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證明書

  婚姻狀況是反映每個人在一地區內的婚姻狀態,其中包括未婚、已婚、離婚和喪偶四大方面。小編替大家整理了,以供參考。

  一:

  證 明

  現有我轄區居民***男***XXX ,出生日期 XXX,身份證號碼XXX ,與***女***XXX ,出生日期 XXX,身份證號碼 XXX,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在 XXX登記結婚,雙方現以夫妻名義居住在我轄區,因結婚證遺失,特申請補領。此證明造成的一切經濟後果和法律責任由當事雙方和證明人承擔。特此證明。

  證明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

  證 明

  姓名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戶口簿上身份證號XXX,當初XXXX年XX月XX日在XXX結婚登記時,由於疏忽,把姓名寫為XXX,身份證號碼未寫,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現證明戶口簿上的XXX,與結婚證上的XXX實屬同一人。

  證明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

  證 明

  我村xx村民董xx。女,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年XX月XX日結婚。系初婚未生育,無收養。特此證明。

  證明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四:

  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字號:XXX

  當事人姓名: XXX

  性 別: 男性

  出生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證件號:XXXX年XX月XX日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及宣告,經查閱我婚姻登記機關,至今的婚姻登記檔案,當事人於XXXX年XX月XX日離婚,至今未發現當事人有結婚登記記錄。

  本證明只表明當事人在本婚姻登記機關所轄範圍內目前無婚姻登記記錄。

  證明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