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相關論文

  融資租賃是一種對從業人員有較高要求的行業,它要求從業人員要掌握貿易,金融,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以及專業技能。下文是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

  淺探中小企業融資租賃

  目前,中小企業的發展已成為我國過民經濟發展中十分重要的部分。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密切關係到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就業問題,關係到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質量。融資困難是中小企業發展中最大的瓶頸,傳統的融資方式不能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充分的幫助。融資租賃因其獨有的特點和方式,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新的途徑,但長期以來一直沒有得到重視。通過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的分析,提出融資租賃是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的重要途徑。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對策建議融資困難

  2007年,中國民主建國會企業委員會與中國企業家對什麼是中小企業發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做了“2007年中國中小企業經營者問卷跟蹤調查”。而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中小企業都選擇了“融資困難”。針對這個現象我提出融資租賃這個可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現實問題的有效方法,希望融資租賃在今後的生活中可以得到更好的發展。

  一、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必要性

  ***一*** 我國中小企業的地位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確保經濟增長、技術創新、市場繁榮、緩解就業壓力、優化經濟結構、優化群眾生活、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說中小企業在經濟發展中數一數二的作用。

  ***二***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

  2009年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透露,百分之五十六的中小企業貸款都被拒絕。調查還顯示,由於國家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正常的融資渠道也相對縮小,促使了非正常渠道的融資方式大力發展,從而加大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也日益惡化。

  ***三***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自有資金少。中小企業的原始投資大部分都屬於股東自有資金,***2***規模小。初始成本低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得的利潤也少,***3***積累的資金也就相對較少。***4***融資方式有限。在我國《證劵法》中規定通過證劵市場籌集資金所需要的門檻很高,***5***中小企業由於自身特點無法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證券、基金等方式進行融資,***6***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便受到了很大的限制。***7***銀行信貸支援率低。

  ***四*** 我國中小企業開展融資的必要性

  我國企業主要通過從銀行貸款、從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或者通過資本市場發行股票、債券、基金等方式進行融資。但是,我國監管力度日益增強,企業成功融資的機率越來越低,迫使企業在融資方面開始尋找新的途徑。融資租賃由於自身特點對企業門檻限制低,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了很好的融資渠道。其原因如下:***1***融資租賃是“融資”與“融物”相結合;***2***融入的裝置;***3***可以為企業帶來直接的現金收入;***4***融資租賃簡便、迅速;***5***租賃公司也租賃業務為主要業務;***6***租賃業務的到充分的重視;***7***且租賃業務本身程式簡便。

  二、我國中小企業開展融資租賃的優勢

  ***一***融資租賃可以有效避免一定的風險

  在如今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經濟形式下,物價上漲速度快,企業所購買的裝置也越來越貴,而融入裝置時,租金一般都是根據簽訂租賃合同時的價格所擬定的,在租賃的期間價格不會發生變化,所以企業不會應為物價上漲而付出更多的租賃費用,反而為企業節約了成本。

  ***二***融資租賃成本低

  融資租賃的利息與銀行的同期利息相比要高2~3個百分點,表面看來融資租賃的成本更高。但是銀行貸款在貸款時往往還有附加條件,比如補償性餘額、等期償還貸款等。而融資租賃在融入的過程中節省了運輸費和保險費,在稅收上也享受到了一定的好處。綜合下來看,融資租賃反而為企業節約來成本。

  ***三***融資租賃可以優化資本結構

  融資租賃在分時期支付當期的租金,在財務的核算中不形成負債,可以說是實現了百分之百的融資。中小企業實行融資租賃時出租人直接為其代購裝置,人後以出租的方式租賃給中小企業,以“融物”進行“融資”,相當於出租人對中小企業提供了與裝置相同金額的資金,但對中小企業又可以不構成負債,起到了優化資本結構的作用。

  ***四***融資租賃可以促進技術進步、產業升級,提高競爭力

  對於企業的發展,技術的進步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關係到企業的生死存亡。而中小企業由於資金不足不能及時的對企業的裝置進行更新換代,技術落後從而被大型企業產品的更新所取代。而融資租賃正好可以解決中小企業的這個現象。中小企業付出較少的租金就可以獲得先進的裝置,從而提高生產技術,促進產業升級,增強企業競爭力。

  三、我國融資租賃在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一***企業觀念落後,對融資租賃認識不足

  我國市場經濟在進幾年類有很大的發展,但是還處於經濟體制轉型階段,市場化程度不高,觀念仍然很落後。市場經濟中還是存在“重買輕租”的觀念,大部分企業很重視資產的所有權,在需要裝置時首先想到的是直接購買或者貸款購買。這種根深蒂固的舊觀念,無法使融資租賃業務又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又加上融資租賃業務本身宣傳力度不夠。所以融資租賃在我過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

  ***二***融資租賃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從2004年我國商務部、銀監會、國家稅務總局等單位就開始起草《融資租賃法》,但如今都沒有得到通過。所以目前我國在融資租賃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都只能參考《民法通則》、《涉外經濟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來解決。2007年《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對最融資租賃公司的註冊資本和監管問題做了規定,經濟法中逐漸看是出現融資租賃的影子,但是隻是籠統的對融資租賃做了規定,沒有一個專門正對融資租賃而出臺的法規,在業務發生的過程中很多細節問題都沒有相應的解決依據,具有一定的侷限性,從而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融資租賃“無法可依”的局面。

  ***三***政府的支援力度不夠

  在《會計準則——租賃》中政府規定了租賃的定義、分類、會計處理方式等內容,構建了會計處理的框架。融資租賃業務還與政府稅收、財政補貼、保險、信貸等方面有著不可分開的關係,對融資租賃的發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是政府並沒有針對這些方面為融資租賃提供政策支援。要是融資租賃發展起來離不開政府的支援,只有在政府的幫助下融資租賃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   四、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融資租賃的對策及建議

  ***一***轉變觀念

  要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就是要對融資租賃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各個機構都要從自己的角度充分認識融資租賃,使其得到充分的發展。從租賃企業來看,中小企業是一個十分龐大的市場,中小企業從各方面都很適合發展融資租賃,市場發展潛力巨大。從中小企業來看,要轉變“重買輕租”的觀念,注重裝置的使用權,積極利用融資租賃來解決裝置的更新換代。從金融機構來看,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融資租賃的扶持力度,積極參與融資租賃業務,為融資租賃業務提供資金支援。

  ***二***完善融資租賃法律環境

  1、結束多頭管理的局面

  在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融資租賃的法律、法規,只是在《合同法》、《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民法通則》、《外商投資租賃公司管理變法》中設計了融資租賃的相關法則,而我國對融資租賃業主要由銀監會和商務部實施監管,兩個監管機構對融資租賃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於沒有統一的融資租賃法則,不同部門在解決融資租賃問題是依據不同的法則,一直處在多頭管理的局面。

  2、早日出臺《融資租賃法》

  2004年起我國便開始起草《融資租賃法》,《融資租賃起草法案》,但是到現在2012年就要過去,《融資租賃法》都還沒有頒發。由於各個業內人士意見不統一等原因,《融資租賃法》一直沒有順利的頒佈,我們只有期待國家早日解決相關問題,頒佈《融資租賃法》使我國融資租賃業務有法可依。

  3、組建融資租賃業協會

  融資租賃也協會是在融資租賃發展的過程中提供資訊共享業務,為促進行業內個體相互交流,為租賃業提供更好發展的交流平臺。西方國家大多都建立了融資租賃協會,而在我國只有一些中外合資租賃業和地方租賃也協會成立,沒有全國性的融資租賃也協會。我國應該學習西方先進的思想,早日建立融資租賃業協會,為融資租賃提供政策傳導的樞紐和資訊交流的平臺。

  ***三***加強政府扶持力度

  1、稅收政策支援

  融資租賃業在執行的過程中,會受到稅收的嚴重影響,稅收的高低決定了融資租賃業務是否可以順利進行。融資租賃業務發達的國家都會降低對融資租賃的稅收,以保障融資租賃的發展。我國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融資租賃稅收政策:

  直接降低融資租賃業務的稅收。即在融資業務發生的過程後,在企業繳納融資租賃所得稅時先按一定的比列扣除一部分後在繳納所得稅,起到減少融資租賃所得稅的作用。

  允許企業自主涉及折舊方案,加速企業裝置的折舊。加速企業裝置的折舊就減少了裝置的入賬價格,而納稅時是依據企業的賬面價值繳納所得稅,由於裝置的折舊加速賬面價值也就能相對快速的減少。

  2、保險政策支援

  融資租賃業務沒有得到很好的發展有一部分原因是其還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政府可以開設相應的保險機構,如“小商業保險機構”“私人投資公司”等,制定出相關的保險政策。這樣在中小企業執行融資租賃發生風險的時候,保險公司可以為中小企業和租賃機構提供一定的幫助。解決租賃機構的後顧之憂,為融資租賃業務的發展提供保障。

  3、信貸政策支援

  租賃公司是融資租賃業務中的重要環節,租賃公司要把裝置租借給企業,那麼在這裡的先決條件就是租賃公司要擁有或者有足夠的資金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裝置。我國租賃公司普遍面臨資金缺乏、來源窄、融資成本高的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

  為租賃公司設立優惠的貸款政策,如為中小企業融資業務提供專門的信貸方案提供資金支援、為租賃公司提供長期的穩定的貸款為租賃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提供資金保障 、減少租賃公司的貸款利率等。

  鼓勵金融機構和裝置生產廠開設融資租賃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在資金上有很大的優勢,把限制的資金放在了有用的地方,還可以產生經濟利潤。

  ***四***建立融資租賃擔保系統

  1、加快建立為融資租賃業務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

  我國目前為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十分的少,滿足不了融資租賃市場的需求。我國擔保機構的建立主要是由政府出資設立,在出現壞賬的時候也直接由政府補償。所以保障機構實際是由政府控制的,政府可以多設立擔保機構,通過專項的財務和稅收政策,還可以實現政府擔保機構的盈利。

  2、建立風險補償機制

  我國現有的很少的保障機構普遍缺乏風險補償機制,由於我國沒有明確的制度規範,保障機構被銀行風險轉嫁,幾乎承擔了百分之百的風險。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提供風險補償,明確規定銀行與擔保機構的分攤比例。

  五、結束語

  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一直是融資困難,求貸無門。中小企業由於自身財務能力差、信譽低、規模小、財務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銀行從成本、風險、收益等多方面考慮,一直很難為中小企業發放貸款。融資租賃對企業融資的門檻低,並不注重企業的財務能力,更看重企業的當期收入。在加上融資租賃成本低、可以優化資本結構、可規避風險、可加速裝置更新、促進技術進步等優勢。鑑於以上情況,我通過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現狀和原因進行了解,對融資租賃各方面的分析,提出我國中小企業面對融資困難時,可以利用融資租賃,發揮融資租賃的各種優勢,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最主要的融資困難問題,使之成為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新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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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

  淺析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

  【摘要】融資租賃是當今國際流行的集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金融產業模式。加入WTO後,隨著我國商業銀行開辦金融租賃業務試點工作的推進、外資進入我國融資租賃領域以及我國非銀行金融租賃公司逐步實現戰略轉移,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務興起。融資租賃行業越發達,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越有利。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 融資渠道

  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現狀

  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融資,租賃物可以是大到上億元的大型生產線,也可以是小到幾萬元的裝置;而且租賃期限比銀行的中長期貸款時間長。這對於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改造、裝置更新之類的融資十分有利。筆者對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型中小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融資狀況進行了調查,總體情況如下:

  八成企業願意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在被調查的70家企業中,有12家企業已經採用融資租賃方式融資,佔被調查企業的17.1%;另有48家企業選擇條件成熟願意採用,佔被調查企業的68.6%。調查結果顯示,八成的企業願意採用該方式融資。因此,開拓融資租賃市場,提高政府的導向作用,會有廣大的中小企業採用這一方式融資,同時也必定會緩解傳統融資難的局面。

  近八成企業瞭解融資租賃的基本知識。在調查中,僅8家被調查企業很瞭解這種方式,佔被調查企業的11.4%;有32家企業有些瞭解;有25家企業聽說過。這說明對於融資租賃方式有81.4%的企業基本上是知道的。如果有合適的途徑推廣應用,企業會更加理解融資租賃在現代經濟生活中的優勢。但在被調查的70家企業中,也有5.7%的企業從未聽說過融資租賃,如果一個企業的管理層對現代多樣化的融資方式不甚瞭解,是很難做出最優融資決策的。

  融資租賃相關知識需深化。關於融資租賃的知識,被調查的70家企業大多數只是瞭解基本知識,對深層次知識瞭解不多。其中有49家被調查企業不瞭解融資租賃在合同法有所規定;有36家企業不知道租賃物的瑕疵問題由出賣人***供應商***來直接對承租人負責;有26家企業不知道租賃物在租賃期內所有權屬於出租人,風險屬於承租人;有25家企業不知道租賃資產不屬於承租企業的破產資產。以上資料顯示,對融資租賃的相關知識有必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科技型中小企業能足夠了解該方式,才會有更多的企業選擇採用此方式融資。

  企業對融資租賃公司及租賃期限的選擇注重安全實用性。被調查的企業中,有32家企業希望由銀行所屬的金融租賃公司從事業務;26家企業願意與有廠商背景支援的專業化的租賃公司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業務;有26家企業願意與獨立的金融租賃公司進行融資租賃交易租賃業務;有11家企業願意與外商投資的租賃公司進行融資租賃交易業務。

  從以上資料可以看出,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採用融資租賃方式時認為其風險及融資租賃公司資金實力的保障是成功融資的必要條件。

  在70家被調查的企業中,共有41家企業對融資租賃的期限集中選擇在3年以上,其中選擇租賃期3年的企業有17家,5年的有12家,5年以上的有12家。作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通過延長租期達到緩解企業資金緊張的局面,以便從當年的收益中能有更多的收益形成企業的留存,促進企業內源融資,增強自己造血的能力。

  其他方面。在被調查的70家企業中,有51家企業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根據市場情況考慮租賃資產是否續租,僅有3家企業選擇了期滿後購買裝置。企業對裝置陳舊化及市場風險的考慮比較充分。另外,有41家企業認為採用融資租賃能夠幫助銀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銀行信貸風險,使銀行資產良性發展,以便銀行可以幫助企業在其他方面實施信貸措施。

  根據分析可以看出,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融資租賃融資,存在著觀念落後,擔憂融資租賃風險的控制等問題,進而約束了融資租賃在科技型中小企業中的大力發展。

  影響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發展的因素分析。

  外部環境因素

  一是融資租賃的法律體系尚未建立。雖然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有一些對融資租賃內容的規定,但並沒有形成完善的融資租賃法律體系。

  二是我國政府對融資租賃公司執行不同的監管模式,融資租賃缺乏統一的管理和應有的鼓勵扶植措施。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一個全國性的融資租賃業務統一歸口管理部門,各家融資租賃公司各自為政,盲目發展,既沒有統一的發展規劃,也缺乏行業性的政策指導。在體制上我國整個融資租賃行業仍是按照兩個不同的類別而被分別管理的。內資融資租賃公司被視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由中國銀監會批准設立和監管。除了本幣業務外,也可經申請從事外幣業務;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則不被視為金融機構,而被視為一般的外商投資機構,由商務部批准設立。

  三是融資租賃市場定位單一。目前我國的融資租賃業沒有擺脫作為銀行信用的簡單補充地位,要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在國民經濟中的獨特作用,對融資租賃的市場定位必須進行調整。融資租賃業應成為政府實行產業化政策和技改政策的有效調控手段,是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實現資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式。由於市場層面租賃產品少,業務範圍狹窄,影響客戶的穩定性。租賃物必須是裝置,雖然租賃期較長,而客戶的資金實際利用率低,業務往往做不大。一般一個企業做了一個專案以後,也要在2~3年以後再發生租賃業務。

  四是缺少融資租賃的稅收優惠。租賃雙方特別是出租人的稅收優惠構成美國租賃業的一個重要特徵。國際上通常會通過稅收優惠促進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如美國曾經頒佈的《投資稅扣除法》規定,出租人投資用於租賃的裝置按其購置成本的10%減稅,出租人可以將這一優惠通過優惠租金的方式轉移給承租人。2003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下放管理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審批專案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可加速折舊的裝置類別以及折舊計算方式,但是還沒有擺脫審批模式。根據中國“入世”承諾,2006年12月11日起,外國銀行將被允許進入中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中國在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政策不能與國際接軌,可能會拖累民族融資租賃業的發展。根據2009年1月1日頒佈的增值稅轉型方案,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裝置所含的增值稅,但是沒有明確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裝置能否進行增值稅抵扣。根據此前增值稅轉型試點地區的做法,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裝置並未納入抵扣範圍。如果企業以銀行貸款或直接購買這批生產裝置,一次性繳納全部費用,但因可享受增值稅抵扣,整體的購置成本將節約近兩成,企業自然要考慮放棄融資租賃方式,改用其他融資方式。這對中國原本薄弱的融資租賃行業無疑是致命打擊;同時也打破了原有的市場秩序――按照原有稅收政策,無融資租賃資質的租賃公司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時,仍可以抵扣增值稅,這意味著原本具備資質的租賃公司反而被排斥出局。

  五是信用缺失。任何一個融資租賃公司僅靠自身的資本金來開展租賃業務是難以為繼的,必須開闢多種融資渠道,籌措到與租賃專案週期長、金額大等特點相適應的資金。由於金融市場不發達,難以通過市場籌集資金,這就造成租賃機構擁有的資金數量遠遠達不到業務發展所需要的規模,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成本過高,在一些大宗、涉外租賃中無法與國際租賃同行們進行競爭,限制了租賃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和制約了租賃公司的業務範圍。

  在我國目前的信用體制下,承租企業拖欠租金嚴重。由於缺乏信用保險制度,並且融資租賃的物件價值大、租期長,承租人一旦欠租,將使租賃機構承擔巨大風險,使得租賃公司開拓業務所承載的高風險和高資金成本產生的低收益嚴重的不匹配,違背了風險與收益的正比關係,嚴重挫傷了租賃公司拓展主業的積極性。同時,租賃業務本身也缺乏市場競爭力,與銀行相比,租賃公司在資金來源、資金成本、資信狀況等諸多方面都無力抗衡。由於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存在信用缺失問題,就會阻礙融資租賃在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推行。

  內部環境因素

  一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偏好傳統融資方式。一般情況下,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大致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內源融資是指企業不依賴外部資金,而是通過以前的利潤留存來籌集所需資金。外源融資是指企業籌措的是外部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種子期階段,內部資金籌措是其融資的主要方式,隨著公司規模日益擴大,高科技專案及產品對資金的巨大需求使得外部資金籌措成為主要來源,而且外部資金籌措技術性很強,遠比內部資金籌措複雜與困難。外源融資又分為權益性融資和債務性融資。據調查,北京市中關村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僅面臨著籌集權益性資本的困難,而且面臨著籌集債務性資本的困難。

  貸款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等非國家銀行金融機構和少部分政策性銀行,而且主要是短期貸款,但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需求量較大的中、長期貸款只佔很小一部分。

  二是企業租賃理念滯後。一些科技型中小企業對租賃的認識僅僅是為了解決裝置而去租賃,在向銀行貸款無望的情況下才會想起租賃。現在,許多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中有明顯的個性化需求,如對人才租賃、風險租賃的需求,不是簡單的融資,所以在租賃理念、機制、運作模式上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

  三是承租企業存在現金流動性風險。現金流動性風險是指由於市場經營環境的變化,承租人在租賃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的風險。現金流動性風險可以分為專案層次的現金流動性風險和整體資產層次的現金流動性風險。當租賃資產專案的收入不能滿足其租金支付時,則會發生專案層次的現金流動性風險,那麼就需要承租人以其他資產的現金盈餘來支付租金,當其他資產的現金盈餘仍然不能彌補租賃專案的現金缺口時,則現金流動性將超出承租人整體資產的可承受範圍,承租人將產生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風險,出現現金流動性風險。出租人為了避免風險和儘早收回投資,一般將租賃期限定為5~10年,通常大大小於租賃資產的可使用壽命,這樣也加大了承租人每期償還租金的壓力,從而也增大了承租人的現金流動性風險。對於承租人出現這種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的違約情況,出租方通常在租賃合同中提出較為苛刻的懲罰條款,另外在租金合同中通常還規定“連帶違約條款”,該條款規定承租人只要有一項租賃物的租金沒有按時足額償付,則視同所有租賃合同全部違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租賃物和擔保物都要承擔違約責任,對流動性較強的租賃物則進行扣押變賣處理。

  四是缺乏融資租賃的專業人才。融資租賃絕不是銀行業務和傳統出租業務的簡單組合,而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業務交叉行業,涉及金融、投資、貿易、科技、管理、財務及法律等諸多領域,因而對業務人員特別是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要求很高。

  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對策

  加快制定融資租賃法。只有在完善的融資租賃法的規範下,租賃市場才能更高效有序地執行。無具體法規可依,使租賃雙方無所適從。我國亟待建立健全的符合我國國情的租賃法律制度來引導租賃市場的發展。《融資租賃法》應與《合同法》、《中小企業促進法》銜接,使融資租賃各方有法可依。

  完善融資租賃會計政策的本土化。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租賃》規定,融資租賃資產的主要風險歸屬於承租人,由承租人計提折舊。這樣規定的初衷是與國際接軌,但這並不符合我國國情。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剛剛起步,會計政策並不能為承租人和出租人帶來整體財務好處,很難刺激融資租賃交易各方的積極性。如果允許出租人計提租賃資產的折舊,從而使出租企業享受到延緩交稅的優惠,減輕出租企業的負擔,從而降低租金,最終使承租企業受益,從而加快承租企業更新裝置。

  完善融資租賃稅收優惠政策。2008年12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金融三十條”,指出要結合增值稅轉型完善融資租賃稅收政策。融資租賃公司按現行政策適用營業稅,按出租方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餘額的5%繳納營業稅,不能出具增值稅發票。承租方採用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裝置,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承租人不能抵扣裝置進項稅額。而沒有融資租賃資質的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移所有權的,出具增值稅發票,承租人可以抵扣。在不同資質的融資租賃公司,存在不同稅收政策,造成融資租賃稅收不統一,導致融資租賃的稅收政策在營業稅和增值稅之間失衡。在增值稅和營業稅不能合併之前,建議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貨物視同自購,進項稅額可以直接抵扣;出賣人可向承租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在發票備註資產的所有權歸屬於出租方***,承租人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進項稅額被抵扣。

  完善監管政策。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除了可以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外還可以從事其他金融業務,而非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由於不屬於金融機構,不能從事金融業務。如果將監管部門簡單的合二為一,則帶來更復雜的問題。如果由銀監會統一監管,就會使非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接受過於嚴格的金融監管;如果由商務部統一監管,由於商務部缺乏對金融業務監管的經驗,就很有可能不能有效地監管金融機構類的融資租賃公司。因此,對融資租賃公司的監管在簡單意義上的統一,就我國目前的狀況而言,並不利於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因此,筆者認為,政府可以考慮在適當的時候成立類似於銀監會、證監會之類的融資租賃行業監督委員會***簡稱租監會***,這樣就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多頭監管的問題。允許租監會對融資租賃行業在整體上實施統一監管,但是針對各種不同型別的租賃公司,租監會有權制訂寬嚴有別的監管政策,尤其是金融機構類租賃公司需要接受租監會嚴格的金融監管。

  建立同業協會。通過組建全國性的現代租賃業協會,由租賃協會來接任政府的部分管理職能,從而更全面系統地協調融資租賃市場秩序。租賃協會可以通過安排國內、國際間租賃考察活動,建立全國性的租賃資訊庫,加強對租賃業的理論研究與宣傳等各項專業有序的活動,加深企業對“使用節約資源,創造價值”的認識,從而促進我國租賃業的發展。

  融資租賃以其簡便靈活、對資信要求低、費用適中等特點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有不可比擬的優勢。它既可以克服銀行信貸中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的資訊不對稱造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也無須具備資本市場上那些苛刻條件,尤其適用於廣大的中小企業方便快捷地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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