書的組成部分一目瞭然,但對內容的揭示不夠深入。文集、論文集、文獻彙編等適合用這種型別的提要。

  教材內容提要:

  1.冊:本冊教材的編排意圖、主要內容、體例等。2.單元:單元設定意圖、主要內容、單元教學建議等。3.課:選文意圖,本課教學的重點、難點,包括文章時代背景、作者創作動機及有關評論等。

  2.交總編室檢查

  編輯室主任檢查書稿、初複審意見並在發稿單上簽字後,責任編輯將書稿、初複審意見連同發稿單、美術設計通知單交總編室。

  3.交分管總編終審

  總編室檢查、確認發稿所需專案齊全後,將書稿、初複審意見連同發稿單、美術設計通知單交分管總編終審。

  4.正式發稿

  分管總編本人或委託人在發稿單上簽字同意發稿後,總編室作發稿登記,並在發稿單上寫明實名書號。總編室留存初複審意見和一份發稿單、一份美術設計通知單,並將剩餘發稿單一併交責任編輯,同時上網申請圖書在版編目CIP資料。

  責任編輯將書稿和一份發稿單、一份美術設計通知單交出版部,並分送財務室、發行中心各一份發稿單,本人留存一份發稿單、一份美術設計通知單。

  5.訂立出版合同

  正式發稿後,要與書稿著作權人訂立圖書出版合同程式和要求與訂立約稿合同大體相同。出版合同中必須包括:作者保證擁有著作權、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並授權出版社出版,出版社擁有專有出版權作者不得將書稿交予第三方使用,總字數若為字詞典,則包括條目數,出版時間,稿酬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間,合同有效期表述為“圖書正式出版後若干年”,一般不得低於五年等內容。

  6.填寫變更通知單

  發稿後原則上不能變更書名因書號實名申請的原因,變更書名意味著重新申報選題計劃和重新申請書號、署名、開本、設計形式等。如確需變更,須經分管總編同意,並由責任編輯填寫變更通知單,交總編室、出版部、發行中心、財務室各一份,責任編輯留存一份。

  五、美術設計

  美術設計分外觀形象封面、內封、封底、書脊設計和內文版式設計。外觀形象設計實行“三審”制。

  進行美術設計前,美術編輯須通讀發稿單、美術設計通知單,翻閱書稿,並與責任編輯溝通,明確書稿的讀者物件,瞭解書稿的大致內容及編寫體例,瞭解責任編輯對書稿美術設計的具體要求。

  1.安排美術編輯

  出版部收到書稿和發稿單、美術設計通知單後,應按責任編輯要求如無明確要求,則由出版部自行指派安排美術編輯,負責該書的美術設計。

  2.內文版式設計

  內文版式設計要做到眉目清晰、美觀大方。書稿正式發排前,美術編輯應設計出若干內文版式樣張,商責任編輯簽字同意後方可正式排版。

  3.外觀形象設計

  美術編輯設計出封面、內封、封底、書脊樣稿後,應填寫封面設計審批單說明設計意圖,並將設計樣稿小樣、設計單連同發稿單、美術設計通知單設計管理初審。

  1初審:設計管理了解責任編輯對美術設計的要求、美術編輯的設計意圖等後,審閱設計樣稿小樣,檢查設計是否存在明顯不妥,並在封面設計單上填寫初審意見評價設計質量。

  美術編輯參考設計管理的意見進行修改,將修改後的設計樣稿小樣、設計單交責任編輯複審。

  2複審:責任編輯瞭解設計意圖、初審意見,審閱設計樣稿小樣,檢查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填寫複審意見表明是否建議發稿。

  美術編輯參考責任編輯複審意見修改設計,並將修改後的設計樣稿小樣交分管領導終審思想文化類圖書的封面須經社長同意。

  3終審:分管領導審閱設計樣稿,檢查是否符合我社圖書的整體風格,填寫終審意見表明是否同意發稿。

  六、校對

  書稿的校對,一般包括三個校次辭書和教材可至四個校次、通讀清樣、核紅等環節。確需增加校次,應經分管總編同意。責任編輯一般只看一個校次三校樣,辭書和教材責任編輯可看兩個校次,但一般不得看兩個連續的校次。校對過程中如發現需錄排人員特別注意的地方,應在內封上具體說明。

  1.一、二校

  一般由出版部安排人員承擔,責任編輯可推薦人選。一、二校應採取折校等方法,確保校樣和原稿一致。校對中發現原稿問題,應以鉛筆標出。一、二校提出的問題,由責任編輯負責解決。

  2.三校四校

  一般由責任編輯完成。其工作內容包括:將校樣與原稿逐字逐行核對;統一全書體例;梳理全書版式;補齊所缺內容,如造字、插圖、表格等;完成專項核查。教材應專項核查拼音注音、生字表、註釋等內容;辭書中應專項核查:檢字表和索引等的頁碼、參見項、另見項、配套條目等內容;教輔應專項核查參考答案是否與題目對應、是否正確等內容。

  三校四校尚允許動版,可以對內容進行區域性改動。

  3.通讀清樣

  一般由責任編輯完成。其工作內容包括:通讀全部書樣,改正錯別字;相互核對目錄、索引和正文,填寫頁碼包括目錄頁碼、索引或檢字表頁碼、正文參見及另見頁碼等;補版避免出現單字行等,辭書尤應注意。

  清樣一般不允許改動版面。

  4.核紅

  一般由責任編輯完成。其工作內容包括:核對清樣上要求改正的地方是否改正,核對所填寫的頁碼是否正確。

  5.圖書的版權頁

  一般由出版部負責。責任編輯可要求檢查版權頁文字是否正確,主要包括:書名、作者姓名、著作方式、在版編目CIP資料、定價等。

  七、簽字出片

  責任編輯確定書稿無須改動後,在清樣上簽字同意出片寫明“可以出片”或“改正無誤後出片”,簽署姓名和日期,並交總編室抽查編校質量。總編室簽字認可後,責任編輯將簽字清樣交出版部送廠出膠片。

  八、毛書檢查

  在圖書正式裝訂之前,責任編輯應檢查出版部的送檢毛書,檢查印製、裝訂是否合乎要求,內容的印裝是否存在次序顛倒、頁碼錯亂等情況。如發現重大錯誤,要及時與出版部溝通,通知廠家停止裝訂,並採取措施補救。

  九、成書審讀

  圖書正式出版後兩個月內,責任編輯須通讀全書,檢查圖書編校質量,填寫審讀報告,並將審讀報告影印件原件自己保留連同通讀修改後的樣書交總編室。

  圖書首次重印前,總編室可視情況,委託社內外具有高階職稱的編輯人員含具有高階職稱的離退休者對圖書進行審讀,檢查圖書質量,提出修改意見。

  十、重印修改

  圖書首次重印前,責任編輯應彙總、核查有關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將須挖改、修訂的內容標記在重印樣書上,同時將須改動內容所在的頁碼填寫在重印單上,並將重印樣書連同重印單交出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