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務會計的畢業論文
法務會計是20世紀末興起於北美的一項會計學新分支,在歐美一些國家的法律支援系統中發揮著越來越明顯的作用。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篇一
法務會計視角的虛假出資案件甄別研究
虛假出資問題一直在我國大量長期普遍存在,國家也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來抑制虛假出資問題,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所致,虛假出資問題一直未得到圓滿解決。因此,在虛假出資案件中引進、加強法務會計工作,應該可以對目前所存在虛假出資問題有所遏制。
一、我國法律關於出資的立法現狀
***一***股東出資的形式
我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由此可見,我國法律明確列舉了四種可以作為出資的財產,即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同時,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可以作為出資的財產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可以用貨幣估價,二是必須可以依法轉讓。只有全部滿足了這兩個條件的財產才可以作為股東的出資。而且,為了避免股東在非貨幣財產出資時高估財產價值,損害資本充盈原則,法律規定了這些非貨幣財產在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因此,對非貨幣財產進行評估作價是公司設立時的一個必經程式,否則就可能會因為公司設立瑕疵而導致公司設立失敗。
***二***虛假出資時股東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虛假出資的股東和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三十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因此,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所認繳的出資根據財產性質的不同,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繳付辦法。其中,貨幣出資要求必須繳至設立中公司在銀行所開立的臨時賬戶,設立成功後,所認繳的出資要繳至公司所開立的正式賬戶。對於非貨幣出資,必須辦理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只有辦理完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股東的出資才算是正式完成。如果是實物出資,如機械裝置出資必須把財產轉移至公司佔有,車輛出資要到交管部門辦理車輛的過戶手續,土地使用權或者房產出資必須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其過戶手續,智慧財產權出資需要到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這是在股東出資時候要求實際繳付出資最基本的要求。股東如果虛假出資,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一是虛假出資股東對守約股東承擔的責任。民事法律責任中,虛假出資的股東要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發起人協議所做的約定,給守約股東承擔的責任,該責任承擔的前提是股東事先對虛假出資的違約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
二是虛假出資股東的差額補足責任。即虛假出資一旦被認定,那麼股東必須按照虛假出資的差額補足其應該繳納部分的出資。這種責任也是公司法所規定的法定責任,股東之間並不能經過協商而予以免除。
三是公司設立時的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於公司設立時股東對虛假出資股東未盡應有的注意義務,致使股東虛假出資,給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失,危害到交易的安全,所以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對於其他股東的虛假出資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股東虛假出資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同時,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還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虛假出資案件中刑事責任同樣也有規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只能是“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三種行為之一虛假出資行為,必要時應當予以刑法制裁,但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在評估作價時,以欺騙的方法故意高估或者低估作價,虛假出資的情況,法律只追究有關人員的民事責任,不按虛假出資罪處理。
二、法務會計在虛假出資案件中的甄別
***一***股東出資資金
“一日遊”股東在出資的時候按照章程的規定或者發起人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將所承諾的出資打入設立中公司的臨時賬戶或者公司賬戶,從銀行取得實際出資證明之後,就又把資金全部或者部分從公司賬戶上轉出,致使公司賬戶資金不足,損害公司資本實力,危害交易安全。
***二***股東與中介機構勾結進行虛假出資
實踐中常常出現股東在設立公司的時候將有關事項全部委託給辦理公司登記的中介機構進行操作,同時按照公司註冊資本數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中介機構一定的費用。中介公司在操作註冊公司的時候往往也是採取出資資金“一日遊”的方式,先將所需註冊資金打入設立中公司所開立的臨時賬戶,讓銀行開具有關資金注入證明,騙取出資證明之後再全部將資金轉出,然後將一個完全“空殼”,沒有一分錢資金的公司交給股東。
***三***嚴重高估非貨幣出資的價值
股東在非貨幣出資的時候,無論是採用實物出資,還是智慧財產權出資和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的時候,法律規定其作為出資財產價值的大小必須經過評估。但是,因為非貨幣資產的真實價值有時候很難確定,特別是無形財產更是難以衡量。所以,股東進行非貨幣財產出資時,經常和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勾結、串通、收買資產評估機構,通過操縱標的物價格,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形式和手段高估物品價值,導致股東出資的時候進行虛假出資。
***四***利用非自有財產進行出資
法律規定,股東進行非貨幣出資的時候,必須是以自有財產出資,並且必須將出資財產轉移至公司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但是,有些出資人為了騙取工商登記,在進行出資的時候卻以非自有財產進行出資,辦理驗資、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但是這些非貨幣資產並不轉移至公司佔有,更不會用於公司的日常經營,公司也不可能對這些貌似出資的財產享有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五***從公司借入資金轉為出資
有些股東為了達到虛假出資的目的,採取先從公司借出資金,打入其個人賬戶,然後再把這筆資金作為出資轉入公司賬戶,這樣公司賬戶資金沒有發生改變,但是通過“一出一進”卻完成了股東的出資。
三、法務會計在稽核虛假出資案件中查賬方法
***一***查賬方法實施步驟
首先,審閱財務憑證及賬簿。檢查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大額資金往來業務是否有原始憑證、資料是否完備、原始憑證是否真實、記賬憑證是否填制正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內容一致、是否存在塗改或其他異常的跡象。其次,核對相關賬目。核對總賬與明細分類賬是否相符,賬簿內容與實際是否相符,包括庫存現金日記賬與實存數是否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是否相符,財產物資賬賬面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客戶和供應商的往來清單與往來賬資料是否相符,核對賬簿資料和報表記載的資料是否一致。最後,分析資料。通過核對不同科目之間的比率關係,來驗證該比率是否異常,通過對該公司歷史資料及公司與同行業正常情況比較判斷某一科目的資料是否異常。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企業如果在公司成立時採用虛假出資,其會計核算時必然也要弄虛作假,這樣的企業可能就存在內部制度不健全、經營理念落後、法制觀念淡薄、財務檔案存在偽造可能,所以對企業內部的資料就不能完全採信。此時就需要到公司外圍收集相關資料。
***二***虛假出資查賬方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貨幣資金虛假出資:投資人張某2014年1月註冊成立華辰公司,從事建築業務,需註冊資本600萬,張某因缺少資金,便聯絡由某中介代理機構代為墊資,並向中介支付2萬元費用,取得銀行進賬單,又從公司賬戶將出資取出用於歸還中介機構,之後憑進賬單辦理驗資報告,併成功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構成虛報註冊資本的違法行為。分析:對於該公司貨幣資金的虛假出資,法務會計人員首先應查閱該公司2014年註冊前後的財務資料,調閱其銀行存款日記賬、實收資本明細賬、往來明細賬。收到股東貨幣資金投資款,公司建賬後,根據股東入資的進賬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600萬元,貸記“實收資本———張某600萬元,而股東聯絡由中介代理代為墊資,必然要在驗資後將存入銀行的款項取出歸還中介公司。大多企業通常會以預付裝置和材料款或者個人借款的形式將款項轉出到供應商和個人名下,然後再通過供應商和個人轉給中介公司,其賬務處理為借記“預付賬款”、“應付賬款”或者“其他應收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所以法務會計工作人員應重點查閱銀行存款貸方大額支出款,查閱銀行存款相對應的科目預付賬款或應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明細賬戶,落實款項去向,調閱會計憑證和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稽核其支出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檢查與資金流出有關的合同、收據、借款協議、購貨發票等。同時可以採用實地調查取證,到往來單位,查閱往來單位賬目以及相關的合同,以確定這些資金流出是企業正常業務還是虛假出資。案例二,實物虛假出資:2014年振宇公司成立時,股東B出資入股100萬元,其中貨幣出資40萬元,機器裝置出資30萬元,房地產估價出資30萬元。股東B實繳貨幣出資額70萬元,裝置系其朋友光化公司的裝置,該批裝置賬面價值10萬元,光化公司還在使用中,沒有移交給振宇公司,房屋出資一直未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該股東私自將其房產轉讓給其他人,併到有關部門辦理了轉讓手續。
分析:實物出資產權轉移分為兩種:一種是不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如存貨、裝置、非專利技術等;另一種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如:房屋、土地使用權、車輛、專利技術等。對於不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非貨幣資產的出資,首先要檢查資產評估報告,看是否有評估價值偏高的現象,如果評估明顯偏高也屬虛假出資,上例中裝置出資作價30萬元,法務會計人員首先查閱光化公司固定資產賬目,審閱其固定資產購置時間、原值和已經計提的折舊和資產減值損益,落實到該裝置的淨值只有10萬元,而資產評估部門的評估價值為30萬元,從而查實股東B在裝置出資中存在虛假出資。然後檢查資產的交接清單,看股東B與振宇公司是否辦理了資產交接手續,有了交接手續後,又要看資產是否已經到位,是否已經用於被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法務會計人員應檢查振宇公司固定資產賬目,看是否有相應資產增加的記載,同時採用現場盤點法,到車間看這些實物資產是否真實存在,是否能執行使用。對於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非貨幣資產的出資,如股東B投入的房屋,法務會計人員首先落實房屋的評估作價是否公允,可以由司法部門指定評估機構進行重新評估,落實是否存在虛增資產價值;其次檢查房屋是否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將產權過戶到被投資企業,法務會計人員應檢查振宇公司的固定資產賬簿,查閱是否有新增固定資產房屋30萬元,並查閱會計憑證,看其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另外查閱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證書,落實產權所有人是否過戶到振宇公司;最後,還需要到房屋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取證,落實房屋是否真實存在,其地理位置、面積等內容和產權證書上的內容是否一致。
篇二
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法務會計論文
1法務會計的需求分析
當前,法務會計在國際會計市場上具有強大的活力和發展趨勢,業務領域隨著經濟和法制的發展一直在不斷擴充套件。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建設的完善,現有的司法會計活動已經出現供不用求現象,法務會計在解決我國會計與法律實踐問題、完善我國法制建設、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彌補我國司法會計不足和完善我國會計學科體系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日漸顯現,因此我國有必要大力發展法務會計職業。我國經濟領域糾紛案件越來越多,也有越來越多的經濟案件被訴至法庭,這表明我國市場經濟還缺乏規範性,法制化有待進一步加強。在整個經濟案件中,經常是經濟主體的會計資訊成為整個案件的關鍵,因此,案件雙方關注的焦點也就是會計資訊。而法務會計已經逐漸滿足不了當前社會形勢的需求。因此高等職業院校法務會計人才的研究已經越來越受歡迎。
2目前法務會計的教育現狀
自2001年以來,中國開始在國內高校試辦法務會計專業,河北職業技術學院的會計學法務會計方向、雲南財經大學的司法會計專業方向,這是我國法務會計發展的先驅。此後,國內的一些高等院校陸續展起法務會計教育專業,有政法院校、有財經類院校,也包括一些綜合性大學;既有在本科生階段設的,也有作為碩士研究生課程的。具體的開設方式基本可以概括為以下幾種型別:
第一,將法務會計課程作為財務會計專業的必修課開設,僅在本科生階段開設。例如,華東政法大學和西南政法大學,這樣的課程設定可能會略顯單薄。
第二,在本科生階段設立法務會計方向,如南京審計學院、浙江財經學院等。第三,將法務會計作為一個學科專業在碩士學歷教育階段開設。21世紀初,在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開始開設法務會計專業,對外招收碩士研究生,此後,國內其他知名高校也開始法務會計的碩士學歷教育,這一舉動推動了我國法務會計理論制度的研究與業務拓展。第四,招收法務會計方向的專業碩士研究生。
復旦大學在2005年開了招收法務會計專業碩士的先河。在招收會計碩士專業學位時,復旦大學首次開設了“舞弊審計與法務會計”專業,此後,法務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開始在國內其他院校開設,包括政法類和綜合類大學。因此,法務會計在我國高校教育中雖有所發展,但是後續提升完善的空間很大,需要教育界、會計界、法律界以及相關行政部門的共同努力。另外,非學歷教育是教育事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學歷教育尚未成熟的情況下,非學歷教育以其靈活的培養方式為行業實務輸送所需人才;在學歷教育發展成熟後,非學歷教育則作為一種補充,彌補不足之處。2005年,中國政法大學開始面向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註冊評估師、會計師、審計師、內部審計人員,以及各類商務調查事務所從業人員、在校的會計與財務管理專業方向的大學生與研究生提供法務會計培訓。
3高職院校法務會計的培養模式
3.1人才培養目標
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目標需要充分體現該專業的職業方向,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首先是就業。就業目標主要是就業範圍、就業方向以及就業崗位群或者就業崗位的基本定位。也就是要與社會的基本需要相吻合,反映社會對於法務會計的各種要求。高職會計專業畢業生的主要就業方向應該是各種企事業單位,達到就業目標,就要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法務會計工作基本技能,能實現“零距離上崗”,掌握比較紮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取得法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助理會計師職業資格證書,並且要加強法務會計的道德建設。另外在側重就業目標的同時,還要注重學生會計能力目標的培養。會計能力目標是指畢業生從事會計工作應具有公共能力或通用能力的職業能力。能力目標就是必須會法務會計基本理論,精通法務會計業務,熟知國際法務會計慣例,具有高尚的道德、較高的計算機水平、廣博的知識技能、較強的創新能力和學習能力、能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的複合型人才。能力目標強調全面發展,素質教育與技能教育並重,融知識與能力為一體,培養具備會計基本知識與各項技能的通才。總的來說,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培養目標應定位為:面向中小企業、事業單位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熟悉法務會計的基本業務,並且具備法務會計的一些證件。
3.2人才培養的內容
3.2.1目標與社會需求一致
高職院校在會計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方面要注重教育學生理論知識,和實際運用相結合,讓學生熟練運用這些知識。學生在校接受的實踐教學課時,實際動手操作能力要與理論相結合,這樣法務會計專業畢業生才能達到社會和用人單位的要求,最明顯和直接的就是會計專業畢業生就業會很簡單,讓用人單位招到適合本單位的會計法務人員,還能讓畢業生能夠輕易的找到工作,實現畢業生的動手能力強,理論基礎豐富。
3.2.2重視法務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會計職業道德是指在會計職業活動中應當遵循的、體現會計職業特徵的、調整會計職業關係的職業行為準則和規範。目前在法務會計專業教育中,雖然職業道德教育比較薄弱,但是學校不僅會在加強注重學生的智育以及會計專業技能培訓的時候還會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對德育教育和人格培養的重視,對法務會計職業道德宣傳教育以及違背職業道德照成的後果加倍宣傳,提高學生的職業道德,讓其學生法務在會計職業道德和法律知識,社會責任感方面都變強。能很好的處理個人利益以及與國家利益之間的關係。不會照成法務會計資訊失真,職務犯罪的現象。
3.3人才培養的師資保障
3.3.1建立“雙師型”教育隊伍是提高
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最關鍵的一點建立一支素質優良、人員精幹,即會實踐操作技能又懂理論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他們是開展職業教育教學的核心力量,是形成辦學特色,提高人才培養素質,推動高等職業教育前進的基礎。
3.3.2聘請退休的教師
因為在教師中,有很多有豐富教學經驗的老師離退在家,有一部分完全可以有精力繼續工作,這樣我們可以充分發揮他們的餘熱,挖掘其潛力,這樣可以解決師資缺少的問題,而且也可利用其威望以及影響擴大學校知名度保證學校師資力量的穩步提高,並且可以建立一些網路教室,可以培訓年輕老師,在教學、科研上監督和培養,加強優化老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3.3.3建立穩定的專職教師隊伍
在確定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同時,還要建立一支高素質、穩定的教師隊伍。利用資源加快建設專職教師隊伍,建立健全以崗位聘任為主要內容、以崗位津貼為主要分配形式的人事分配製度,強化競爭機制,吸引充滿生機的、高層次的新生力量加盟。通過培訓、科研、教研活動和以老帶新等形式,加大對現有在職教師的培養力度,扶持中青年教學、科研拔尖人才。在引進、穩定、培養人才上,做到有規劃、有目標、有措施,並注重師資隊伍的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年齡結構的合理配置。
3.4實踐教學的方法
3.4.1完善實訓條件
在課程實施的基礎上要是加強學生的實訓條件。在課程設定時要使學生的技能訓練和學習同事進行,這樣就可以實施“教學工廠”。讓缺少實際經驗的畢業生,有充足的實訓經驗,不會在成為制約其高職院校合作的瓶頸。
3.4.2實行校企結合制度
增強企業與學校合作的動力,因為企業的主題是市場,是一種營利組織,所以他們會追求利益最大化,只要對他們的產生足夠大的利益,就能把告知教育培養法務會計的人才計劃納入企業範濤之內。
篇三
國有企業法務會計論文
一、法務會計現狀
概述伴隨著社會法制的進步和會計領域的深入發展,法務會計應運而生,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法務會計以會計知識為基礎,綜合運用了法學知識和審計理論等相關專業知識,獲取與會計有關的證據資料,在法庭上辯訴來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隨著市場經濟企業規模的日益龐大,經濟糾紛呈現出複雜化和多樣性,大型企業、國有企業的發展使各經濟主體彼此之間的利益糾纏在一起,往往形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格局;企業通過利用法律來維護自身權益是必由之路。在司法案件審理中,所有的經濟行為一般都離不開會計和審計知識。在複雜的經濟訴訟案中,法務會計可以鑑別訴訟案件各方所提供的訴訟材料的真偽。法務會計日益受到企業的重視。
二、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管理中的應用
法務會計的研究物件主要包括各類經濟合同、憑證、賬簿和各類統計資料。除此之外,研究的物件還包括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各類存貨和企業的固定資產,這些通常作為物證出現。在法務會計現實應用的各個領域之中,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管理中具有更廣泛的應用空間。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損失計量。國有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也避免不了會碰到這樣或者那樣的賠償案件,例如意外傷害保險賠償、工傷醫療賠償、或者各種侵權類賠償等等。企業在案件中可能扮演著賠償方或者被賠償方的角色,法律賠償的根據是由損失數量的多少來決定的,法務會計可以利用會計專業知識提供令案件當事人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金額。
2.訴訟支援。法務會計在國企訴訟案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法務會計還可以為法官查清案件真偽提供有力的證據。法務會計還可以總結國有企業在管理制度上面的不足,使管理層便於糾正過失。
3.訴訟替代。國有企業通過法律途徑訴訟的費用一般都很高,因此企業一般都選擇比較低廉的成本來實現民事調解和仲裁。法務會計人員能使訴訟各方充分認清自身在案件中所處的地位,尋求更理性的利益訴求方式,減少被動的盲目的訴訟請求帶來的更大損失。
4.內部舞弊審查。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內部舞弊案審查中一樣起著重要的作用。法務會計強調證據的準確性和證明力,通過科學的合理的方式讓當事人心服口服。舞弊案在國有企業中不是日常性的案件,處理不好會起到很大的負面影響,無論對單位還是個人都要謹慎從事才行。
5.合規性稽核。與管理和財務會計不同,法務會計關注的方向不是法律而是側重會計資料的合規性,需要提供具有很強證明力的材料才行,從而歸避法律給企業造成的風險,確保國企經濟利益的實現。
三、法務會計在國企應用過程中注意的事項
法務會計在我國理論和實踐的發展都不完善,尚處於初級階段,國有企業在運用法務會計保障單位自身利益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合理選擇方式。由於法務會計在我國起步較晚,可以借鑑的經驗不多,所以不同的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型別選擇自己的方式。小企業可以與中介機構合作,中型企業可以考慮從財務部門臨時抽調員工來完成。大型的國有企業則需要成立專門的法務會計部來解決和處理相關事務。由於相關事務的高度專業性,法務會計部需要配備專業的律師來協調問題和解決問題。
2.建立完善的企業法規。法務會計可以通過審查會計資料來幫助企業應對訴訟法律事務,也可以幫助企業找到日常會計資料中不合規的會計風險漏洞,幫助企業完善會計制度,防範法律風險,使國有企業會計行為始終執行在正確的法律軌道上。
3.加強人才建設。法務會計是一個涉及諸多領域的學科,應對的事務往往沒有參照的標的,對這方面的人才要求特別高。既要求具備會計和法律的綜合知識,又要求具有有效的靈活的調查能力,還需要具有較高的職業修養。所以,必須重視法務會計人才隊伍建設,為國有企業內部法務和外部法務運用打下紮實的根基。
四、結論
本文對法務會計在中國的現狀進行了分析,提出了促進法務會計發展的若干建議,加強法務會計人才才隊伍建設,強化法務會計和法律之間的有機配合與協調。針對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中的應用管理的作用,陳述了自己的看法,並指出了一系列的問題所在。法務會計在國有企業中的應用已經越來越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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