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出臺闖紅燈新規定
導語:此前引發爭論的救護車執行任務時闖紅燈到底該不該處罰,有了明確答覆。武漢出臺新條例:救護車救人時闖紅燈不處罰。
昨天,市人大會召開新聞釋出會,宣佈《武漢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經省人大會批准,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救護車救人時可闖紅燈。
條例規定:救護車在執行院前醫療急救任務時,應當按照規定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在禁停路段可臨時停車。
此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對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優先放行;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安全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應當設立臨時專用通道;公路收費站應優先放行執行急救任務的救護車。
條例還明確規定,急救中心應在接到呼救一分鐘內向急救站發出排程指令,急救站應在接到排程指令後四分鐘內派出急救車輛。
據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此前,救護車急救時如闖紅燈被電子眼拍下,每年集中打報告後處理,過程非常繁瑣。
據瞭解,救護車救人時享受交通特權,是不少國家的通行做法。如在美國,救護車執行任務時不僅可闖紅燈,如聽到救護車警報,附近車輛必須馬上往路邊停靠,等待救護車通過後方可正常通行。
救護車抵達前可指導自救
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過程中,吸納了一位留法醫生的建議,增加了急救車在派出到到達的途中,可給予呼救者或病人家屬必要的自救指導的內容。
據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如觸電、煤氣中毒、心梗等急救病患,急救指導可有效提高存活率。
山寨救護車將分類規範
按照國際上每5萬人配備一輛救護車的標準,我市救護車約需200輛,但我市中心城區目前僅有50多輛標準救護車。針對這一現狀,條例中,明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急救服務。
山寨救護車如何規範成為備受關注的話題。
昨天,市衛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後或可進行分類規範:對非急救而僅僅承擔病人轉運服務的車輛,將進行規範,探索建立專業的醫療轉運機構;對無救護設施、無醫護人員的黑救護車,將堅決取締;不少醫院及大型單位未納入全市急救網路的急救車輛,今後將爭取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