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時事新聞分析範文
時事新聞對高中政治教材豐富性的補充,學生如何進行時事的分析?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高中政治時事新聞分析,希望對你有幫助。
高中政治時事新聞分析一
時事新聞背景:
就在第三個“國家憲法日”前夕,公安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相較僅有52條的現行警察法,草案內容大幅增加,達109條。制定於1995年的警察法,在2012年已經修訂過一次。時隔4年又提出大修,足見黨的以來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依法治警、從嚴治警在制度建設上步入快車道。
時事新聞分析:
執法是法治的重要環節,警察執法效果如何,直接影響人民群眾心目中的法治形象。提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司法改革的應有之義。今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檔案提出,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如果說司法是法治的殿堂,是在肅穆的法庭上以冷靜和理性尋求公平正義,那麼站在執法一線的警察則是法治的前哨,通過每一起或大或小的執法案件,代表著法治在“街頭巷尾”的形象。相對於居殿堂之高的司法,人民群眾對公安執法的感受更深,因為“街頭巷尾”才是他們最常與法律相遇的地方。一些人可能從未進過法院,但或多或少都與警察打過交道。所以,警察執法所體現出的“街頭法治”形象,實際上更容易影響人民群眾對法治的感知。
正因為警察執法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性,此次的警察法草案稿更加強調規範和監督警察的行為,用了1/4篇幅規定了警察在履行職責中的規範。需要看到,近年來,在“警察踩頭髮事件”等案例中,少數警察因執法不規範引發公眾質疑,乃至引發輿論漩渦,給法治形象造成了傷害。草案稿將規範和監督警察職責作為立法宗旨,可以說切中肯綮。執法規範化就是執法的自我約束。這並不意味著削弱執法力量,相反,就像只有最自律的軍隊才具有最強的戰鬥力一樣,只有執法最規範、最自律的執法隊伍,才能提升權威和公信力。具有權威和公信的執法力量,執法時往往事半功倍。
警察自律解決的不止是“亂作為”、濫用權力的問題,也包括如何防止警察不作為的問題。執法自律不是“畏縮執法”,冷靜執法更不是“冷眼旁觀”,警察“不作為”,和“亂作為”一樣會損害自身公信力。因此,草案稿將現行法律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別規定的“職權”“義務和紀律”合併為一章,統一規定為“職責與權力”。這種調整體現了警察權力和職責之間不可割裂的關係。對於警察來說,權力與職責是一體的。積極行使權力,履行法定職責,就是警察的內在職責。如果只將執法權理解為專斷權力,則可能導致任意執法;如果只將執法權理解為義務負擔,則可能懈怠執法。權力與職責相統一的警察執法形象,應該是不卑不亢、合理合法、積極規範地處置每一起案件。
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法治發展經驗揭示,規範警察權力,樹立“街頭法治”形象,是構建法治大廈關鍵而艱難的一步。在“國家憲法日”到來之際,我們既要重視一部部里程碑式的立法、一件件突破性的司法案件,藉此搭建起中國法治大廈的框架,同時也不可忽視“街頭巷尾”的法治“踏腳石”。公正嚴明的警察執法,是通往法治中國的“關鍵一公里”。
高中政治時事新聞分析二
時事新聞背景:
認識一位剛從北京調往新疆工作的幹部,隨著一身行李一併帶來的,還有一張塑封的醫囑:“不得飲酒”。7年前,他第一次到新疆工作時,忌憚這裡酒風“彪悍”,就用這張“醫囑”擋掉了不少勸酒。沒想到,拜“八項規定”所賜,再次回到新疆任職,這張“醫囑”已沒了用武之地,到哪裡都吃工作餐,沒人勸酒了,更不用說今年新疆出臺公務接待“禁酒令”,飯桌上已不見酒的蹤影。
時事新聞分析:
詩與酒的因子流淌在中華民族歷史長河中,“酒文化”源遠流長。“李白斗酒詩百篇”,“淳于髡以酒諫酒”,三國裡青梅煮酒論英雄的氣概,常為人們津津樂道。然而,內涵豐富的酒文化,卻往往被簡單曲解。飯桌上的“勸君更盡一杯酒”讓很多領導幹部苦不堪言,實幹精力被抽掉,身體健康被消耗;前些年有單位甚至將“能喝”當作一種能力,成為選人聘人“潛規則”……不良酒風帶動公款吃喝,汙染黨風政風,成為必須治理的頑症。
4年來,在嚴格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過程中,“幾十個檔案管不住一瓶酒”的現象一去不返,飯桌上“談專案”“拉關係”的做法沒了市場,公款吃喝也就漸漸淡出公職人員的視野。不僅飯桌上的風氣變了,老百姓還發現,現在領導幹部基層調研都是輕車簡從;發言和材料都揀“乾貨”,邀請群眾和專家直言問題和“短板”;新聞報道中領導會議講話少了,老百姓的民生關切多了;許多以前跑個三四趟才能辦完的事,現在一次就能辦好……4年前的新規範,悄然變成今天的鐵規矩,化為全面從嚴治黨新局面的基石。
清風正氣要想樹得起來,歪風邪氣就得殺得下去。回首四年,無論是紀檢還是媒體,無論是幹部還是群眾,都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緊盯“四風”的習慣。拿新疆來說,上上下下都在瞪大眼睛、拉長耳朵發現問題,對“雁過拔毛”“化公為私”等啃食群眾獲得感、揮霍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的行為“零容忍”。自治區紀委不斷壓實“兩個責任”,專門約談“四風”問題“零查處”的個別地區紀委主要領導,指出差距,提出要求。動真格、不鬆勁、傳壓力,不良作風在持續的“點剎”中漸漸消逝。
優良的黨風,不僅是我們黨的政治品牌、政治標誌,而且懿德茂行,可以勵俗。一位新疆網友留言道,以前半個月的工資都得“隨份子”,自從加強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的監督管理後,大操大辦、相互攀比和鋪張浪費收斂不少,頓時感覺“減負”。可見,幹部戒除奢靡,變味的人情消費就開始剎車;官場潛規則不流行,社會上拉關係、找門路的現象也在減少……黨員幹部通過有形的表率,無形中引導社會風氣向好。政治風尚和社會風尚相互激盪,正是新疆各族人民企盼的當代“風俗志”。
一張沒用的醫囑,折射出地方黨員幹部作風新變化,但也必須認識到,廣大群眾最擔心的是問題反彈,最盼望的是保持長效。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四風”的變種依然存在,作風建設需要抓常、抓細、抓長。緊一陣鬆一陣、進兩步退三步,都會功虧一簣,只有鍥而不捨、馳而不息,才能不斷把八項規定精神落在實處。
高中政治時事新聞分析三
時事新聞背景:
11月底,天津塘沽周圍的過百魚塘有些荒蕪,堤岸上丟棄的空藥瓶已經發黃。陳明的魚塘從魚苗放進去那一刻,就要撒藥,中間還要投放消毒藥、抗生素,隔兩個月還得增加改善水質的藥。一年七八次的魚藥使用,一次就得撒下去30多箱。陳明說:“我們不吃自己養的魚。”
時事新聞分析:
前幾天水產市場的“活魚下架”事件疑團還沒有完全解開,這一次,養魚人的一句“我們不吃自己養的魚”,卻似乎給出了答案:水產經營者知道有不少魚吃了太多藥,聽說監管要抽檢,實在心虛,只要全部下架。
養殖戶的魚自然是要流入市場供人食用的,但他們卻說 “不吃自己養的魚”。在感嘆之餘,不得不承認,這種害人與自保的邏輯在現實中多麼常見,以至於很多食客看見店家食用店裡的產品,總要感嘆一句:這家的東西肯定沒問題,你看,他們自己人都吃。而這種普遍存在的邏輯背後,則凸顯了一些從業者的心態:只要不傷及自身,則可以不擇手段地賺取最大利益。
然而,那些為他人送上問題魚的養殖戶,能因“不吃自己養的魚”就免受危害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他會在日後的飲食上,會不可避免地碰到很多類似的從業者提供的食品,這些從業者無一不是“不吃自己生產的”。也就是說,在這看似聰明的經營行為中,實則一個“互害”的過程已然形成,沒有誰能夠成為真正的倖免者。
這樣的食品安全環境令人無比擔憂與痛恨,要說根治之道,無外乎四個字:加強監管。道理的確如此,在商業利益誘惑面前,如果缺少了法治的力量,那麼,僅靠所謂道德力量是無法規範從業者行為的。所以更應該追問的是,為什麼養殖戶可以養“連自己都不吃的魚”?養殖戶濫用抗生素等藥劑,實則是監管的不斷缺位造成的。比如小魚塘大都沒有養殖證,比如類似孔雀石綠這樣的違禁藥還在大量出售、使用,此外,還有“問題魚”難以溯源、倒查等等問題。從養殖的源頭開始,監管就缺位了,豈能不生亂象?當過量用藥成為一種行業潛規則,養殖戶很難意識到自己養的魚關係著他人的食品安全,他們是麻木的。
實際上,對於很多食品安全問題,我們都能很快找到癥結所在,但難點就在於,食品安全問題背後是諸如濫用違禁藥品、新增劑等潛規則體系。我們能夠針對某個具體的食品安全事件,出臺專項整治方案,卻難以從根上改變整個潛規則體系,所以大多數時候只能是被動地應對。
如果任由潛規則盛行,只會不斷鞏固其利益鏈條,拖得越久,治理的難度也就越大。所以,要從根源解決問題,就必須用法治的力量對食品領域的各種潛規則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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