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的讀書心得

  《忽然七日》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年少輕狂的女生重複了七次死亡當天的故事。你知道是什麼嗎?接下來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供大家閱讀!

  篇1

  起初,只是因為這本書的名字很好聽,封面很特別才買下的。但,這本書卻教會了我很多東西。

  它教會我做人。人要誠、承、撐。誠是誠實守信,表裡如一;承是承擔,做個有責任心的人;撐是支撐,不會輕言放棄。

  它教會我看待這個世界上的是與非。不是因為我倆關係有多好,就相信對方,而是要以客觀的態度來看待對方,這樣彼此才能互幫互助,共同進步。

  它教會我百善孝為先。女主人公對她媽媽不是很好,等到死後重生才明白自己的荒唐之舉有多可笑。的確,身在福中的我們總是不能感激那些對我們好的人,可突然的某一天,回首想要感恩的時候,她們,已經是烏有。

  從現在起,做想做的事,生命很短,意義很大。任何生命都需要尊重與被尊重,你是如此,我亦如此。

  對自己好一點,快樂一點,生活不似《忽然七日》,怎能重來。

  篇2

  “我們平凡卻可貴的人生,錯了就不會再重來。”書的主題就是這樣,關於平凡,可貴,重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在美好的“丘位元日”遭遇不幸,卻在她死後,彷彿復生一樣的過了七個“丘位元日”。這是一個關於救贖與覺醒的故事。沒有爛俗的情節,華麗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寫著一個讓人想要流淚的故事。

  “時間並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時刻會永遠繼續。即使一切結束之後,它們也不會結束,即使你死了,而且進入墳墓,那些時刻也依然存在,倒帶、播放、直至永恆。它們就是一切,它們無處不在。它們就是意義。”在這部小說裡,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時間,而是靈魂的解放與思想的高度。能夠解救自己的人,永遠只是自己。在你活著的時候,你可以去愛,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經歷,你甚至可以去錯,因為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因為還有明天。可是這也不是說,就可以浪費。可是真的浪費,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說出來的兩個字這樣簡單。很糾結,我是說,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那種浪費,比如虛度人生的很多種同義詞,打遊戲,***,過著糜爛的生活。在這裡,應該不是浪費,除非你沒有去感知。生命應該是有生命的,你會感受到那種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種感覺,如果你能意識的到的話。我敬畏生命,樂於去感知。我相信這是正確的事。

  看完這本書,應該會很想要每一天當做生命的最後一天來過,因為可能就沒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許不只是這樣,或者我看到的,讀到的,不只是這樣。生命不會重來的,如果它要過去,終究是要過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體會吧,像是書裡說的,第一次張嘴舔到天上落下來的雪花,第一次意識到回家的路還亮著不滅的燈,當然,還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這些都是會過去的東西,因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來的東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會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願意。可是,有記憶,這些東西就會留在某一個你想要留的地方。當你回來,它仍舊在這裡。

  我想把我的思想闡述明白,可我發現這其實很難,因為我寫的跟不上我想的。那麼,記下一丁點記憶也是好的。我看過很多書,而我今天突然想到,也許我可以記下來這些看完之後的感想,然後我終有一天再讀,也會是一個輪迴。我會看到如今的自己,我也一定會喜歡如今的自己。

  我想這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在心情不好的時候看到這樣一本書。然後我突然懂的某些道理。一切都沒那麼糟,因為我至少還有明天,我不會一睡著就失去所有。我想,大概最糟糕的就是我們自己誤以為這有多糟糕了……

  篇3

  “年少時候的張揚與輕狂,往往會變成生命中的錯與傷。”

  “我們平凡而可貴的人生,錯了不會再重來。”

  一個多月,我讀完了死亡與重生的七日、幻想與追溯的七日、醒悟與成長的七日。這是美國高中生生活的真實寫照,十七歲的薩曼莎·艾米麗·金斯敦是美麗開朗的女孩,帶著青春年少的自信張揚,以為生活中處處是陽光與歡笑,她在丘位元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來,滿懷著對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轉了她的生命,讓她發現,身邊討厭她的人甚至比喜歡她的還要多,還有很多簡單而重要的事等著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經歷的過往,那些自以為是的無知行為、自私恣意的選擇給周圍的人帶去了怎樣的傷害,由此尋找隱匿其中的真相和祕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變曾經做錯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問題,時間的倒退。

  第二日,她嘗試去幻想:或者問題根本就沒發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嘗試去改變問題,阻止已經發生的過去,做所有無力的掙扎。

  第四日,她承認了現實,但是無力無助,一片迷茫,所以乾脆自暴自棄,放棄一切,淪陷深淵。

  第五日,她開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麼,不可改變的已經可以坦然接受,並重新開始思考,自己要做什麼,自己需要的生活,繼續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開始發現自己的旅程中,並非只有自己,還有愛我們以及我們所愛的人那些最純粹最本質最原始最簡單的感情,那些最初的夢想,突然都會迴歸到自己的心中。她開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強,開始學會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發現愛,爭取愛,得到愛,分享愛。既然發生的不可改變,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讓自己後悔更多。

  很難想像薩曼莎身處這樣一個時間怪圈中的絕望,知道自己會死卻無能為力,於是開始轉換視角,如何讓這一天過得更有價值。生命往復,迴圈不息,而且,後一個總是比前一個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記得書中的這樣一個場景:第五日,薩曼莎跨過房門的界限主動擁抱母親,在一座小山頂上與小妹妹伊奇分享記憶中的那片土地,太陽透過薄霧射出金光,所有的樹葉似乎掛上一圈光暈,不時有小鳥突然飛起,大片大片綠茸茸的苔蘚出現在腳下。記憶中的小溪——一條凍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紋——一步就能跨過去,遠處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經見過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翹,而且伸出來開一點,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輪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塊石頭上,望著粉色和紫色交織而成,好像狂歡節的太妃糖一樣的天空,好幾百只野天鵝飛過,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從空中飄下,直接落在她的手邊。她將自己藏在石後的那根羽毛和項鍊送給伊奇,感受到伊奇的驚訝和喜悅,她感到很幸福。

  他們說,當你死的時候,你的一生都會在眼前閃現。死亡的時刻充滿了聲音、溫暖和光明,那麼多的光線注入身體,吸走靈魂,就像歌唱的感覺,宛若微笑,薩曼莎最後是帶著滿足離開的,亦不畏懼死亡。她找到了真愛,那個她曾經不屑一顧的前男友,使她願意將這樣的一日不停的迴圈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時間停止,宇宙終結;她救了朱麗葉,那個她從前感到萬分厭惡唾棄的女孩,讓她意識到時間並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時刻會永遠繼續,倒帶播放,直至永恆。

  它們就是一切,它們無處不在。它們就是意義。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著我的不僅僅是譯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後的情感和思想。也許你經得起等待,也許對我們來說,還有一個明天,或者有一千個明天,甚至三千個,一萬個,有這麼多的時間供我們驅遣,它們好像手中玩著的硬幣,有那麼多可供浪費。但是,對於我們中的某些人來說,只有今天。而且事實是,我們永遠不會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屬於這類人。我們的生命不是缺少傳奇,而是缺少踏實行走的步履,我們的生活平凡可貴,逝者如斯,而未嘗往,它像幕布一樣落下,也許,幕布後面還有更為壯美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